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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375 公司简称:盛景微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00,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66,666.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94%。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经营产品电子控制模块为电子雷管的核心组件,目前主要服务于民用爆破行业,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和建筑等领域,在采矿业、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电子雷管拥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高精度、可追溯性等诸多优势。 2024年,民爆行业整体情况为缩量下行态势,工业雷管累计产量6.72亿发,同比上年下降7.18%。大多数省份工业雷管产销量出现不同幅度的下滑,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电子控制模块(含电子控制芯片)销量同比下降18.37%。 (二)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信部、公安部多次发文支持基于密码管理的电子雷管的强制推广,提高社会安全,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广工业电子雷管。2022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发文(工安全函【2022】10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为落实《“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部署,加大工业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工业雷管向电子雷管全面升级换代,推进起爆器材向安全、可靠、高效方向转型的要求。2024年4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量化明确了智慧矿山建设目标。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38号),要求新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设计建设、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2025年3月,工信部发布《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明确推动民爆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新政策将通过整合重组、数字化转型、国际化扩张、安全质量提升等举措,推动民爆行业向集约化、数字化、智能化、全球化方向升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产业链中处于中上游位置。产业链上游主要为晶圆制造、封装测试、模块加工及电子元器件、机械加工等行业,在江苏省内均有相关配套企业;下游为雷管厂、爆破公司等民爆行业。公司拥有芯片超低功耗设计、抗干扰设计、抗振动冲击和大规模组网等核心技术,针对不同爆破应用场景开发出一系列专用电子控制模块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省市地区,涵盖了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等领域。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公司在爆破专用电子控制模块(含电子控制芯片)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40.41%、25.52%及21.98%,2024年市占率有所下滑,但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紧跟国家战略步伐,在煤矿、金属矿等高风险领域的应用比例显著增加。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技术升级要求,推出多款符合政策导向的创新产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2024年,随着电子雷管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外竞争对手纷纷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力度,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应对这些挑战,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和市场营销投入,优化供应链管理,并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矿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出了多款智能化、数字化电子雷管产品,满足市场对高精度、高安全性和环保性能的需求。深耕国内市场并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凭借领先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服务,公司在电子雷管行业中保持了强劲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一)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电子控制模块、起爆控制器、放大器等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根据上游领域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特点,公司向晶圆制造企业采购晶圆后,将封装测试、贴片组装等生产制造环节委托给外部加工商完成,在公司内部自主完成的生产环节主要为起爆控制器的软硬件总装及相关测试。 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均具备成熟、稳定的模式,与产业链上下游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业务模式成熟。公司依托成熟的业务模式,业务规模、行业地位逐步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稳定。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核心,根据行业技术发展、下游终端需求变化、新应用场景的特点等,一方面,结合客户需求持续提升现有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性能,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围绕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基于现有的技术平台,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不断扩大核心技术的应用领域,保障未来可持续发展。 2、生产与采购模式 (1)电子控制模块 电子控制模块的生产模式为“自主设计+自主采购物料+委托加工”,公司自主设计电子控制模块的控制芯片、产品结构、PCB版图等,并自主采购物料。从晶圆制造企业采购晶圆后,将封装测试等芯片生产环节与模块的贴片组装环节委托给外部供应商完成。煤矿许用型电子控制模块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关键检测程序由公司自主完成。 电子控制模块的主要原材料为芯片、储能元件、点火元件、开关元件等,其中芯片采用“自主设计+委托加工”模式进行生产,其他主要原材料来源于外购公司按生产计划采购储能元件、点火元件、开关元件等物料后,将芯片与外购物料发往模块加工厂,由模块加工厂进行贴片组装,生产成电子控制模块产品。 (2)起爆控制器 起爆控制器的生产模式为“自主设计+委托加工+自行组装”,公司自主完成起爆控制器的硬件设计和软件设计,背夹主板采用委托加工模式进行生产,同时对外采购手持数据终端等物料,最终由公司自主完成所有软硬件的总装及相关调试,生产成起爆控制器产品。 (3)模拟及信号链芯片 模拟及信号链芯片的生产模式为“自主设计+委托加工”,公司自主完成芯片设计,从晶圆制造企业采购晶圆后,将封装测试等芯片生产环节委托给外部供应商完成。 3、生产与采购流程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预测、客户预计需求、当年销售计划及公司库存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根据计划所需物料情况,向委托加工供应商与物料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设立运营部负责采购公司科研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公司采用集中式采购模式,并制定了相应规范采购流程。运营部根据技术部门制定的材料规范,选定质量可靠、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作为候选供方,并向其发出技术标准或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初步报价及有关质量证明资料等。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材料规范,并组织对样品进行工艺摸底试验。材料经摸底试验合格后,质量部门组织各部门对供方进行评价,经批准后进行采购。物资到货后,运营部会同质量部门组织入库验收确认。 此外,针对已量产的产品,由技术部门提供产品BOM表,运营部根据BOM表信息,建立采购物资名类库,确认合格供应商目录,后续对同类其他供应商进行持续采购调研及询价,更新采购物资库。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电子控制模块、起爆控制器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上述产品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雅化集团、北方特能、前进民爆、壶化股份、云南民爆集团等国内知名民爆企业,下游呈现集中度较高的市场竞争格局,采用直销模式有利于缩短销售流程、优化服务并及时把握客户需求,并且可以与客户技术部门保持实时沟通,有利于提升技术、产品开发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公司与主要客户通常每年或每半年签订销售合同或框架合同,后续交易以月度计划或订单等方式进行,根据约定的交货期安排通知发货,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双方对账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的方式收款。 另外,子公司上海先积主要采用经销模式销售放大器等产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是一家具备高性能、超低功耗芯片设计能力的电子器件提供商,主要产品为工业安全领域的电子控制模块。公司依托自研的数模混合芯片,具有超低功耗、大规模组网能力、抗高冲击与干扰等技术优势,成为爆破专用电子控制模块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并积极拓展地质勘探、石油开采、应急管理与处置、新能源汽车安全系统等其他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产品电子控制模块、起爆控制器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下游客户主要包括雅化集团、北方特能、前进民爆、高争民爆、易普力集团、保利集团、壶化股份、云南民爆集团等国内知名民爆企业。公司子公司上海先积主要采用经销模式销售放大器等产品。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70,630.96万元,营业收入50,419.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1.02万元,研发投入8,945.25万元。作为爆破专用电子控制模块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受民爆行业市场需求疲软,以及电子雷管产能释放的综合影响,公司相关产品均价下降、产品结构有所变动。为满足客户不断升级的产品和技术需求,保持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报告期内积极开发了地震勘探、油气井用等技术难度大、附加值高的产品。同时,为保持公司在现有客户中的份额以及拓展新客户,公司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市场策略,加大了客户开发与市场推广的力度,为稳固公司市场地位夯实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占比为96.09%,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满足客户需要而向其销售的少量原材料,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及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详情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职尽责。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5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holyview.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召开方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永刚先生、副总经理赵先锋先生、董事会秘书潘叙女士和财务总监张渭先生等(具体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holyview.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5388026 联系邮箱:ir@holyview.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18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微信、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盛景微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永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永刚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张永刚、赵先锋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19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景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彦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盛景微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景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0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6,150,057.34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00,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66,666.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9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5年度。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18元。截至2024年1月19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6.666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863,346.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779,101.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084,244.8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4]210Z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8月7日,公司和公司子公司盛泽芯集成电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泽芯”)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9,300.1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5月1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80,802.59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且满足置换条件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10Z0073号)。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680,802.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97,591,022.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89,779.88元。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于2024年2月23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31,000万元,累计实际收益854.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尾数上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泽芯为募投项目“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会发生变化。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盛泽芯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延期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及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关于使用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供应链票据等债权凭证(或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情况,已于2024年7月4日补充披露《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除此之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0Z001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盛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盛景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减值准备-1,142.42万元,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70.1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88万元。 2、商誉减值损失 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经测试,在2024年12月31日,上海先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2024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30.4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上述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2024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42.4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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