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委员李志勇、张瑞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董事张送根、徐进、马敏、李志勇、张瑞君、徐扬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2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3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4 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申报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6 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7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8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9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10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3.11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志勇、张瑞君、徐扬对独立性情况分别进行了自查,经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回避情况:独立董事李志勇、张瑞君、徐扬已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认为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上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军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整体发展战略、结合行业趋势、市场情况和2025年公司经营目标,并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下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拟定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监事张维军、王宝慧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504,47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6,175,293.91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300,706.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0]第570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45,0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3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370,199,990.2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43,396.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756,594.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3]第062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分别于2020年7月1日、2023年3月8日、2023年6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营东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附表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根据上述决定,公司使用了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2024年1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9,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2024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营销体系建设”结项并结余募集资金20.38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智航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附表2: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2、上会所人员信息及业务规模
  (1)截至2024年末,上会所合伙人人数为1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5人。
  (2)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亿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72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81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7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4、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玉朋
  赵玉朋,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无兼职情况。
  (2)签字会计师吴岳
  吴岳,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上会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2022年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无兼职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有宜
  陶有宜,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1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3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其他鉴证服务费用8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基础,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相关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已于2025年4月1日和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张送根、王彬彬、徐进、刘铁昌、齐敏、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智汇德创(天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8回避表决。股东张送根、王彬彬对议案12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8日17:00之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inavi@tinavi.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收件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到达邮戳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8日17:00,信函中需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8日17:00之前。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96
  电话:010-82156660-8009
  邮箱:tinavi@tinavi.com
  联系人:黄军辉 孙晓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