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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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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5,6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技术创新重塑城市交通网络,让出行更智慧、城市更宜居”为目标,以“新一代城市交通智能产品、建设与运营科技公司”为定位,聚焦低空经济、智能网联、交能融合等城市交通新质赛道领域,以数字化咨询为引领,以智能化产品与新基建工程为支撑,以商业化运营为闭环,提供新一代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与全周期服务,实现城市交通更加高效、便捷、绿色、经济、安全、韧性。
  ■
  图1 深城交新一代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与产品体系
  1、城市交通数字化咨询及底座平台
  作为国内领先的城市交通数字化咨询专业机构,公司以“数据驱动+专业融合”为核心,提供城市交通顶层规划咨询设计,覆盖战略规划、专项规划咨询设计、政策制定及数字化平台建设等,支撑城市优化交通网络,推动智慧化及立体化转型,促进多模式交通融合,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迭代发布了城市级新一代智慧交通操作系统TransPaaS 3.0,系统建设汇聚城市级交通动静态全要素的数字孪生底座,开发了城市交通科学计算大模型、生成式多层级交通智能体以及“效率、安全、经济、绿色”四大引擎技术,面向低空经济、智能网联、交能融合等领域,形成“规划设计-建造-管控-运营-养护-商业服务”全周期各类数字应用平台,支持实现城市交通科学决策与管控调控、建设运营高效。报告期内公司还落地盐城驾驶舱项目,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拓展城市数字底座等相关业务。
  ■ ■
  图2 深城交新一代智慧交通操作系统TransPaaS架构 图3 基于 CIM 编制的深圳轨道五期建设规划
  2、低空交运与网联街区解决方案及应用
  作为新一代城市交通系统的先行实践者,公司近几年聚焦“低空经济”与“车路云一体化”国家战略新兴领域,构建起融合CIM底座、通信、智算、气象,涵盖顶层规划设计与全过程咨询、数字化平台、智能硬件装备设施新基建交付与运维、商业运营和产业导入的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为城市交通立体化升级提供安全、可持续发展、可复制的系统解决方案。
  ■
  图4 深城交大低空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超20个城市,高质量开展低空经济包括产业、政策、航线与起降点、设施规划及设计等规划咨询设计项目,推进深圳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南山低空融合创新试验区、坪山智能网联测试场建设、坪山全域信控路口网联化改造等低空经济与智能网联先行示范项目。依托先行示范项目一体化建设交付,参与研发深圳智能融合低空系统(SILAS),发布城市级低空数字管服平台,研发气象服务平台、低空及地面巡查巡检平台、智能网联汽车政府监管平台、无人物流功能车管理调度等软件平台产品,迭代优化数字道路装备与研发智能搭台等低空装备,并探索开展低空与地面载客运输及无人物流、巡检等运营业务,完善商业闭环并持续反馈提升前端业务,为未来大规模拓展复制打下基础。
  ■
  3、交能枢纽与场站运营解决方案及其应用
  公司近两年紧抓深圳建设全球数字能源先锋城市的契机,深化AI与能源技术融合,研发综合能源智慧管理+虚拟电厂平台,聚合各类分布式资源,实现资源可观、可测和精准动态调控,参与能源市场化交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助力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发挥交通与能源融合优势,积极推进包括光储充放建设运营,枢纽场站商业运营、自动泊车停车,提升市民交通出行的便利性与城市资产效率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深圳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平台2.0、深圳市停车一张网平台,并接入全市充电桩及停车位,服务市民出行便捷充电及停车,同时向全国重点城市拓展交能融合业务,支撑成都虚拟电厂一二期管理平台建设、惠州中心城区及湖州南太湖新区全域新能源充电设施体系构建、运城新能源轻卡物流换电站及停车场智慧升级,开展龙岗大运AI小镇光储充一体化投运项目,同时积极探索打造融合地面与低空交通、并辅助配套新能源系统与各类商业运营的深圳大鹏新区文旅起降站等综合型服务枢纽,推进场站枢纽自动充电、代步物流等专用机器人研发。
  ■
  (3)数研智算与载具实训解决方案及其应用
  公司重点布局的低空经济、智能网联、虚拟电厂等业务,基于城市数字孪生底座及大模型、智能体与专用引擎技术,对智能算力需求比较高,同时由于自动化无人化特点,国家对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提出了更高的安全发展的要求,对各种交通载具的测试检测将更加严格。公司近两年前瞻布局,积极开展数智化决策研究及智能算力体系方案建设,并推动虚实融合超大实训场研发建设,努力构建城市未来无人化自主式交通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
  报告期内,公司协助深智城集团开展深圳智能算力建设方案研究筹划,首次开展川南智算中心建设项目,启动未来交通4.0出行实验室(载具实训实验室)搭建,并在香港成功中标1000辆电动化智能化出行及服务(eMAAS)项目。
  ■
  (4)智慧建造与运维应急解决方案及其应用
  公司以全产业链多专业的服务团队、多年交通咨询服务经验和对城市与交通的深入理解,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数据融合技术,以及BIM(建筑信息模型)+CIM(城市信息模型)全链条数据支撑和仿真能力,为城市提供道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智慧建造+运维应急+商业运营”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降低客户成本,提升交付、运维效率与质量与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深圳北站交通综合整治一期设计施工总包工程项目、滨海大道(总部基地段)与石清大道二期等智慧高速机电项目、深圳坪山体育聚落及龙华医院信息化设施建筑智能化项目,深圳市宝安区道路管养智慧巡查及大鹏新区“一网统飞”巡检治理项目,并推进无人机、巡检车、巡检机器人等地空巡检装备的研发,提供隧道、桥梁、地铁等特殊复杂环境下的设施巡检为主的专业巡检及运维服务。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08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公司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通过自有账户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共计9,934.5026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司受让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1.4759%股份(对应股份数量1,909.2614万股)的转让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8,424.48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目前“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系统集成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转型、组织架构与流程的优化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需与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同步,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3,507.5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87.68%。
  目前“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了部分软硬件改造升级、系统集成和研发人力资源投入,“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推进相关研发资源的投入,导致该项目原规划的设备软件投入暂未完成,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将“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8,311.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65.34%。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因作用于公司整体运营且尚未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编制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部分投入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719,197.21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为前提,结合公司2025年战略及经营计划,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现金分红作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40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5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0,685,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5,6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27,280,000股。
  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2,837,6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总股本40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5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0,685,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5,6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27,280,000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利润分配政策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智城”)的业务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额为17,504.28万元,占营收的比例为13.3%,处在合理区间范围。
  (二)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含税)为2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劳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行情、行业惯例以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针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针对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环境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在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并根据市场价格预计交易定价,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2个月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或期限超过12个月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可转让的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及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城交”)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93.0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289,622.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377.36元,其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886,305,800.00元,超募资金492,404,577.36元。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4,750.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934.5026万元人民币支付公司受让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城交院”)61.4759%股份的交易价款。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4,279.7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4,393.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截止2025年3月31日,南京城交院的部分股份交易价款尚在核定中,后续将根据业绩对赌完成情况确定最终支付金额。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南京城交院业绩对赌完成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4,393.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剩余可用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3%。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1、用于归还贷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深城交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685,995.11元,资产减值损失10,251,386.35元,合计计提减值金额为90,937,381.46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本年度公司对2024年部分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理,具体明细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方法如下:
  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4. 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685,995.11元,资产减值损失10,251,386.35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110,000.0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 90,937,381.46元。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仅为按相关政策进行的预估计提,相关的收款权利并未随之减少或灭失,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及现金流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201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8、会议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及汇报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同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万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子沛)、《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0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上述议案中,除议案6、议案11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30-11:30,14: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1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
  3、本次股东会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1栋11层
  (2)联系人姓名:付金鹏
  (3)电话号码:0755-86729876
  (4)电子邮箱:ir@sutpc.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
  六、附件
  (一)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二)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三)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6日17:00前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1091
  2、投票简称:深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审议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席人力资源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石志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石志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职务。石志新先生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石志新先生作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志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志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石志新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石志新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石志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全权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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