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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洪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延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刘洪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延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洪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延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洪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延军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刚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3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富维公司经管层2024年绩效回顾及奖金发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洪敏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修订《富维公司经管层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李鹏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新增《基金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基金类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4月发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富维汽车视镜成立合肥分公司实施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及拓展华中地区车企业务,特别是新能源车企业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富维汽车视镜系统有限公司将在合肥设立分公司。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39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5168号一汽富维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于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1 1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13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不含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7、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富奥股份及其关联方 10、关于聘请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6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第7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13项议案需要回避表决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持股清单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登记。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电子邮件发送至 tengyf@faway.com, 联系电话: 0431-85772860。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37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4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至5月19日(星期一)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engyf@fawa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洪敏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延军先生 独立董事:陈守东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0日 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至5月1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engyf@fawa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431-85772860 邮箱:tengyf@fawa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5-03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一汽富维”)拟参与投资设立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工商核准前暂称,以下简称“旗挚基金”),一汽富维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计划出资1亿元人民币。 2、本次拟合作参与设立基金的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私募”)、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及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奥股份”)等公司均系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一汽富维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其他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一汽富维为了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作为LP拟与红旗私募(GP)、一汽股权(LP)、亚东投资(LP)、富奥股份(LP)及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LP,以下简称“长春基金”)共同设立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旗挚基金。旗挚基金的基金规模为10亿元,分二期实缴,每期实缴50%,拟主要投向新能源汽车及相关延伸产业。其中,一汽富维拟认缴基金LP份额,认缴出资1亿元,出资比例为10%。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合作参与设立基金的红旗私募、一汽股权、亚东投资及富奥股份等公司均系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80PMX4J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一汽金融大厦A5号楼 (4)法定代表人:徐航 (5)成立日期:2018年11月30日 (6)注册资本:8,15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4813 (9)股权结构: ■ (1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关联关系:其控股股东一汽股权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故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715,242.3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55,840,514.63元。(经审计) (13)经查询,红旗私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WLT51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1216号) (4)法定代表人:卢志高 (5)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6)注册资本:555,000万元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并购重组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9)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创立于2018年,是中国一汽全资子公司 (11)关联关系: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且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故其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3,899,371.08元、净利润3,442,377,876.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37,381,306,365.91元。(经审计) (13)经查询,一汽股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4CDAW99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路4158号 (4)法定代表人:白绪贵 (5)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资金投资、投资咨询、代理投资、委托投资、投资顾问、实业投资(不含: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其它金融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9)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亚东投资是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出资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 (11)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故其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197.00亿元、净利润7.8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120.10亿元。(经审计) (13)经查询,亚东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90325278H (3)注册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 (4)法定代表人:李俊新 (5)成立日期:1988-10-06 (6)注册资本:174164.3085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设备及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关服务;租赁业务、物业服务业务;仓储和配送业务及相关服务。 (8)主要股东:一汽股权、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实际控制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历史沿革: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1998年成立,于2007年12月改制成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股票代码:000030、200030)。 (11)关联关系: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故其和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2024年营业收入164.68亿元,净利润9.28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0.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9.34亿元。(经审计) (13)经查询,富奥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U46U0C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文昌路文昌国际大厦3楼 (4)法定代表人:李敬言 (5)成立日期:2017年9月27日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运营;创业、产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产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产业投资业务;创业、产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产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产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7901 (9)股权结构: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长春市财政局 (11)历史沿革:长春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27日,注册资本20亿元。 (12)关联关系:无关联关系。 (13)经查询,长春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工商核准前暂称) 2、组织形式: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基金规模及出资安排:总规模10亿元,由各合伙人分二期实缴,每期实缴50%。 4、基金存续期:8+2年,其中投资期6年,退出期2年,可延长2年。 5、基金注册地:长春市,以实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地址为准。 6、普通合伙人:红旗私募 7、出资方式:货币 8、投资方向:新能源汽车及相关延伸产业。 (二)拟签订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出资结构 ■ 因基金尚处于对外募集阶段,最终出资结果将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和GP公司 旗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GP公司均为红旗私募。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有限合伙人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一名委员。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的委员担任。 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过半数有表决权成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议通过决议需由与会的有表决权的成员五分之四或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项目退出方式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上市后的股票出售; (2)股权转让; (3)被投资企业到期清算; (4)由被投资企业的其他股东回购。 5、基金管理费 投资期内为基金实缴金额的2%,退出期内为未回收金额的1%,延长期0.5%。 6、收益分配 第一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二步、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第三步、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分配。如有余额,按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按其实缴出资额计算的百分之六(6%)/年(单利)的年化收益率(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 第四步、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达到按其实缴出资额计算的百分之六(6%)/年(单利)的年化收益率(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折算,一年按365天计)(“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 第五步、绩效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将其中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中的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并由该等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7、优先购买权 受限于合伙协议的约定,在适用法律允许且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就该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予以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在旗挚基金拟通过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被投资企业权益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各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等被投资企业权益的优先购买权。如有两个或以上合伙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首先由该等合伙人自行协商确定其各自的购买比例并书面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协商不成的,按照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该等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该等优先购买权。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 投资使用的资金分批投入,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汽富维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合伙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与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其他风险。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一)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系为投资设立基金,基金投向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一致,公司出资金额和相关约束条款公平合理,维护了公司出资利益,亦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二)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孙静波女士、卢志高先生、李鹏女士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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