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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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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重症医学科、药物咨询、不动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盱眙中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盱眙中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盱眙中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兰考第一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注册地点:兰考县城区中山北街北段西侧
  注册资本: 20332.6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永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兰考第一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考第一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兰考第一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瓦三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共济办事处北共济街三段36号、38号
  法定代表人:吴祖耀
  注册资本:689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包括乳腺科、肛肠科)、妇产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病专业、麻醉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医学科)、软伤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核磁共振、心电、B超、CT)、健康体检科、肿瘤科(肿瘤内科专业)、妇科腹腔镜手术(二级及以下)、血透室、计划生育临床服务、急诊科、老年人护理养护、医疗护理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瓦三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瓦三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瓦三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泗阳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众兴中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军
  注册资本:3439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泗阳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公司持有泗阳医院84.8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股权结构如下:
  ■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泗阳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赣西肿瘤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萍乡市赣西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04日
  注册地点: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岸管理处上湾居委会公园中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荣
  注册资本:32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赣西肿瘤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赣西肿瘤医院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赣西肿瘤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赣西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萍乡市赣西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2月2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萍钢厂内
  法定代表人:张海
  注册资本:187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赣西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赣西医院84.83%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赣西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上述所列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为2023年实体数据,不包含母公司分摊的股权激励费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对上述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181,400万元,可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完全能控制上述被担保人的生产与经营,一切重大决策均由公司决定。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8,344.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1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16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476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0,328,043.7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65,521.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63,105,462.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9,938,853.21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导致不能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执行如下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公司不存在本条第四款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四、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出现当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等情形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
  3、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其他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产业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债务情况、资金情况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4768号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1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12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94,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淮安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1403202500000007)并已生效,公司为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中医院”)向浦发银行淮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注册地点:淮安市盱眙县盱城五墩西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何占德
  注册资本:27253.65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重症医学科、药物咨询、不动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盱眙中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盱眙中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盱眙中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债务人: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盱眙中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盱眙中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盱眙中医院分别向浦发银行淮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盱眙中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8,344.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2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在建工程》《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以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会计类第 3 号》《上市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并相应更正 2024 年第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 ,本次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影响,更正后的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和涉及更正事项的 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相关附注具体如下:(受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以黑色加粗字显示)
  一、2023年度
  (一)2023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二)2023年度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无形资产”
  单位:元
  ■
  3.“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4.“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6、应付账款”
  单位:元
  ■
  5.“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6.“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库存股”
  单位:元
  ■
  7.“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8.“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二、2024年一季度
  (一)2024年一季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三、2024年半年度
  (一)2024年半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二)2024年半年度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无形资产”
  单位:元
  ■
  3.“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4.“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6、应付账款”
  单位:元
  ■
  5.“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6.“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库存股”
  单位:元
  ■
  7.“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四、2024年三季度
  (一)2024年三季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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