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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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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7,113,137.61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公司开设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澳门路支行(银行账号931008010001023196)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销户;本公司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防大厦支行(银行账号3602013719200187085)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中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819.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00.00万元,由于无法区分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的设备产值,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邮科技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付款条件影响,部分款项暂未支付 [注3]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相关说明 [注4]132.04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且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分析与减值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60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根据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和单项计提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299.5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和单项计提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05.3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3,604.84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3,604.8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和金额进行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1.5亿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95%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邮证券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购买中邮证券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根据购买的具体产品确定。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2、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邮证券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经董事会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向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和交易金额: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可能给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业务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三)外币币种 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港币、日元、欧元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五)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相关人员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等事项。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公司在预测汇率或利率走势时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三)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公司则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的风险防控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管理职责和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防范和对冲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合理使用企业自有资金,严格控制业务规模。 (三)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的变化,谨慎选择交易产品,合理选择交易时机,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科学规划、合理决策。 (五)公司将继续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落实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审核流程。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和股东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外汇结算业务的风险对冲需要,有助于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并配备专业人员,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业务规模之内,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确定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并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因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及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联席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但上述交易固有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违约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杨连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杨效良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规定,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恪守独立性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治理规范性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风险防控与科学决策中的制衡作用。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系统性推进审计监督、财务审查及内控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有效提升公司治理精细化水平。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日常建设和运行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结合公司规模、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董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长杨效良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杨效良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刘峰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峰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王铁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王铁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董毅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董毅回避表决。 5、总经理尚德威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副总经理徐德荣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副总经理戴奕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江红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以上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津贴及董事长从公司领取薪酬以外,其他董事会成员未从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本人薪酬回避表决;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2024年末在任独立董事刘峰先生、董毅女士、王铁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陈启军先生、李颖琦女士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刘峰先生、董毅女士、王铁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对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并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保障公司全体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严格履行了采购程序,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为人民币21,610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国际业务的需要,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相关人员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等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另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择期发出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在该通知中列明会议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相关文件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含子公司)服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服务费用15万元(含税)。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优化负债结构,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供应链金融等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授信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要求、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2、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亿元(含本数)。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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