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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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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423,677.00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的应收账款概况 (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22,423,677.00元予以核销,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二)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 1、上海太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上海太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船国际”)款项余额13,082,758.72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10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太船国际已于2021年10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太船国际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3,082,758.72元。 2、STX(大连)造船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STX(大连)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X”)因经营不善于2014年6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STX破产程序,且STX已于2024年1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STX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3,903,120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3,903,120元。 3、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保税”)因经营不善于2018年6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舟山保税破产程序,且舟山保税已于2023年2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舟山保税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2,826,500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826,500元。 4、上海南联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上海南联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联贸易”)因经营不善2021年3月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南联贸易破产程序,且南联贸易已于2022年9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南联贸易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1,236,477.51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236,477.51元。 5、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修造”)因经营不善于2013年5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五洲修造破产程序,且五洲修造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五洲修造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419,901.58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419,901.58元。 6、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明德重工破产程序,且明德重工营业执照已于2019年6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明德重工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197,270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97,270元。 7、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造船”)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0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正和造船破产程序,且正和造船已于2020年1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五洲修造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111,272.5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11,272.5元。 8、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0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中船重工破产程序,且中船重工已于2020年1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中船重工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28,622.72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8,622.72元。 9、江苏亚星锚链有限公司上海船舶机电分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江苏亚星锚链有限公司上海船舶机电分公司(以下简称“船舶机电”)款项余额307,830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船舶机电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船舶机电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307,830元。 10、湛江亚星机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湛江亚星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亚星”)款项余额113,690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湛江亚星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湛江亚星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13,690元。 11、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家嘴”)款项余额90,746.4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武家嘴营业执照已于2023年11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武家嘴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90,746.4元。 12、扬州海川船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扬州海川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船业”)款项余额53,428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海川船业已于2018年9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海川船业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53,428元。 13、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口岸船舶”)款项余额27,269.51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口岸船舶已于2016年12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口岸船舶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7,269.51元。 14、福美船务(上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福美船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船务”)款项余额11,600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福美船务已于2017年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福美船务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1,600元。 15、上海中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上海中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波贸易”)款项余额8,006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10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中波贸易营业执照已于2011年7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中波贸易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8,006元。 16、天津远洋秦皇岛南通分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天津远洋秦皇岛南通分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南通”)款项余额2,836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10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远洋南通营业执照已于2007年11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远洋南通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836元。 17、扬州交进船舶物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扬州交进船舶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进船舶”)款项余额2,348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交进船舶营业执照已于2019年7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交进船舶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348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准备。 五、备查文件 1、亚星锚链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亚星锚链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国际”),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担保金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亚星国际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为3,95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是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亚星国际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质押担保。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亚星国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担保事项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上述主体与公司关系:为亚星锚链的全资子公司。 亚星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被担保方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表格中2025年1月1日-3月31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本次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50万元,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和监事,以及与董事、监事关 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 进行登记(以 2025年5月21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5年 5 月21日 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董秘办 邮编:214533 电话:0523-84686986 传真:0523-84686659 联系人:肖莉莉 2、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船用链、船舶配件及船用链附件、系泊链、海洋工程装备及系泊链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锻件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船用链、船舶配件及船用链附件、系泊链、海洋工程装备及系泊链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锻件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黑色金属铸造;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 ■ ■ 注:1、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章程条款的修订,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的顺序调整。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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