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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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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原则
  (一)公司的委托理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委托理财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委托理财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3.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资金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发生额总额为34,47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余额为4,750万元。预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会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5.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股东大会具有决定一年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的权限,超过限额的必须另行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累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可授权委托理财管理小组,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任意两人组合审核,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以各类委托理财的余额总和作为计算标准,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三、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得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应对措施
  (1)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委托理财管理小组(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严控风险,规范运作。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在内审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委托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批人、审核人、操作人相互独立,并由内审部负责监督;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委托理财业务受托方相关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3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1)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3)首席合伙人:郭澳
  (4)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7人。
  (5)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5家,审计收费为9,271.16万元。
  3.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末余额):2,445.10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6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玮,自2014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10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国祥,自199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负责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或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45.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1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3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预计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威发”)销售音箱及部件2,000万元,向股东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采购IT服务项目250万元,综合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额度为2,250万元,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广州威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智度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之一,公司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宏达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616.09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
  广州威发成立于2020年6月,法定代表人是万清娥,注册资本2,33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广州威发主要负责“vifa”“爱浪”等自主品牌的产品销售。2024年度营业收入1,622.06万元,营业利润-550.41万元,净利润-530.3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61.36万元,净资产为489.30万元。广州威发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度股份成立于1996年12月(曾用名: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陆宏达,注册资本126,528.9215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1室(部位之8)。智度股份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媒体业务和数字营销业务等。截至2024年9月30日,营业收入229,983.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25.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91.51万元,总资产为480,723.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94,168.33万元。智度股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广州威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智度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主体之一,上述关联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威发、智度股份生产经营运作正常,货款能及时回笼。经查询,广州威发、智度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广州威发的采购订单与相关合同,向广州威发销售音箱及部件,并约定品种类型、质量要求、价格条款和交付时间等,成交单价以双方签署的订单、合同价格为准或以单列的已确认的报价单、合同为准。
  公司向智度股份采购IT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指导和协助公司建立主导系统实施上线的服务组织、进行系统开发及维护工作等,成交单价以双方签署的订单、合同价格为准或以单列的已确认的报价单、合同为准。
  公司会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适时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签署相关合同及订单。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广州威发销售产品,是由于公司能提供满足其需要的产品。公司向智度股份采购IT服务项目,是由于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公司与广州威发、智度股份的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公司和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企业销售及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形成的,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2024年度预计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是双方当年合作可能发生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合作进度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国光电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及国光电器《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国光电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采购协议》或订单或合同;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3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9,718,919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配售价格13.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4,098,595.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3)00132号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工业园(G9厂房)。除此之外,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用途以及实施内容及其他募投项目均保持不变。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四、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时间较长,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建设、市场拓展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制约,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进行变更,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
  公司根据市场竞争环境等综合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安全性、有效性及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整体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公司决定将上述三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募投项目延期的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9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1.项目实施必要性
  公司作为电声行业的龙头企业,是目前全球最为规模化、系统化、专业化的电声产品设计和生产基地之一,长期为国内外知名音响品牌方提供产品,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应对品牌方余量产能转移和全品类音响产品交付需求,公司还需相应扩大生产规模,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和新一代信息化系统,搭建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在柔性生产体系下,公司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订单规模和交付的缓急程度,精准调度产线进行生产,在降本增效的同时,发挥主营业务先发优势,充分满足客户业务需求。
  算力、算法、数据和硬件的全面升级掀起了新一轮的科技竞赛热潮,人工智能技术正在由学习向创造阶段过渡,生成式AI赋能全球科技和互联网企业,设计更高性能的智能产品。在消费电声领域,智能音箱和智能耳机等产品受益于科技发展,人机交互体验不断优化,使用场景正在从家庭、娱乐向教育、酒店、医疗、运动、金融等场景延伸。
  2.项目实施可行性
  国家政策对消费的提振,会直接对消费电子市场繁荣度产生正面影响。预计与文体事业相关的各项建设和投入仍将保持较高水平,为专业音响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
  科技和互联网巨头持续进场,在技术进步的加持下,对消费音响的正面影响在不断提升。下游场景升级也将直接影响专业音响的行业发展,具备先发优势的专业音响制造商将在不断扩大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公司重视国内外客户的维护与开发,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领先的生产工艺和出众的质量控制,赢得了国内外优质客户的认可,与全球多家知名音响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旗下诸多音响产品已进入品牌方采购渠道,并在技术领域展开富有成效的深度合作。公司将继续沿用大客户战略,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积累了深厚的音响及扬声器设计制造经验,在音响电声领域具备先进的技术优势。
  3.预期收益变化
  本次项目延期对该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汽车音响项目
  1.项目实施必要性
  当下,在全球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之下,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也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在此背景下,公司需要加快汽车音响事业建设,顺应行业发展格局,抓住市场机遇以提升自身业务规模,实现增量业务由消费级产品向车规级产品的转型。
  新能源汽车作为现代化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智能化程度较高,且较为注重车内体验,因此在人机互动和车载娱乐等汽车电子方面的投入更多,音响系统成为最能体现差异化配置的重要卖点。音响系统升级,单车搭载扬声器数量提升,车载功放配置从高端车型下放,以及AVAS的标配等,直接带动了单车音响配套价值量呈十倍增长,大幅提升了汽车音响系统产品附加值。
  公司为抓住汽车行业发展的机遇,进入汽车前装市场的供应体系,形成规模化生产的能力,满足新增业务的需求。公司拟生产的车载扬声器、车载功放、AVAS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传统汽车的终端产品中。
  2.项目实施可行性
  在汽车智能电动化浪潮下,国产新能源汽车品牌崛起,一系列造车新势力多坚持自研路线,以强化民族品牌,实现国产替代,保证供应安全。同时,基于降本增效的考虑,这些新能源汽车厂商往往选择直接与汽车音响制造商进行合作,绕过汽车音响品牌方,减少溢价成本,缩短汽车零部件供应链长度,为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音响业务提供机遇。
  公司的生产体系符合汽车工业质量体系要求,已获得ISO/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具备进入汽车产业前装市场资质。公司于2022年启用汽车音响实验室,用于整车音响开发调试和主观评价,可进行扬声器的装车性能测试等工作,为客户提供整车声学设计参考。公司组建了专业的汽车音响团队,新成立的汽车音响团队在汽车音响行业有15年以上经验,涵盖声学、电子、结构等方面专业。
  3.预期收益变化
  本次项目延期对该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
  1.项目实施必要性
  近年来,VR/AR产业兴起并迅速发展,同时受元宇宙的带动,作为元宇宙的硬件入口,VR/AR也相应地成为消费电子领域发展的新方向,国际国内市场进入高速增长期。
  声学模组作为VR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VR沉浸式效果的关键组件。受益于VR/AR行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动态空间声相关技术在VR上的应用,通过人头转动角度信号的信号处理设计并结合VR等穿戴音频设备进行算法适配和调音,大幅度提高VR产品的感观效果,为用户带来更为精细化的听觉效果。
  公司是全球VR产业链声学模组的重要供应商,与国内VR头部企业以及全球最顶尖企业开展合作,有多个国内外重点客户的项目在研发或量产中。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高端整机代工的客户范围,从注重喇叭生产到更注重包含垂直整合能力的整机系统生产,充分发挥ODM平台先进规模化生产和管理能力优势,向VR产业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争取更多的盈利空间,全面提升在消费电子新一轮变革浪潮中的竞争力。
  公司将VR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希望通过快速实现VR/AR等相关产品的产业化,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巩固公司在消费电子制造业的优势地位,实现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和战略发展目标,增强盈利能力,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项目实施可行性
  全球VR/AR行业的高速发展态势,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消费电子和互联网行业内知名厂商积极投入VR/AR产业,也推动了相关硬件技术和软件内容的持续进步和发展。声学元器件作为VR/AR设备中的重要元器件,受益于VR/AR行业的迅速发展,迎来了发展新机遇,市场潜力可期。
  近年来,VR/AR行业受到国家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公司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拓展VR领域,在现有基础上已实现VR声学模组量产量销,并实行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以VR声学模组带动VR整机生产业务,建立VR一体机整机生产线,以整机生产推动公司VR事业发展。
  公司的M客户和P客户是全球顶尖的科技企业和互联网巨头,占据全球VR设备大部分市场份额,公司已与VR龙头客户基于VR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形成了深度合作,为客户提供VR产品供应。随着公司VR事业影响力扩大,预计将会与更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展开合作。
  公司在声学模组和整机生产方面均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其中在微型扬声器方面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核心材料微型振膜由公司材料实验室开发,兼具薄片化与声学性能优良的特性,能够满足VR/AR设备对于保真化、片式化、微型化、薄型化、低功耗、高功率的微型扬声器的需求。
  公司从2017年开始和全球顶尖客户共同研发VR/AR设备的声学模组,是该客户最大的声学模组供应商和声学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多年来积累了深厚的VR器件研发经验,培养了大批VR/AR设备及零部件开发人员,涵盖光学、图像、系统开发、声学、结构、测试、仿真等领域。
  3.预期收益变化
  本次项目延期对该项目的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结论
  综上所述,“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和公司当前的发展战略规划相契合,公司董事会经过充分论证,决定继续本着为股东负责、审慎投资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实施“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更加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和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0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增聘郭依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郭依维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郭依维女士简历如下:
  郭依维,女,1996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郭依维女士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9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依维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 真:020-28609396
  电子邮箱:ir@ggec.com.cn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1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于2024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的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 万元,明细如下表:
  ■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4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701.78万元。
  (2)存货:2024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004.54万元。
  (3)固定资产:2024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355.8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2.84 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2,602.84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客户项目产品需求情况、资产类别、资产特征及相关资产的账龄情况,对相关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性进行评估与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业绩,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电器”)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回避《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调整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调整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三、调整后的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注: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制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相同。
  (二)薪酬制度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规模的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绩效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年薪以其年度指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公司实现效益情况(如营业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订单数等)以及专项工作完成情况等其他情况综合评定。
  (三)薪酬的构成及发放
  (1)董事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
  同时授权董事长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基本年薪。经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准或调整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受本薪酬方案的限制。
  另,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以行政职务授薪,与调整前的方案一致,本次未作改动。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4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本公司董事长陆宏达,董事兼总裁何伟成,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婕,财务总监郑崖民,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以及保荐代表人廖妍华、叶强将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现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ggec.com.cn(邮件请注明“业绩说明会”字样)。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宏达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总裁工作报告》。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960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7,901,342,883.13 元,利润总额232,473,422.5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77,351.7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606,552.9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700,550.36 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483,783,272.37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276,581,854.34 元。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562,483,132.00股,2024年每股收益0.46元,2024年末每股净资产7.60元。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960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901,342,883.1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977,351.75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700,550.36 元。
  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和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作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长短期借款余额为27.07亿元,资产负债率54.87%,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44.89亿元。为满足2025年经营性流动资金、周转资金,以及固定资产、长期投资项目的需求,计划对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金融机构长短期融资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2025年末合并融资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8%以内,融资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光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国光电子(江西)有限公司、国光电子(越南)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与经营领导小组在上述计划内审批公司的各个单项计划,并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一定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间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近年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总规模根据未来24个月的销售、采购、融资情况进行滚动跟踪,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以外币收入额的90%为基础计算,且不超过该等收入与外币支付之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将进一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是以出口为主的企业,存在较多的外币结算业务,为提高公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减少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财务收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向金融机构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业务,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并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开展有关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5)。
  1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36)。
  1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7)。
  14.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向参股公司广州威发音响有限公司销售音箱及部件,向股东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IT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关联董事陆宏达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型音响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汽车音响项目”、“VR整机及声学模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9)。
  16.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增聘郭依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增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17.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62.17 万元,明细如下表:
  ■
  说明如下:
  (1)应收款项:2024年,公司结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约1,701.78万元。
  (2)存货:2024年,公司结合客户未来订单需求情况、账龄等,对存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1,004.54万元。
  (3)固定资产:2024年,公司结合未来订单情况、相关资产的通用性,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梳理分析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355.85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41)。
  18.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19.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2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 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2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修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4 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文件。
  22.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2024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45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一15:00。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8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8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依维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2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会主席杨流江、监事唐周波、彭静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4.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相关事宜。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基于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被担保人的融资成本,促进被担保人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7)。
  8.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8)。
  9.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39)。
  10.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41)。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3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8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工作已经完成,共计发行99,718,919股,每股发行价格1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098,595.72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5,5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378,598,595.72元已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23,558.20元(不含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375,037.52元。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740,597.4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514,389.43元(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73,792.02元,已于2024年5月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支付中介机构费用3,223,558.2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2,103,766.14元,累计支付手续费4,510.08元,募集资金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368,959,904.14元。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兴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0.96万元协定存款。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全资子公司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该账户下289.00万元协定存款。
  注3: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0.73万元协定存款。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公司于该账户下0.35万元协定存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36,603.79万元,差异原因是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9,09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理财和可转让大额存单77,513.79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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