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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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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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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不再列明条款对比。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章程》附件修订情况:
  公司同步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至5月2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712ir@712.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庞辉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马海永先生
  董事、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孙杨女士
  独立董事:李姝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至5月2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712ir@712.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周力
  电话:022-65388293
  邮箱:712ir@712.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12 证券简称:七一二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14点
  召开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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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九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六、议案七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七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庞辉、张金波、白耀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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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午8:00一16:30)
  5、登记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北大街1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2-65388293 传真:022-65388262 联系人:周力
  2、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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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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