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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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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74.1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含孳息)为50,583.3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孳息)为4,932.85万元,未包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管理、报告和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为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3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现金管理利息和普通存款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包含在内。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583.39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初始净额40.95%;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274.1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募投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说明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国家于2019年12月出台房地产行业“三道红线”标准,并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据国家统计局和重庆统计局统计,2021年至2024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
  商品混凝土行业受房地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商品混凝土的主要销售市场在重庆市,根据重庆市混凝土协会统计,2021年至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
  基于上述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目前,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发展不及预期,仍处于行业发展初期,尚无行业相关数据。
  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的下游主要应用市场为房地产行业,因此,受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产品市场需求下滑导致竞争激烈,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因此,公司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具备了一定的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已累积投入9,236.57万元,其中,2024年投入274.13万元。2024年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量为2.4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8.92%。
  (2)干拌砂浆项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调整,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模未达预期,根据重庆市商品混凝土协会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
  受下游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2024年,干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200万吨、湿拌砂浆市场规模已不足50万方,砂浆市场规模发展不及预期。
  为了低成本且快速的切入砂浆细分行业,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及购买资产的议案》,以自有资金购买重庆砼心建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条砂浆生产线,年设计产能为120万立方米,公司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重庆市砂浆市场受房地产行业影响,市场规模不及预期且逐渐萎缩,未来发展空间有限且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公司已通过购买砂浆生产线的方式具备了一定的砂浆生产能力,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干拌砂浆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干拌砂浆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3)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1)市场地位变化情况
  随着重庆市商品混凝土车辆租赁公司的企业质量的优化、运营规模的增长,管理水平也逐步提高,车辆运输外包服务在车辆维修、计提折旧、人员管理、车辆调度、车型结构、车型数量等方面更具优势。根据公司对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和自有车辆运输成本的统计,运输服务外包成本低于自有车辆运输成本;并且,随着新能源车辆的不断发展,如果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由燃油车转换为新能源车,运输服务外包方式将为公司节约转换成本,并保证灵活性。
  截至目前,公司部分日常运输任务由新能源车辆完成,并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输任务。
  2)“双碳”实施情况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标,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3月5日,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出“碳达峰”。
  2023年2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并书面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目前,公司尚未纳入重点排放单位。
  2024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2024一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根据测算,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将使公司新增475台各类车辆,预计每年将新增柴油消耗1,521.63万升,新增“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万吨,增加能耗约1.86万吨标煤,单位能耗为0.75吨标煤/万元,预计未来将会给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运输服务外包的方式保障日常运输任务,不仅使得运输成本更低、管理更高效,并且结合国家未来“碳排放”发展趋势,公司在未来经营中能够灵活转换使用新能源车执行运输任务;为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使募集资金利用率达到最大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孳息尚未涉及资金投入。公司基于市场发展情况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延期至2026年3月。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8月12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39,500万元,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协定存款等类型的存款产品,无到期收回和新增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表中的协定存款为存款类产品,“认购金额”为2024年12月31日的账户余额,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收益”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积收益。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四方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895.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并充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减值损失。
  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104.5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8.72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60.99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3.09万元。
  经测试,公司收购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9,819.65万元,收购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2,580.06万元,收购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300.42万元,商誉计提减值合计12,700.13万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根据市场价值计提减值903.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1,895.60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董事、监事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兼任董事的相关人员。
  三、2025年税前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2025年,公司薪酬情况将结合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公司相关制度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适时、适度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涉及本人的情况均进行了回避表决,并同意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取得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翔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体董事、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方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该议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部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结合现阶段发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原因系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规划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条款的规定,拟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117,258.5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8,036,217.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商品混凝土销售区域为重庆市。2024年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调整影响,重庆市房地产新开工施工面积累计下滑27.5%,使得重庆市商品混凝土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导致行业竞争加剧,重庆市2024年全年商品混凝土产销量为4,195.21万立方米,同比下滑25.45%,进而导致公司整体销售量不及预期。同时,商品混凝土价格较去年继续呈下滑趋势,2024年,重庆市商品混凝土(C30规格)含税指导单价平均值为325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7.5元/立方米。
  (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未来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分红制度的规定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2、未来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为确保公司在市场波动中能够稳健运营并保持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现金流要求和整体运营抗风险能力的要求较高,公司需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为正常经营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红方案。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分配方案是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长期利益等因素,同意该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自身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 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金额为1.2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中的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概况
  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担保预计的履行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公司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预计金额。
  公司可根据融资情况,由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担保事项均包含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二)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三)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四)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五)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五)其他事项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对其经营情况熟悉,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事项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内容为准。
  (二)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并授权其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四)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预计,在上述授权范围、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2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22%。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需要履行的特殊审批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大且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将根据客户资质、信用状况等综合情况审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前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概述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机构为商业银行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保理业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的平台公司、客户指定的平台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情况的选择为准;
  (二)保理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上述合作机构转让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上述合作机构为公司提供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方式以双方签署的保理合同为准;
  (三)保理额度:2025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7亿元;
  (四)保理费率及期限等内容:以单笔保理业务中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保障公司良好的运营状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企业经营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竞买矿产资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参与竞拍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统筹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10月印发《关于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一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13号),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作为重庆市主要必需的矿产,赋存丰富,开采技术条件好,可以持续优化布局,有序投放采矿权,常态化开展监测统计,提高保供稳价能力。
  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年开采总量为3.2亿吨,并且向集中开采区聚集,建成一批大型、超大型矿山,其中,主城都市区设有10个集中开采区,大型建筑用灰岩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准入要求为100万吨/年。
  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将采取市场化公开出让方式(以下简称“招拍挂”)出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产资源。
  (二)竞拍目的
  公司已在重庆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发展区域布局了4个生产基地,为夯实公司商品混凝土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拟继续整合上游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各生产基地具有质量稳定、成本可控的砂石骨料原材料供应,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授权内容
  结合重庆市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保守商业秘密,公司拟授权管理层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参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竞拍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授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内成功竞拍到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后,与相关主管部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证照事宜。
  二、竞买标的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种类: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
  2、标的位置:重庆市;
  3、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竞买主体: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所参与竞拍项目为重庆市公开出让的矿产资源,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拟参与竞买的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进行竞拍,竞买标的的具体位置、储量及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矿产资源主要是用于公司原材料的保障,从长期来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事项暂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亦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及上交所年报编制要求,并且对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按约定审计范围及要求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春梅女士,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合计1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主要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将以2024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公允性、合理性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情况、所处行业情况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会计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资质证明,并且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及优秀的业务能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德志、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海明、财务总监龚倩莹、独立董事张玉娟。如遇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将会进行临时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6241528
  联系邮箱:security@cqsif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德志、张理兰、杨勇、谢涛、江洪波、杨翔、彭志勇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5月19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5年5月19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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