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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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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7,692,424.53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9,242.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75,680,752.16元,减去当年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88,851,270.7元,2024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97,624,486.79元。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2,128,176.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4、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10,979,447.45元,其中(1)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22,128,176.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0.59%。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10,810,165.6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
  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具体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每三个月平均发放;
  2、未在公司任董事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向其发放董事津贴,其中廖木枝董事津贴为19.8万元/年(税前)、钟木添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以上两位董事同时参与公司效益奖金的发放,公司根据当年度业绩实现情况按制度规定计算效益奖金,于次年发放。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薪酬。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监事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效益奖金三部分,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效益奖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业绩实现情况及本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贡献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会及与履行监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完成对菲安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本次收购事项形成商誉116,267.34万元。公司自完成收购“FION菲安妮”品牌后,积极对菲安妮品牌形象、产品和门店等进行升级和年轻化改造,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整体进程不达预期,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计提了20,906.00万元、15,158.62万元、8,066.35万元和3,943.26万元的商誉减值准备。虽然菲安妮品牌升级和年轻化改造初见成效,但因2024年国内、外整体消费环境的变化,菲安妮2024年的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菲安妮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林评字【2025】130号”《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菲安妮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菲安妮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人民币58,117.81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7,443.21万元,根据孰高原则,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58,117.81万元。
  二、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结果为未发生减值损失;
  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发现包含商誉的菲安妮有限公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于是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抵减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7,681.37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7,681.37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菲安妮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50,551.73万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将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资源整合与优化,巩固“FION菲安妮”品牌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优势,以40多年手工工艺的品牌基础为支持,以产品为核心,新媒体传播为抓手,多措并举促进品牌提升和销售业绩提速增长,同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并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并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7,681.37万元人民币。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财政部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数据资源暂行规定,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资金的流动性,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上述融资具体授信额度,以及融资担保的金额、种类、担保方式、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将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相关子公司及贷款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贷款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健,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该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相互为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议案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169,646.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48.06%。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均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中的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库存黄金存货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存货中黄金存货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黄金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黄金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黄金存货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延期交收业务、期货公司黄金期货交易工具及黄金租赁等其他可以达到相同套期保值目的的套保工具。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库存黄金存货总量。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未来12个月黄金存货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针对黄金存货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黄金存货库存量为基础,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黄金存货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足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足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多数套期工具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量,通过买入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黄金租赁业务合约上的黄金价格波动进行锁定,通过该组合的对冲或其他董事会批准的方式,以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只能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业务量较大,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三、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交易额度总量不得超过公司向银行申请黄金租赁的总授信额度,以及实际向银行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总额,且时点业务总量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0%。在上述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该额度内组织安排实施,按照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规范及审批流程进行操作,超过上述授权业务范围及额度时,应另行提请授权,上述事项有效期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五、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违约风险: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可能存在交易对象停止交易或者不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采用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黄金远期交易品种,或者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控制交易对象风险。
  2、公司已就相关的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合约交易组合业务的资金规模,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和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时,应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存货套期保值业务综合协调,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和相关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业务授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实际业务发生外汇收支总额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业务期间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现有资产及负债。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规范投资和控制风险起到了保证作用。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投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4、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现金管理,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选,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对照表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说明》。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以上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9至12为特别决议内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6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上述提案4、9至12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育昊、江佳娜
  联系电话:(0754)88781767
  联系传真:(0754)88781755
  联系邮箱:stock@chjchina.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98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15073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5
  2、投票简称:潮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潮宏基”)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潮宏基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参会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云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
  二、出席人员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独立董事邹志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林育昊先生、财务总监陈述峰先生。
  三、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潮宏基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潮宏基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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