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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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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注1:该现金管理产品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收益;
  注2: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6日到期并收到收益63.10万元;
  注3: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6日到期并收到收益69.41万元;
  注4: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24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88.79万元;
  注5: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27日到期并收到收益50.94万元;
  注6: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2月27日到期并收到收益44.60万元;
  注7: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3月10日到期并收到收益81.03万元;
  注8: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3月12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49.42万元;
  注9: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20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1.72万元;
  注10: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4月11日到期并收到收益28.68万元;
  注11: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3月25日到期并收到收益53.75万元;
  注12: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2月28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2.62万元;
  注13: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2月26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2.97万元;
  注14: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17日到期并收到收益124.52万元;
  注15: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19日到期并收到收益87.41万元;
  注16: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17日支取500万元并收到收益4.20万元,于2025年1月24日支取2000万元并收到收益17.29万元;
  注17: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10日支取600万元并收到收益2.38万元;
  注18:该现金管理产品于2025年1月1日到期并收到收益0.0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将“四川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辽宁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泰州安井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年9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因受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不振及辽宁当地外部因素的影响,“辽宁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辽宁三期项目”)工程进展晚于原定计划。“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洪湖安井项目”)是公司为顺应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重点布局的首个专业化预制菜工厂,对资金投入体量及投入速度存在较大需求。2022年1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辽宁三期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60,378.55万元,后续辽宁三期项目所需资金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洪湖安井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0,378.55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30,000.00万元。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相应新增“安井食品厦门三厂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0,000.00万元。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产能储备情况的综合考量,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研讨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山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5,000.00万元,广东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10,000.00万元,洪湖安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减少20,078.55万元,上述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将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或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调整安井工业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与实施主体,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5,000.00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厦门安井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同时,新增四川三期项目,该项目拟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0,078.55万元。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
  注4:“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除“广东安井年产13.3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山东安井年产20万吨速冻食品新建项目”、“洪湖安井年产10万吨预制菜肴生产项目”,其他“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各新建、改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均尚在建设中,故不进行效益测算;“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品牌形象及配套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管理及服务体系,不适用直接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进行效益计算。
  附表2: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部分等。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和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人。
  ● 本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情况: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间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8,100.00万元,余额为10,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被担保方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新宏业40,000.00万元,新柳伍4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间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1. 名称: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3MA491P6C20
  3.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5日
  4. 注册地址:湖北省洪湖市小港管理区莲子溪大队
  5. 法定代表人:肖华兵
  6.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制品(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0%股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 名称: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49A26J6L
  3.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4. 注册地址:潜江市总口管理区平原垸路1号
  5. 法定代表人:柳忠虎
  6.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产养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蔬菜种植;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0%股权
  9.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有关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5年度担保计划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被担保方少数股东原则上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综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持续经营的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重要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100.00万元,均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北海合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合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42,000.00万元。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说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市场、客户需求等因素影响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北海合缘食品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21MAA7RKHX1R
  3.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7日
  5. 法定代表人:王斌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90%股权,新宏业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肖华兵持有新宏业10%股权;新宏业持有北海合缘19%股权,肖华兵担任北海合缘董事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北海合缘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商品,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行业惯例与价格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震东,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签字会计师:孙玮,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立群,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5家。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立信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与立信相关团队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考察了立信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最终认为:
  立信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在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和推进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立信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8年5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48,884,87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74,555,941.7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39,981,864.58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34,574,077.18元。
  募集资金5,674,555,941.76元扣除相关剩余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5,586,690.18元(不含增值税)(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7,473,482.63元,含增值税金额总计为39,721,891.59元,其中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以自有资金已支付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200.00万元)后于2022年2月22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转入金额为人民币5,638,969,251.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1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0日,“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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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25年4月20日,“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实际使用进度均已超过5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公司战略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研究讨论决定,公司拟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8年5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和“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是依据当时的市场需求预测、行业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的阶段性发展目标而制定的。自项目筹划以来,宏观经济形势、速冻食品行业消费趋势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新增产能能够精准匹配未来的市场需求,并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保持协同,公司认为有必要对原有的建设计划和投资节奏进行适度调整。因此,综合考量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决定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期予以延长,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并有效规避潜在的市场风险。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8年5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
  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同意与柳忠虎(以下简称“乙方1”)、柳静(以下简称“乙方2”,与乙方1合称“乙方”)、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食品”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同意将乙方业绩承诺补偿和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由现金方式变更为以乙方1所持新柳伍食品的股权进行补偿。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新柳伍食品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以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4,400万元分两步收购乙方1及乙方2合计持有的新柳伍食品70%股权。同日,公司与乙方1及乙方2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协议约定,公司第一步以人民币36,800万元购买乙方1和乙方2分别持有的新柳伍食品35.4545%、4.5455%股权,第一步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新柳伍食品40%股权。在原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公司第二步将以人民币27,600万元购买乙方1持有的新柳伍食品30%股权。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步收购,新柳伍食品已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临2022-046)。
  根据新柳伍食品2022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实施第二步收购的主要先决条件已提前成就,其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实现的规范净利润已超过5,000万元;且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已出具相应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鉴于上述情况及评估工作进展,经公司与乙方1及乙方2协商一致,双方于2022年8月26日签订提前收购新柳伍食品3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一中对原协议支付比例、估值等条款将保持不变,增加部分补充约定。第二步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新柳伍食品7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提前收购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临2022-070)。
  二、原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的约定情况
  (一)业绩承诺约定情况
  乙方承诺,新柳伍食品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的规范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8,000万元、9,000万元,且任一年度相应规范净利润金额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不得超过20%。
  就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而言:若标的公司未达成某一年度的相应业绩承诺,并且该年度标的公司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低于该年度相应业绩承诺金额的80%(不含本数),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乙方向甲方实际足额支付该等业绩补偿款后,视为标的公司达成该年度的相应业绩承诺;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时,标的公司该年度实现的规范净利润将按照该年度的相应业绩承诺金额计算;若标的公司某一年度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不低于该年度相应业绩承诺金额的80%(含本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时,标的公司该年度实现的规范净利润将按照实际金额计入;若标的公司某一年度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超过20%,则应当从该年度的实际规范净利润中扣除超过20%部分的非经常性损益,以重新计算该年度实际规范净利润,并以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按照相关约定确定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业绩承诺期满时,若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未达到业绩承诺期累计业绩承诺总额24,000万元,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金额为:(24,0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累计实现的规范净利润总和)×2。
  (二)商誉赔偿约定情况
  各方进一步同意,业绩承诺期满后,甲方将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商誉减值测试(以下简称“商誉减值测试”),乙方及标的公司须配合完成商誉减值测试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供、流程、程序及手续。若标的公司已经存在商誉减值或有明确证据表明标的公司将要发生商誉减值的,甲方将就标的公司计提相应商誉减值,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赔偿金额等于甲方就标的公司计提或拟计提的相应商誉减值金额减去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以下简称“商誉减值赔偿金”),且乙方应当在甲方就标的公司计提相应商誉减值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商誉减值赔偿金。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新柳伍食品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如下表:
  ■
  注1:“规范净利润”指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项下的净利润扣除原协议约定的超额奖励在业绩承诺期内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预提职工薪酬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数。
  注2:“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指在标的公司某年度实际规范净利润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超过20%的情况下,从该年度实际规范净利润中扣除超出20%部分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后,用以按照相关约定确定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净利润。
  如上表所示,新柳伍食品2022-2024年度经审计实现的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为22,238.57万元,与承诺规范净利润差额为1,761.43万元。主要原因为:小龙虾产业经历了供需关系的阶段性调整,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空间短期承压。前期养殖规模的快速扩张导致市场供应量显著提升,而年内消费端增长相对乏力,共同加剧了当期的价格下行压力。
  四、补充协议二中关于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约定情况
  (一)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约定情况
  经审计,业绩承诺期内,新柳伍食品实现的累计调整后实际规范净利润为222,385,651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的金额为35,228,698元(下称“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新柳伍食品拟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为47,115,361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金额为11,886,663元(下称“应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东洲咨报字【2025】第1016号),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柳伍食品的评估值为1,049,000,000元(其中包括业绩承诺期内未分配利润合计209,965,760元)。按照上述新柳伍食品的评估值测算,乙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金额相当于新柳伍食品3.3583%的股权比例(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8,731,612元),应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相当于新柳伍食品1.1331%的股权比例(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2,946,170元)。合计相当于新柳伍食品4.4915%的股权比例(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11,677,783元)(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各方同意,乙方1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新柳伍食品股权,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应支付的商誉减值赔偿金。乙方1拟向甲方无偿转让新柳伍食品4.4915%的股权(对应新柳伍食品注册资本11,677,783元,下称“补偿股权”),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上述补偿股权的变更登记。乙方1承诺其拟向甲方转让的补偿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权利负担。
  各方同意,本协议第2.2条所述之补偿股权转让所发生之税金和其他费用(如有)由乙方1承担。乙方1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新柳伍食品主管的税务部门完成纳税申报,并支付相关税款。
  (二)生效条件
  补充协议二于各方签署之日成立,于本补充协议二所述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和变更商誉减值方式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新柳伍食品是公司在产业链上游布局的又一重要举措,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强化了公司在战略主原料上的供应保障。新柳伍食品未实现承诺业绩,主要系受市场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等客观因素影响所致,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拟将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所涉金额保持不变。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认为:本次变更是基于客观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方案内容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充分考虑并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基于客观市场环境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变更方案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明确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梅女士、赵蓓女士、张跃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中文版、英文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7,148,919.09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484,831,242.06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294,23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0,900股后为292,133,332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96,515,331.9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19.97%。
  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进行了授权安排,公司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0,670,663.56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3,600股,金额为62,873,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1,040,059,864.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70.05%。
  2.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梅女士、赵蓓女士、张跃平先生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核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联董事张梅女士、赵蓓女士、张跃平先生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40,000.00万元,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柳伍”)40,000.00万元。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间新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在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北海合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合缘”)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42,000.00万元。2024年公司实际向北海合缘购买商品31,757.72万元,向其出售商品843.26万元,合计32,600.98万元,未超过此前经审议的预计额度。
  2025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北海合缘预计产生不超过41,000.00万元关联交易,其中包括:公司向北海合缘采购虾滑等产品不超过40,000.00万元;北海合缘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宏业、新柳伍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润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鱼糜等原材料不超过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相关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岗位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岗位年薪根据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对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设定考核指标,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年薪。
  2.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本议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岗位年薪+绩效年薪组成。岗位年薪根据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对高级管理人员设定考核指标,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年薪。
  本议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张清苗、黄建联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战略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研究讨论决定,公司拟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三期年产14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泰州三期年产10万吨速冻食品扩建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8年5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议案》
  同意与柳忠虎、柳静、新柳伍签署《关于湖北新柳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同意将业绩承诺补偿和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由现金方式变更为新柳伍的股权进行补偿。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本次变更是基于客观市场环境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变更方案内容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充分考虑并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变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及商誉减值赔偿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7,148,919.09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484,831,242.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3,294,23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60,900股后为292,133,332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96,515,331.9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19.97%。
  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进行了授权安排,公司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0,670,663.56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3,600股,金额为62,873,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1,040,059,864.5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7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安井食品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现将2024年度行动方案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主要从事速冻调制食品(以速冻鱼糜制品、速冻肉制品为主)、速冻菜肴制品和速冻面米制品等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行业内产品线较为丰富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以华东地区为中心并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逐步成长为国内速冻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
  1.经营业绩稳健增长: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巩固速冻食品行业龙头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2,665.17万元,同比增长7.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483.12万元,同比增长0.46%。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展现了良好的发展韧性。
  2.产品创新与结构优化:公司坚持市场导向,持续推动产品创新。2024年,公司将火山石烤肠等烤机渠道产品列入年度推广重点,多措并举,推出多规格、多口味的烤肠产品,涵盖超市、菜场、烤机店和食堂等多种渠道,着力打造企业新增长点。公司主品牌借助锁鲜装系列、虾滑、烧麦和丸之尊系列往中高端化的路线上持续推进,子品牌安井小厨的小酥肉、安井冻品先生的牛羊肉卷等明星产品也深受市场欢迎,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表现。2024年6月,公司甄选火山石烤肠荣膺2024中国新食材(媒体)品类冠军,公司大单品策略和多品牌组合战略再结丰硕成果。
  3.生产效率与智能制造:公司持续深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提升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对数据仓库、网络架构、客服系统等进行了升级优化,引入了ONES管理项目,更好地保障了稳定运营,强化了安全防护;在管理数字化建设上,通过上线新报表、实施风控系统、优化合同管理等,提升了财务和风险防控等多方工作效率;在营销和生产数字化建设中,通过开发大屏报表辅助决策、升级替换多个业务系统、自研WMS系统服务多家客户、助力经销商公众号私域营销和搭建供应商评分系统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营销和生产的信息化水平。
  4.渠道建设与营销创新:报告期内,公司B端产品坚持“高质中价”、C端产品采取“高质中高价”的定价策略;渠道策略为“BC兼顾、全渠发力”,即B端和C端渠道同步发力,在夯实传统流通、商超渠道的基础上,不断加深特通、新零售和兴趣电商等全渠道开发,通过合理渠道组合实现效益最大化。在营销创新方面,将各类新媒体平台上的营销推广方式从平面视觉营销升级兼顾到动态短视频宣传,围绕品牌理念、产品系列及聚焦大爆品,打造专属短剧,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持续稳定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投资回报,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馈投资者,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且可持续的价值回报。自2017年公司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法规及章程的相关要求,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连续8年,合计11次实施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达24.49亿元。2024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10.40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经审计)的比例为70.05%。
  2024年,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积极实施现金分红、二级市场回购等,多措并举保障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99,318,087.86元。同时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3,600股,金额为62,873,8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并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4年,为使投资者更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态,公司采取以视频与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制及线上现场文字解答的形式及时有效地解答了投资者问题及疑惑。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信息披露规则,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已连续两个年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级。
  日常沟通方面,公司始终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回应投资者热线及提问,积极开展各种丰富的投资者交流活动,沟通人数及频次持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逐步得以重视,管理层与资本市场的理解互信持续加深。在这一年,公司回复投资者在E互动提出的问题139次,让广大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
  四、规范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
  作为速冻食品龙头企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和决策程序,规范三会运作,确保公司稳健发展。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5次。同时,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决策的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决策质效。
  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加强风险管理,确保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切实落实公司战略目标,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
  五、总结与展望
  2024年度,公司围绕《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在提升经营质量、强化股东回报、优化信息披露与公司治理等方面均按计划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行动方案》为指引,紧密结合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持续聚焦主业,深化创新驱动,提升运营效率,积极回报投资者,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和《行动方案》设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风险提示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因控股子公司OrientalFoodExpressLimited调整常温食品业务,本期无销售收入,去年同期15.45万元,并入农副产品及其他产品分项;其他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41.42%,主要系出售材料收入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2,025家。各区域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证券简称:安井食品公告编号:临2025-022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观洲路7号,厦门特房波特曼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鸣鸣、张清苗、黄建联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安井食品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晨先生 0592-6884968
  会务联系人:王庆祝先生 0592-6884968
  公司邮箱:zhengquanbu@anjoyfood.com
  公司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路2508号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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