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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全产业链垂直整合并已深入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业务的能源化工企业。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石油炼化与聚酯化纤领域深耕多年,具备多样化的烯烃制取工艺,逐步形成了一个全产业链垂直整合的能源化工综合体;依托炼化一体化、醇基多联产、丙烷产业链项目构建的“大化工”综合化学原材料供应平台,形成了向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化学、生物技术等多元化产业链条延伸的“1+N”产业布局。 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来看,上游的炼化板块是下游聚酯化纤板块、新材料板块的基础原材料保障平台。盛虹炼化1600万吨/年的炼化一体化项目所产出的乙烯、丙烯、PX、苯、醋酸乙烯、乙二醇、苯酚、丙酮等石化原料,基本可以满足下游PET、聚酯化纤、丙烯腈、环氧乙烷、EVA、环氧丙烷等产品的原料需求。 公司目前拥有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240万吨/年的甲醇制烯烃(MTO)及70万吨/年的丙烷脱氢(PDH)装置,实现了“油头”“煤头”与“气头”三种烯烃制取工艺路线的全覆盖。通过“油、煤、气”差异化、多样化的原料来源布局,使得公司在成本综合控制、应对周期波动风险、新产品研发及下游高端石化产品的工艺路线选择等方面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性和可能性;充分发挥规模经营优势,降低行业周期性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更好地实现抗周期、跨周期稳健发展。 “1+N”发展战略规划下的产业链矩阵图 ■ (1)石化及化工新材料 公司石化及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位于“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徐圩新区,经营主体包括盛虹炼化、斯尔邦石化、虹港石化等。其中,斯尔邦石化、虹港石化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炼化业务 盛虹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公司“1+N”战略产业布局的核心原料供应平台,项目拥有目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常减压装置,加工能力1600万吨/年,主要产品包括110万吨/年乙烯,280万吨/年对二甲苯,190万吨/年乙二醇,30万吨/年醋酸乙烯,40万吨/年苯酚,25万吨/年丙酮,45万吨/年苯乙烯,20万吨/年环氧丙烷,11.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等基础化工产品。 新能源新材料业务 斯尔邦石化是公司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经营主体,目前已形成乙烯、丙烯及其衍生精细化学品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截至2024年底,斯尔邦石化拥有甲醇制烯烃(MTO)产能240万吨/年,系全球单套最大的醇基多联产装置;丙烷脱氢装置(PDH)产能70万吨/年;同时拥有104万吨/年丙烯腈、50万吨/年EVA、34万吨/年MMA、30万吨/年EO及其衍生物等精细化工产品。丙烯腈总产能位居国内首位;同时,斯尔邦石化也是EVA行业的龙头企业。 (2)聚酯化纤 公司分别在苏州和宿迁建立化纤生产基地,拥有涤纶长丝产能约360万吨/年。产品以差别化DTY为主。其中,再生聚酯纤维产能约60万吨/年,位居全球首位。聚酯化纤板块经营主体国望高科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 公司根植错位竞争战略,主攻超细纤维、差别化功能性纤维的开发和生产,被誉为“全球差别化纤维专家”。公司牵头成立国家级的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建成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生物基PDO单体、PTT纤维和再生聚酯纤维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推出“reocoer芮控”碳捕集纤维,通过碳捕集技术对工厂排放的二氧化碳进行捕捉和转化,生产绿色乙二醇,然后将绿色乙二醇和PTA聚合成碳捕集纤维,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以上持股比例为盛虹科技的直接持股比例。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出具了“联合〔2024〕4814号”《信用评级公告》,通过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盛虹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6,841,255.7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7,393,618.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3,519,405.7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955,562.3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结合上述指标,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涉及该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努力改善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规定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2024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73,639.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4年度计提坏账准备904.58万元。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085.45万元。 3、在建工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在建工程进行相应减值测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649.9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3,639.9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近三年从业情况 ■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年报审计费用同比增加系 2024 年度公司资产规模增加以及立信投入人员和时间增加所致。 3、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2、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交易品种:原油、石脑油、成品油、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甲醇、液化石油气(LPG)、苯乙烯、纯苯、合成橡胶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纸货、掉期等衍生品工具。 4、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国内外各大期货/纸货交易所。 5、交易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 6、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石化及化工新材料、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结合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通过运用成熟的衍生品工具,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进而增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交易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 3、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长组织建立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制定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拟于境内及新加坡、中国香港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投资种类为原油、石脑油、成品油、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甲醇、液化石油气(LPG)、苯乙烯、纯苯、合成橡胶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投资选择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品种市场公开透明,成交积极活跃,流动性较强。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以及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但同时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在行情变动急剧时,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锁定原油或产品价格,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在规定的权限内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而带来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远期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控措施 (1)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2)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并严格执行,通过实行授权、岗位牵制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四、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通过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影响,提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稳定性。 2、交易品种: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及与融资利率相关的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期货、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 4、交易场所: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5、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6、交易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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