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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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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发生的,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同时有利于通过双方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公司收益,降低经营成本,对交易双方的经营均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额度,用于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二、本次担保预计情况 (一)预计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上述额度为公司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发生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三)担保类型及方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综合授信、项目履约担保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担保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一)珠海横琴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珠海横琴万达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9日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洪涛 5、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票务代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513室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沈阳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3日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洪涛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影放映;餐饮服务;演出场所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玩具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用口罩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号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7月8日 3、注册资本:7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曦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电影制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录放设备制造;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7幢平房102号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万达影视95.77%股份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管理层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法律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是根据公司2025年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是为了有效满足各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增量需求或银行贷款到期后的续展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持续关注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流向,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2,7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等高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指的风险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额度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投资实施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12个月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投资风险小,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受市场波动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一定政策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同时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部负责理财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如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在实际的资金使用中将事先对资金状况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合理、适度地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 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3,353,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莘县融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4月25日,莘县融智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91,493,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莘县融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55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情况与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必须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经过30多年的发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室 (5)业务资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6)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万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执业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存君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酒钢宏兴、祁连山、亚盛集团、敦煌种业、中原内配、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焦永丽女士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兰州黄河、酒钢宏兴、亚盛集团、敦煌种业、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张有全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504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为39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12万元(含税)。 在与上年度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24年度审计费用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磊先生、叶慧女士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汤欣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9-00001号),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960,981,060.9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0,053,106.47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25,167,135.29元,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69,290,394.5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492.71万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审计机构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体现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机构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曦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根据长期战略规划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投资建设或改造影院、投资影视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等,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范围内具体执行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类型、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等,以及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投资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本次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方式、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额度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参照2024年度薪酬水平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关联董事陈曦、陈洪涛、龚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投票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万达电影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5月23日(9:00-11:30,13:30-17:3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附件二),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7:30,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万达电影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万达电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10-65055989 邮箱地址:wandafilm-ir@wanda.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涛、弥婷 联系电话:010-65055989 联系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39 投票简称:万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个人/本单位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件三: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00举行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5年5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 公司邮箱:wandafilm-ir@wanda.com.cn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N0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未出现违规情形。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双方互利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号)文件,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050,8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28,999,938.0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965,566.0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96,034,372.03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5-0000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截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前,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12,368.83万元(其中包括支付发行费用税金金额193.4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7,234.6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恒丰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10906197410910、632485381、801010010122821329和321530100100189853的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期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全部转至公司结算账户并已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减去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和待付发行费用后的金额(289,409.98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不一致,主要系计算募集资金净额时的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而实际支付时是以含税金额支付,因此存在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6.6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2,175.38万元。其中“新建影院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777.38万元,占预计总投入的73.46%;“2022-2023年影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516.97万元,占预计总投入的35.2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1月26日前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81,055.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新建影院项目”预计剩余募集资金约63,823.45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进行新项目投资,用于投资建设“2022-2023 年影院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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