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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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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认为:致同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由于公司目前尚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阶段,其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由于公司目前尚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阶段,认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意见,认为该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议案内容、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陈忠华女士,中国国籍,1993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燕京理工学院,2018年就职于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202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业务经理。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5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遥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人员2025年的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同时领取监事津贴2000元/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由于公司目前尚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阶段,认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此编制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并同意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7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基于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由于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客观情况及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做出的决定,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134,214.29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28,560,720.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80,213,796.0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41,163,200.75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12,602,480.39元,减去2024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股利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141,163,200.75 元。
  鉴于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09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及计提方法: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政府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国有企业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学校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履约保证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备用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其他往来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股权转让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关联方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项。
  对于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营业利润7,588.06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中反映。本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6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机构已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为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207,886,385.60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申请人就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仲裁被申请人”)未偿还应收账款141,220,532.50元、资金占用费66,160,853.10元、因违约产生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500,000元及本案仲裁费用5,000元,合计207,886,385.60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03236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公司于2024年10月与仲裁被申请人签署《和解协议》。截至目前,由于仲裁被申请人未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公司决定申请仲裁。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三: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四: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主要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北京辰光融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申请人四北京辰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友网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签署《和解协议书》,虽在2024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一支付了五笔款项,分别为10,000,000元、10,000,000元、10,000,000元、10,000,000元、6,556,800.84元、50,000元,合计支付金额为46,606,800.84元,按照约定支付款项为本息和,经申请人计算该款项中包含本金31,734,246.27元,利息14,872,554.57元。针对其他应付未付款,在《和解协议书》第一条约定“各方同意就诉讼相关债务(包含部分存在争议的债务)继续沟通,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债务的协商确认,并签署还款协议。各方应当积极推进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的签署工作。”按照约定,被申请人并未对所欠申请人款项达成协议并支付应付款,目前被申请人已违约。
  (三)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应收账款141,220,532.50元;
  2.裁令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资金占用费66,160,853.10元(按照年化8%,从2019年5月26日暂计算至2025年3月31日金额为66,160,853.10元,计算到实际付清之日止);
  3.裁令被申请人一承担因被申请人违约产生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500,000元;
  4.裁令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裁令被申请人三对被申请人一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6.裁令被申请人四对被申请人三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暂合计207,881,385.6元
  7.裁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保全费5,000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仲裁事项尚未结案,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及时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03236号仲裁案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0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现金管理期限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2个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6、现金管理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财务部资金组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资金组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现金管理事宜。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8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产业投资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豆神教育”)于2023年完成破产重整,现将公司2024年业绩完成情况及公司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佟易虹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根据《重整计划》,2023年12月26日,公司以豆神教育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1,198,288,012股股份(最终转增股份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豆神教育的总股本将由868,324,647股增加至2,066,612,659股。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1,198,288,012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其中902,125,385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具体受让情况为:产业投资人窦昕及指定主体受让366,345,334股,浙文互联及指定主体受让 88,533,457股,北京福石及指定主体受让128,220,867股,上海玖仲及指定主体受让319,025,72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预重整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重整完成后,窦昕所持股份预计占重整后豆神教育总股本的18.29%,窦昕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计占重整后豆神教育总股本的20.7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窦昕。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产业投资人窦昕及指定主体张国庆承诺:“豆神教育2024年、2025年、2026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8,000万元、16,000万元或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8,000万元;若豆神教育最终实现的2024年、2025年、2026年各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及三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均未达到上述标准,未达到部分由产业投资人在豆神教育2026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的三个月内向豆神教育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5)第110A020957号报告:
  豆神教育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22.34万元,豆神教育2024年度实际净利润与产业投资人承诺净利润相比,实现率为250.56%,产业投资人窦昕及张国庆完成了2024年度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5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豆神教育”) 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窦昕先生,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赵伯奇先生,独立董事杨博乐先生,财务总监李冠超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崔霄雨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7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择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议案内容、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实际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4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3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坏账核销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4,208,702.16元,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为2,007,282.03元,两项共计6,215,984.19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2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豆神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1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180,213,796.0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141,163,200.75元,实收股本为2,066,612,65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原因
  1、2021一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受到政策影响,进入新产品开发、业务转型期。转型过程中公司需处理历史业务遗留的资产以及人员,故发生较大的资产减值以及处置损失。另外,公司其他子公司的业务也出现了下滑紧缩的情况。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2021年至2022年业绩亏损,未弥补亏损金额逐年增加。
  2、2023年一2024年,公司实现了从治理结构、资产负债结构、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等各方向的全面优化,多举措保障公司平稳健康经营,2023年和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159.50万元和13,713.42万元,净利润逐年增加,但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积的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加强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不断优化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的内容,升级授课方式,打造优质人工智能教学应用,制造富有竞争力的人工智能学习产品;丰富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品销售额,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2、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动资源整合。加快推进与核心战略发展业务相关性较低或不能赋能业务的剥离工作,优化组织结构,缩减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3、加强精细化管理。公司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常态化,开源节流、挖潜增效、增收节支、提质增量,提高资产效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员优化,激发人员活力,提高管理效率。
  4、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应收账款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往期应收款项的催讨力度,以保全、诉讼、和解等手段收回应收款项,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
  5、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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