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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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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七)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公司对子公司累计不超过82,35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累计不超过29,000.00万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公司和子公司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六、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63,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8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32,15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65%。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决议已到期,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41.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178.79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62.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18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俊义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劳务报酬水平,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对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克汤、项有和、李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1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尚需在股东会述职。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第6项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后,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2860006 3、联系人:谢龙锐 4、电子邮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7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姓名:徐立群 ■ (2)姓名:戴艳 ■ (3)姓名:杨景欣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事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4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申请综合授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41.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178.79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62.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宿迁联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若募投项目建设使用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作为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宿迁联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宿迁联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9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415,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1,787,893.9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627,106.0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6,561,801.5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232,179.14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2,232,179.14元,现金管理余额为3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2021年3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4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 注:2024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了对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00万元。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及形成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年,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审慎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在全球宏观经济不振、化工行业景气度下行等环境下,国内外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综合考虑产品价格走势、现有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因此无法在前次调整的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再次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宿迁联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的余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0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 2025年中期分红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该事项需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和2025年中期分红,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告。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58,903.32元;母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70,210,600.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8,967,572股,扣减2025年3月8日公司回购账户共计回购3,526,700股,即以415,440,872股作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544,08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4,114,083.23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3,223,145.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7,337,228.2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6.4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4,114,083.2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7.4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具体调整情况另行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首发上市,自2024年度为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 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4,114,083.23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7.49%,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1.51%,未达到50%以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遵循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确保公司稳定运营及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理期望。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1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符茵女士主持,应到会监事4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助于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12、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该项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3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09:30-10: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至05月09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china944.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09:30-10: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09:30-10: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林俊义先生 总裁:梁小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谢龙锐先生 财务总监:李利女士 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09:30-10: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至05月09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china944.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龙锐 电话:0527-8286 0006 邮箱:irm@china944.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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