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77 公司简称:来伊份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7,602.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0,774,256.55元。鉴于2025年公司需持续拓展加盟业务,并加大力度发展社区团购等业务需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市场规模
  近年来,我国消费者休闲娱乐支出占比逐步提升,我国休闲食品市场行业规模也随之快速增长,休闲食品行业呈现出上升发展的态势。据头豹研究院2024年3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2年休闲食品市场规模从12,323.1亿元增长到16,715.8亿元,预测2027年中国休闲零食市场规模达到23,859.9亿元。
  (二)行业政策与法规
  近年来,消费一直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2024年,消费领域政策密集出台,多部门围绕消费新场景、新型与传统消费等持续发力,首发经济、假日经济等新型消费潜力加快显现。政府工作报告把扩大国内需求摆在首位,强调“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凸显内需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国内消费市场回暖奠定了主基调。
  2024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这是该标准的第六次修订,距离上一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发布已有十年。我国以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形式,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控。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的通知,提出推动科技成果在消费领域加快应用,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消费新增长点。
  2024年6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更加充分发挥新型消费和传统消费的“双轮驱动”效应,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202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到2035年,全面建成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提升食物产业质量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提振消费提到了首要位置。在具体举措方面提出,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扩大服务消费等。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其中“首发经济”一词,首次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提及。
  2025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提出,开拓国货“潮品”国内外增量市场。因地制宜推进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优质商品和服务品牌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支持推广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开展“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三)行业发展趋势
  在未来居民对休闲食品的消费需求扩大之下,我国休闲食品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稳步发展。前瞻研究院预计,2023年至2028年,我国休闲食品行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约10%,到2028年规模可达到2.6万亿元。伴随市场规模扩张的同时,休闲食品行业的发展趋势也在不断革新:
  1、高质价比产品受关注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与消费水平提升,新生活方式、新消费理念不断出现,消费者需求迭代速度加快。整体上来看,消费者对休闲零食的需求发生改变,在保证安全、美味、多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极致性价比。
  质价比是在品质领先、原材料优鲜的前提下,实现价格优势和差异化。在消费分级趋势下,越来越多的竞争并不只是价格的竞争,而是价值和品质的竞争。休闲食品企业不仅需要快速响应不断涌现的新需求、更要把控产、供、销全链条的产品品质与交付质量,这势必考验休闲零食企业的全渠道、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能力与运营效率。
  2、消费者提出健康新诉求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断细分的人群需求、消费场景使得休闲零食行业呈现产品种类愈发丰富,健康化趋势愈发明显。低热量、低糖、低盐、高纤维、健康蛋白质的食品,成为了休闲食品企业的主要发展方向。根据CBNData数据显示,消费者在购买零食时安全健康的关注点占比达到61%。而对于高品质的休闲零食,消费者为此愿意支付溢价的意愿高达80%以上。
  休闲食品在满足人们基本休闲需求以及娱乐需求的同时,甚至已成为日常饮食中的“第四餐”。因此休闲食品企业应当在保证休闲食品原本口感以及风味的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的创新完善,优化整体生产工艺,提升休闲食品的营养性,保证营养均衡,使休闲食品逐渐向着健康型、功能型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休闲食品企业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3、线上线下渠道融合成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渗透率稳步提升,传统零售渠道格局,从商超、便利店到专卖店、杂货铺,都在经历着脱胎换骨的变革,线上线下渠道逐渐打通融合。社交媒体、直播平台凭借其种草属性,成为休闲食品推广的热门平台,共同构建起休闲食品线上销售与推广的重要通路,不仅拓宽了消费群体覆盖面,还提供了便捷购物体验与多样互动形式。而线下,除了商超卖场、连锁店铺、自动售货机,仓储会员店也崭露头角。线上线下紧密协同,线上通过微信送礼等趣味互动为线下引流,提高线下客流量与转化率;线下则凭借真实体验、优质服务,弥补线上不足,共同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
  4、“首发经济、首店经济”模式有望成为消费新风尚
  首发经济是指企业首次发布新产品,推出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和新技术等。这些产品和服务都具有时尚、新潮、高品质等特征,有效契合消费者多样性、高品质的需求。
  “首发经济依托全新消费场景或消费业态,能够很好地迎合消费者对于个性化、品质化的需求,与消费者形成情感链接。同时,首发经济属于引领新潮流的先锋,往往能吸引大量年轻消费者关注,从而带动相关行业增长。首发经济自带时尚、品质、新潮、稀缺等属性,对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有着独特的吸引力,很容易成为城市和商圈的“流量制造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作为一家科技赋能的实业+投资双轮驱动的产业生态型公司,公司围绕“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核心理念,进行相关多元化的生态平台布局,积极推进全国化、全渠道布局。同时秉承“整合资源--共创共建--精益管理--做强平台”的主题,充分链接产业链和合作伙伴,夯实基础能力,共同建设多业态消费场景的家庭生活生态大平台,致力于为消费者创造更多有爱的产品,满足用户在家庭生活需求全天候各类场景下不同需求。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产品
  公司依托扎实的研发基础,不断加大全球食品直采,扩充产品品类体系,为消费者寻找全球美食。公司产品来自全球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中国25个省市地区,主要覆盖坚果炒货、肉类零食、糕点饼干、果干蜜饯、果蔬零食、豆干小食、海味即食、糖巧果冻、膨化食品、进口食品、冲调速食、礼文化、饮料13大核心品类,1,500余款OEM商品。其中:来吃鸭、居司令、嗨吃无骨、百年好核、扭伊牛、芒太后、脆爷等产品品牌化商品已成为各细分品类的大单品代表。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品名品牌化,增设重点分类的品牌名。
  结合对行业前沿趋势的捕捉及消费者需求的洞察,公司产品不断推陈出新。2024年累计上市新品超600款(不含仓储店与生活店),打造了甜酷辣脱骨凤爪、柚香碧根果仁、黄金烤鱿鱼、高坑风味牛肉片、维也纳烟熏香肠、低脂鳕鱼蟹味柳、原色松子、潮卤牛腱(卤香味)等高潜力新品。此外,公司开发的“老卤鸭翅”与“藜麦奶香松籽仁”荣获iSEE全球美味奖;“宝儿蛋(溏心蛋)”与“干嚼咖啡块”荣登第六届iSEE创新品牌百强榜;“无核酵素西梅”荣获第七届天然新势力卓越体验奖;“乐享上海优选套餐”荣获“2024上海金榜伴手礼”称号;“53°醉爱经典酱香酒”斩获“2024中国酒类热产品·品类典范”奖;“蟹黄味瓜子仁108g”在第14届美狮杯包装创新及可持续发展大奖评选中荣获技术创新奖;《坚果仁裹衣烘烤关键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荣获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果干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产品、工艺进步奖二等奖,至此公司产品力得到进一步升级。
  为了更好地赋能产品开发,公司专注研发核心的配方和工艺技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截至2024年12月,公司已取得著作权646项,专利47项。其中,发明29项,实用新型7项,外观设计11项。
  老品的迭代升级和新品的别具匠心,为忠实用户体验全场景全时段的家庭生活生态大平台保驾护航。
  公司坚持守正创新,为实现家庭生活生态大平台战略,从消费者的需求和痛点出发,持续开发与拓展创新品类,架设第二增长引擎,包括酒水饮料、乳制品、现制咖啡、锁鲜卤味、冷藏糕点、预制菜、水果生鲜、粮油调味等品类,创新品类业绩实现非线性增长。仓储店与生活店的布局将持续驱动创新品类的发展。
  此外公司积极探索和布局非食品类和跨境品类,挖掘消费者在日用百货、数码产品、美妆护肤等品类的诉求,有效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群体在不同场景下的多元化需求。
  在门店全温度带战略业务布局上,公司2024年持续发力冷藏冷冻温度带,围绕消费者的一日三餐及休闲娱乐场景,布局冷藏食品、冰淇淋、冷冻食品等系列产品,冷风柜、冷冻柜及相关产品已覆盖数百家门店,进一步丰富了门店的消费场景。
  公司基于童食健康理念,以4至12岁儿童及其家长为目标人群,孵化了51款儿童系列零食,并在线下门店设立儿童系列零食专区,打造儿童零食行业标杆。公司“童食健康”项目,为构建我国完整的饮食教育体系赋能,助力《“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的实现,获评“2024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与“2024年度臻善案例”。
  顺应健康消费趋势,基于“低糖、低脂、低卡、低盐、低GI”的五低健康零食标准,面向注重个人健康的都市白领人群,公司开发了50款健康轻负担系列零食,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差异化的消费需求。
  不仅如此,为帮助优质农产品送上城市“餐桌”,公司通过各类活动和渠道积极主动对接并开发西双版纳的普洱茶、花糯小玉米、雨林蜂蜜、雨林露耳,云南昭通的山椒罗汉笋、小土豆等特色产品。2024年,公司与云南农垦集团合作“云品入沪”项目,探索“云南产品、上海市场”的产业协作新模式,扩充消费帮扶生活馆商品池,持续发挥渠道优势、管理优势、品控优势,推动帮扶地区产业发展。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作为休闲食品连锁行业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公司始终专注于对品牌运营、线下线上全渠道网络建设与协同发展、商品研发、产品质量管控、供应链管理等核心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致力于推动休闲食品行业的标准化建设、现代技术应用、信息化发展及产业升级。通过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加工厂商、产品研发机构、下游物流服务商、线上第三方平台等密切合作、资源整合,共同建设休闲食品产业生态圈。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契合自身商业模式的采购体系,从品类规划、新品开发、供应商引进、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商品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商管理考评、商品淘汰等环节,对商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方位品质保证。
  在品类战略规划、新品开发方面,公司依托于大数据分析及多年市场经验,及时推出引领消费潮流,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并在完成产品研发、样品试吃品评、质量标准、产品定型等环节后,委托供应商进行生产。
  供应商引进方面,公司质量管理中心从产品质量、口味、生产环境、生产能力、质量管控能力、供货能力、原料采购质量等多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并有一票否决权。
  在商品采购方面,公司推进产品经理负责制,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供应链采购端变革。产品经理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及销售预测等。产品经理根据公司各渠道销售目标,进行销售任务分解,制定产品开发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和内部供销衔接。公司供应链管理部以销预产,调节供应商产量、库存原料和辅料包材,以促进商流最优化,同时,实时监控商品动销,提升库存整体周转时效。
  2、全渠道销售模式
  公司形成了直营门店、加盟门店、特通渠道、电子商务和来伊份APP平台等全渠道终端网络经营服务体系,建立了与消费者全时段、多场景的触点,实现了线下线上全渠道商品、支付、会员、库存、推送、促销等全方位的业务协同及精准营销。公司主要销售模式的情况如下:
  (1)线下销售模式
  1.1 直营连锁模式
  公司直营连锁模式是在各区域市场开设具有统一经营理念、企业标识、经营商标、标准服务的门店,经营“来伊份”系列品牌的休闲食品,对门店统一管理,实现了终端的标准化、规模化、系统化、数据化。
  1.2 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模式
  公司特许经营连锁模式是公司为加盟商提供商标、商号、商品、管理营运方法、信息系统工具等在内的特许经营系统,通过授权许可经营,由加盟商开设门店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来伊份系列商品。加盟商按照公司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规范操作。公司秉持“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注重加盟商的价值实现及品牌市场的覆盖,大力发展加盟事业。采取单店、区域多店等特许加盟模式来提升来伊份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1.2.1 社区团购
  社区团购业务长期服务于全国会员的家庭生活,达到“人+货+场”平台化,并实现家庭生活生态大平台的愿景。
  2022年上海整体社区业务快速崛起,初步搭建了社区团长体系,并完成了来伊份自建的社区购平台初步架构。2023年公司结合有效工具,拉通公司系统内外各类业务场景,链接周边社区拓展社区团长,借助分销模式快速突破,创造并超越现有业务的新零售场景。2024年,公司借助平台流量结合品牌资源配合营销策略,内外部团长分销力量,做大店外销售;通过私域直播、门店自播、抖音直播小时达三大渠道,提升业绩增量;通过用户权益及用户生命周期管理,降低流失与沉睡用户,下发导购任务执行,提升会员转化;引入仓储店货盘,扩大门店的可售品类数量,全面支持社区生活所需的高品质商品。
  1.2.2 经销业务
  经销特通模式:公司设有特通渠道业务经销中心,经销特通模式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特定消费场景,能够精准触达目标消费群体,提升品牌影响力,致力于积极布局声量传播第一现场,带来新的增长机会和市场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场景:机场、高铁站、邮轮、酒店等。
  大客户团购:经销事业部对于大批量采购或定制采购需求,可根据客户要求对产品包装或产品组合等进行定制安排,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主要包括经销商模式、直营模式、KA模式等。经销商模式:持续培养大经销商制,借助经销商的销售网络,拓展产品销售和渠道下沉。直营模式:扩大对国央企的合作,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KA模式:公司与商超、大卖场、便利店等零售商合作,通过在它们的渠道内设立专柜、专架的方式,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来伊份系列商品。
  (2)线上销售模式
  主要包括B2B模式、B2C模式,具体如下:
  2.1 B2B模式
  公司将产品批量运送至经销商仓库,C端消费者通过线上平台(如:天猫、京东、拼多多、唯品会)进行购买,经销商通过第三方物流将产品向C端消费者发出。
  2.2 B2C模式
  公司B2C模式分为平台旗舰店模式和自营APP平台模式两种。
  公司与抖音、快手、小红书、视频号等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在前述平台开设来伊份旗舰店,为消费者提供适合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同时根据销售流水向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平台服务费,平台则负责提供商城基础设施运营、整体推广和数据分析等服务。
  来伊份APP平台:作为公司自主研发的移动端销售平台,来伊份APP已具备休闲食品、生鲜等商品销售、支付、会员、娱乐互动、外卖、线下门店联动等功能,形成以用户为核心、数据为资产、体验为导向的智慧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有效融合。通过APP资源整合,延展到家、到店业务,成为公司新零售业务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加强自生态私域流量建设,提升了会员粘性、忠诚度、活跃度,并有效实现了社区店的销售与服务能力,构建了有效的社区生态。
  3、仓储物流模式
  公司在上海总部自建了自动化、数字化的仓储物流基地,通过自有库存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WMS&TMS)实现全方位、一体化的数字化智能仓储管理,并与邮政、中通、顺丰等承运商密切合作,为各终端提供物流服务。另外,公司在南京、济南、北京、杭州、东莞等地设立了多个RDC分仓,同时还与其它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合作。在采购、仓储、物流配送等环节,基于采购端和销售端大数据分析,公司构建了数字化、可视化的智慧供应链管理体系,实现了全渠道预测补货、订单集成、库存共享,并借助更智能化的物流WMS系统、实时监控的TMS系统,智能派车系统实现了商品配送全程在途管控和冷链温度监控,进一步保证了商品的质量,提升了商品的供给效能。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70,482,716.38元,同比减少15.25%。其中:门店零售收入2,020,455,052.67元,占比为去年同期的78.61%;加盟商批发收入759,861,038.43元,占比为去年同期的103.92%;特渠收入217,866,782.07元,占比为去年同期的101.30%;电商收入211,683,116.38元,占比为去年同期的64.46%。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209,865,989.55元、主营业务成本1,964,025,082.92元,毛利率38.81%,基本保持稳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5-03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67,602.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0,774,256.55元。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如下:
  ■
  三、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累计可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公司最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合计47,791,506.94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2025年公司需持续拓展加盟业务,并加大力度发展社区团购等业务需一定的资金支持,为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栋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2024年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许凌,男,1982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历,历任京东集团副总裁、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董事、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届理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在2024年任职期间,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始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科学、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讨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讨论沟通,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专业意见,积极促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决策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三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内部控制、战略规划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重大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情况、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及建议,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开展及监督工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并积极提出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0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同意,就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情形,也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了其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年度董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探讨宏观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境内外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直接沟通,获取有效信息并及时向公司反馈,有效发挥沟通内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与支持,使本人能够在全面、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判断与决策。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5年,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和更多回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凌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2024年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钱世政,男,1952年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香港上海实业集团公司副总裁,2012年7月起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返聘教授;历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2月至今任中国龙工控股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在2024年任职期间,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始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科学、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讨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讨论沟通,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专业意见,积极促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决策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三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战略规划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重大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情况、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及建议,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开展及监督工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并积极提出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0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同意,就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情形,也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了其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年度董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探讨宏观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境内外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直接沟通,获取有效信息并及时向公司反馈,有效发挥沟通内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与支持,使本人能够在全面、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判断与决策。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5年,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和更多回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世政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2024年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履历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陈百俭,男,1962年生,毕业于南开大学,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师,任法学院党委书记、代理法学院院长,从事法律教学工作,并在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等担任兼职律师工作;2021年4月起任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12月起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在2024年任职期间,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始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了一些科学、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讨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讨论沟通,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专业意见,积极促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决策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诸多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熟悉公司在业务发展、市场开拓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重大项目进展,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情况、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及建议,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开展及监督工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为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并积极提出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0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人对上述议案事前认可并同意,就此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情形,也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了其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年度董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制定的,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发放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探讨宏观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境内外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直接沟通,获取有效信息并及时向公司反馈,有效发挥沟通内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与支持,使本人能够在全面、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判断与决策。
  五、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5年,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独立客观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和更多回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百俭
  2025年04月2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