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会议主要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所作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1)经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和格式要求,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及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核发给公司监事的2024年度薪酬金额为948,906.00元,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及公司业绩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3)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投资风险可控,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产品虽然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元”)、山东嘉元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元”)、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时代”)、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源”)、控股孙公司广东嘉元新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开发”)、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隆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9,1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被担保人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4,074.93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新能源”)拟为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以持有嘉元新能源的10%股权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深圳)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创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向银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嘉元隆源少数股东罗军以持有嘉元隆源的35%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4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09,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德嘉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嘉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嘉元新能源少数股东吴鹏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为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事项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吴鹏以持有嘉元新能源的10%股权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为嘉元新能开发向银行申请1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2,600万元人民币,嘉元新能源少数股东吴鹏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创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向银行申请7,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嘉元隆源少数股东罗军以持有嘉元隆源的35%股权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即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450万元。 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德嘉元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罗江工业路81号 4、法定代表人:杨剑文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宁德嘉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西嘉元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4、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嘉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山东嘉元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山东嘉元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3、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乐平镇郝集高端产业聚集区 4、法定代表人:叶成林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铜箔研发、生产及销售;废旧金属材料的回收及利用;硫酸铜生产项目筹建(筹建期一年,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山东嘉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嘉元时代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2月25日 3、注册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上坑村 4、法定代表人:杨剑文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力发电。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解铜箔);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解铜箔);有色金属压延加工【PCB用高纯铜箔;高纯铜箔(用于锂电池)】。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80%,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元新能源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塔楼1座702 4、法定代表人:吴鹏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排放权交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力发电;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嘉元科技持股90%,吴鹏持股1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嘉元新能开发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嘉元新能开发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8月5日 3、注册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隆文镇河唇街原粮所5号店 4、法定代表人:李洋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水力发电;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嘉元新能源持股100%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新能开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嘉元隆源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湖南嘉元隆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9月21日 3、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曲潭街道办事处工业走廊隆源科技有限公司B栋1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权新 5、注册资本:11,6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纤制造;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嘉元科创公司持股65%,罗军持股35%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嘉元隆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拟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209,100万元系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的担保事项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地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嘉元新能源、控股孙公司嘉元新能开发提供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嘉元科创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嘉元隆源提供担保,由嘉元新能源其他少数股东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或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嘉元隆源其他少数股东以持股比例为限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度资金使用的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对公司无不利影响。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子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0,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1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0,87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063.9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等。2024年度,由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经减值测试,前述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公司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3,021.09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已陈旧过时机器设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300.3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收购山东嘉元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487.9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及转回/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0,873.2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7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恒宏、杜京宣 联系方式:0753-2825818 联系传真:0753-2825858 电子邮箱:688388@gdjykj.net 邮政编码:51475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嘉元转债”信用评级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4,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2月23日至2027年2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03号文同意,公司12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00”。公司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为“嘉元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及后续年度跟踪评级。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与东方金诚友好协商,决定于2025年4月28日起不再委托东方金诚开展“嘉元转债”的定期跟踪、不定期跟踪等评级服务,不再向东方金诚提供“嘉元转债”的评级资料,东方金诚不再对“嘉元转债”进行后续跟踪评级。公司拟委托广州普策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普策”)对“嘉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00)进行跟踪信用评级。 二、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的审议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事项无需经“嘉元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拟委托信用评级机构的基本信息 新任信用评级机构:广州普策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刁金梅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2701室(部位:自编11单元,自编12A单元)(仅限办公) 业务范围: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 相关资质:广州普策具有开展本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相关资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四、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移交办理手续 本次变更信用评级机构无需办理移交手续。广州普策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嘉元转债”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敬请债券持有人和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本专项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明细项加总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835,377.36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5,164,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0,257,493股(以下简称“定增”),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7,488,427.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9,100,895.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387,532.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25万元(不含手续费),2024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35.04万元,2024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0.2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5,598.82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2,249.4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106.2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413.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336.84万元(不含手续费),2024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003.27万元,2024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8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5,915.25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4,820.45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48.5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6,998.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0,257,493股A股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4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根据其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因该账户为募集资金总账户,故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为其上级分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2、2021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定增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1,398.6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除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不涉及其他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铜箔表面处理与智能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调整后计划购置的设备调配至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并将铜箔表面处理与智能化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6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同时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 保荐机构在前期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的情况,相关事项已在公司2024年4月2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中披露,具体为: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包含本数)的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使用上述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时,存在一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的协定存款未在授权期限到期时及时赎回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已及时赎回,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实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票据及信用证置换操作流程与公告流程存在差异 保荐机构在前期进行2023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票据及信用证置换操作流程与公告流程存在差异的情况,相关事项已在2024年4月25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中披露。具体为: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之前,已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自有资金所支付的保证金,还存在未先使用自有资金,而是直接将募集资金转到自有账户,并开具信用证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款项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出于优化财务费用,增大股东回报的角度,对原有置换流程进行了修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门意见。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6月延期到2026年12月,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调整后计划购置的设备调配至另一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同时将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箔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12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但保荐机构关注到截至2024年底,“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投资进度为48.30%(累计募集资金投入/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投资进度较缓慢,虽然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已延期到2026年12月,但仍存在一定的延期或变更的风险。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嘉元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等问题,但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后续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此外,公司“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等项目存在一定的延期或变更的风险。保荐机构后续将跟踪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其他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项目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白渡)””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宁德)”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编制时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预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等因素提出,公司经审慎测算后认为编制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因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降价行为引发了包括燃油车在内的全行业降价潮,终端产品销售降价压力不断向上游产业链传导,同时铜箔行业进入者增加、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工费出现下滑,公司营业收入虽呈增长态势,且公司已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在费用支出上进行谨慎控制,但公司仍出现亏损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新型高强极薄锂电铜箔研发及其他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属于研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测算。 注7:“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在公司现有生产及配套设施基础上实施,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旨在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本项目不做经济效益测算。 注8:“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主要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表2: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投入项目所致。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嘉元科技园新增年产1.6 万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年产3 万吨高精度超薄电子铜箔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编制时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预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等因素提出,公司经审慎测算后认为编制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因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降价行为引发了包括燃油车在内的全行业降价潮,终端产品销售降价压力不断向上游产业链传导,同时铜箔行业进入者增加、新增产能不断释放,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加工费出现下滑,公司营业收入虽呈增长态势,且公司已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在费用支出上进行谨慎控制,但公司仍出现亏损的情况,导致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解铜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已延期到2026年12月,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831,043.21元,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39,921,555.49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12,857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81,269.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三)项“利润分配的条件”规定: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以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之“(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规定: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上,公司2024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51,981,269.02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上述相关规定的分红条件;并且综合考虑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经营预算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及未来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2024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一致,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2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6.83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家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如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137.0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小磊,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多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旸女士,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12年的会计和审计专业经验,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2024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曙萍,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6家,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1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