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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本行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本行最新总股本4,470,662,011股为基数,拟分配现金股利89,413.24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75,296.29万元(含税),全年股利总额合计164,709.5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0%,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07%。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行董事长崔庆军先生、行长王强先生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8、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本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扣除永续债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计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计算。 本集团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4)补充财务指标 ■ 注: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是 □ 否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本行无其他重大事项。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崔庆军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本行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81,366.87万元。本行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62,948.94万元,根据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支付普通股股利143,003.01万元;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支付普通股股利75,296.29万元;2024年1月10日,本行宣告发放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利息11,400.00万元;2024年4月29日,本行宣告发放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利息11,910.00万元。综上,本行可供分配利润为1,502,706.51万元。 按有关财税政策和监管部门规定,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一)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计提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本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317.19万元,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为191,654.13万元,达本行股本的50%。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2,685.63万元,提取后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800,032.07万元,符合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规定。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本行最新总股本4,470,662,011股为基数,拟分配现金股利89,413.24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75,296.29万元(含税),全年股利总额合计164,709.5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0%,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07%。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总股本发生变动,本行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另行公告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情况。 (四)经上述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为1,322,290.45万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本行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其中:本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2.87亿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合计拟分配现金股利89,413.24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75,296.29万元(含税),2024年度现金股利总额合计164,709.5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0%,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07%,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李志青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崔庆军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投资者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本行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4年度,本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17.19万元,已达本行注册资本的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2,685.63万元,提取后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800,032.07万元,符合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的“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的规定; 3、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本行最新总股本4,470,662,011股为基数,拟分配现金股利89,413.24万元(含税)。加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75,296.29万元(含税),全年股利总额合计164,709.53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0%,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07%。 本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由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IT项目规划及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资本规划实施及修订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2024年度履约评价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行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5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行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本行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崔庆军、王强、张统、钱晓红、张姝、刘晓春、范从来、陈汉文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范从来、兰奇、刘晓春、陈汉文、李志青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市场风险限额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并控股的四家东吴村镇银行“四合一”改革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同意调整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王强、赵刚、钱晓红、刘晓春、范从来、李志青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崔庆军董事为主任。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 崔庆军、王强、张姝、范从来、兰奇为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刘晓春董事为主任。 (三)审计委员会 张统、钱晓红、李志青、兰奇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汉文董事为主任。 (四)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李伟、陈文颖、刘晓春、陈汉文为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兰奇董事为主任。 (五)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赵刚、钱晓红、李志青、陈汉文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范从来董事为主任。 (六)金融科技管理委员会 赵刚、张统、陈文颖、张姝、刘晓春、兰奇为第五届董事会金融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王强董事为主任。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王强、张统、张姝、陈汉文为第五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李伟董事为主任。 (八)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 崔庆军、赵刚、张统、范从来为第五届董事会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委员,李志青董事为主任。 其中,陈文颖女士将在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核准后履职。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详见本行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335万元,其中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半年度报告审阅费用、财务报告季度商定程序服务费、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等。该费用包括有关增值税、差旅费等各项杂费。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会通知本行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度股东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报告事项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第12、13、14、15项报告不需审议批准。 上述第4、5、8、9、10、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9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和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邮编:215028) 联系人:史先生 李先生 电话:0512-69868127,0512-69868509 传真:0512-65135118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6”;投票简称为“苏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参会回执 ■ 注:1.现场会议参加人员填写本回执。 2.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3.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沈琪、监事孟卫元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琪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5年资本充足率可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进一步深化《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的相关方案,现制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本行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9.69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0.77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2025年4月25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融区域经济,聚焦服务实体,强化改革创新,严守风控底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一体化经营战略,保持稳中有进、进而有为的发展态势。 (一)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服务实体质效 一是高效赋能区域经济发展。锚定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围绕江苏省“1650”和苏州市“1030”产业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战略、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打造企业百姓信赖的银行。加深与各地主管部门的对接力度,以一体化经营大力探索金融服务新路径新模式,逐项制定综合服务专案,提升重大项目参与度。创新合作模式,深化产融共进,构建“金融+”服务生态,全方位支持区域发展大局。 二是助力产业升级民生服务。聚焦一体化经营战略,坚定“科创+跨境” “民生+财富”业务双引擎,不断完善科创金融和“苏心”民生金融生态圈。深化客户走访,问计企业摸清需求,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以金融活水润泽经济活力。打造“苏心零售”系列品牌,做优百姓民生服务;大力发展养老金融,锻造“苏心康养”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升级消费信贷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消费需求。 三是稳健经营筑牢合规基石。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发挥风险合规“压舱石”效用。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迭代完善新信贷系统,强化形势研判和行业研究,提升风险判断的精度和准度。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声誉与舆情管理,切实扎牢风险防范篱笆,全面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四是精细管理增强综合实力。持续发掘价值创造突破点,不断创新产品与服务,大力拓展有效客户,加强表内外业务一体管理,提升价值创造全面性。加快推进资质牌照申设,持续加强银租、银基联动,不断深化综合型支行建设,集团综合实力再上台阶。持续抓牢成本管控,加强费用成本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网点产能。坚持以数字化转型增强一体化经营保障,引入云计算、AI等技术,全面开展前、中、后台关键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智能化、数字化运营,提升客户体验和管理效能。 (二)深化公司治理,有力夯实经营发展根基 强化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高效保障“三会一层”机制平稳运行,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管理体系。推动落实独立董事调研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决策专家、经营顾问”的作用。持续推进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确保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压实股权管理及关联交易管理职责、考核要求、问责机制等,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发布以“稳健、精进、匠心、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启动人才后备库选拔,加大干部员工轮岗交流力度,完善专业序列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增强队伍向心力。 (三)规范信息披露,有效树立市场负责形象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事项的公开披露,向全体投资者及时传递本行各项经营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合规要求,连续4年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最高A类评级。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提升监测、识别、评估、应对和评价的声誉风险闭环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签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负责任银行原则》,不断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ESG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连续14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全行经营管理,促进业务高质量发展。未来,本行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更高效地向投资者传导本行价值。 (四)强化投关管理,建立完善常态沟通机制 紧紧围绕“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的原则推进投关管理工作,保持与各类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促进公司价值正向传播。高质高效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常态化开展投资者调研活动,积极参与券商策略会上市公司交流,创新开展每年度“走进苏行”集体接待日活动,不定期开展重点机构路演推介活动,保持与市场的高频互动。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等与投资者进行耐心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疑惑,积极接洽并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2019年8月2日上市以来,本行已连续5年召开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累计组织各类投资者调研活动超200场,回复互动易问题近200条。2025年,本行将进一步提升沟通效率,主动倾听投资者意见建议,加强管理层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认同感。 (五)重视股东回报,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厚植股东回报理念,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滚动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回报。近年来,本行现金分红水平稳中有升,现金分红比例始终维持在30%以上。积极响应证监会号召,顺利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2025年4月25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股利8.94亿元,加上已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全年拟派发现金股利合计16.47亿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50%,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07%,居A股上市银行前列,本预案将提交本行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未来,本行将继续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实施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频次方面将响应监管号召,适时实施一年多次分红,与投资者共享本行发展成果。 (六)股东高管增持,坚定公司长期发展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本行大股东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购买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1.89亿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4.24%,增持资金合计14.94亿元。2024年,基于对本行经营前景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本行股份60万股,增持金额合计464.03万元,另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总行部室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及其近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等)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行股票150.57万股。未来,本行将继续积极协调、推动大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鼓励高管依法依规实施增持,有效增强市场信心。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本行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会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本行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本行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本行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举措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升本行的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本行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计划的实施效果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截至 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 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安永华明 2023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安永华明 2023 年度 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斐,于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锦南,于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露,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行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3万元)。因审计机构聘任安排调整(详见本行2024年7月24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与2024年度同口径审计服务相比,上述审计费用上升12万。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结合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审计服务质量等方面,并综合本行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认为其具备继续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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