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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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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产权及控制关系 ■ 3、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长圣医药成立于2007年9月,是一家以药品、医疗器械等批发为核心业务的企业,拥有完善的购销和配送体系,目前长圣医药经营情况正常。长圣医药原为天圣制药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11月,天圣制药拟向重庆医药出售长圣医药51%的股权,2021年4月29日完成上述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圣公司成为重庆医药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持股51%,天圣制药持股49%)。2021年5月13日,长圣医药名称由“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 5、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长圣医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关联方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长圣医药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且本次担保事项长圣医药其他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公司按投资比例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长圣医药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长圣医药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74.84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49%为长圣医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11,201.40万元。 3、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49%向长圣医药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47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长圣医药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长圣医药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长圣医药的控股股东重庆医药按其持股比例对长圣医药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长圣医药未提供反担保。整体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为关联方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长圣医药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且本次担保事项长圣医药其他股东提供了同比例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19,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4,901.4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7.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201.40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5.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投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详见本公告“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共计募集资金118,5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81.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7,879.07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9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非PVC软袋大容量注射剂GMP技术改造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前述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1,632,982.9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1、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进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未来一定时间内存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7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4.12元/股至5.94元/股,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86元,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3.24元/股至5.09元/股,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8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提升公司估值: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致力于“深研发、精生产、扩销售、控成本”的经营目标,全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1、研发方面:持续加大中成药和化学药品的研发力度,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的研发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盯住高端产品,也抓好基础产品。将原有产品的优化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同时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大健康产品的开发,并继续积极推进公司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工作。 2、工业制造方面:遵循“整合、创新、提高”的产业发展方针,进一步整合公司内外资源,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口服固体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市场;改造落后生产设备,新增数智绿色生产线,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产,提升新质生产力,充分利用生产基地现有条件新建绿色环保能源,降低能耗成本以扩大优势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建设自动化煎煮中心,服务辐射区域市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统筹安排,合理调配,最大限度低发挥设备的效能,生产出优质优价的产品,满足市场的需要;公司将继续以销售为龙头,多渠道开辟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将狠抓内部管理,采用精细化的成本管控方式,控成本,提质量,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营销方面:在公司“立足重庆,布局全国,仿创结合,兼收并举”的发展思路指导下,继续加大主导产品和有市场潜力产品的市场开发推广力度,在市场开发中实行品牌推广与学术推广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部的前置功能。同时,将利用自有互联网医药平台大力开发第三终端市场,努力扩大工业自产品种的销售。同时将利用自建的中药智能化煎煮中心服务区域市场,扩大销售。以独家、基药、医保品种为核心着重发力,以等级医院创建产品品牌,在基层诊所、中小型连锁药店等终端市场提高覆盖率、增加产品可及性,并适时发力大型连锁药店市场;以优质省级经销商和县市级经销商合作共赢模式拓展、加深产品的市场可及性。 (二)强化资源整合,把握投资机会 为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于2020年12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通过本次资产出售,剥离医药流通业务,集中资源聚焦医药制造业,调整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本次交易相关标的于2021年4月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发展动态,审慎决策,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围绕主业,把握投资机会,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通过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同时,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剥离,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三)适时开展回购股份,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公司将综合市场环境及公司资金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运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回购专项贷款等政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市值水平。 公司将鼓励主要股东、董监高结合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四)构建长效激励机制 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适时选择和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等指标,强化管理层、员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也将持续优化薪酬结构,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形成了权责分明、科学决策、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治理的高效性和透明性。通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制衡,防范公司治理风险,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将加大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持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高质量发展的新政策、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和更新内部治理体系,确保各项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公司将不定期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开展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要求,不断加深“关键少数”对自身责任的深刻认知,进一步强化其履约意识,严守合规底线,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持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股东大会、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情况。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收集、分析市场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反馈的汇报机制,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构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关系,助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不断优化、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审核机制,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尽可能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理解,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公司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减少其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将不定期开展信息披露专题培训,为董监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及可能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相关部门和子公司人员开展信息披露法规培训,确保信息披露义务人了解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保障公司合规经营。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如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如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股价、市值、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是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2024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00830022号)。 2、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人员信息:2024年末,北京兴华合伙人95人,注册会计师4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3,747.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审计收费总额2,645.00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敬波,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7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敬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公司董事会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3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15.7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以上负数表示转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说明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4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8.1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265.43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计提方法,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16.59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按照上述计提方法及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公司对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的房产计提减值1,540.39万元,对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项目的房产计提减值871.53万元。公司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411.9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315.78万元,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5,315.78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9.41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469.4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涉嫌利润操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3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1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王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870.00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刘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刘爽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含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9%为参股公司长圣医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谈宗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先生、谈宗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估值提升计划》。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6、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3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食品城西一街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00、7.00、8.00、9.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00、6.00、7.00、8.00、9.00、10.00、11.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12:00及13:30-17:30。 3、登记地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登记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登记联系传真:023-62980181 联系邮箱:zqb@tszy.com.cn 登记联系人:王琴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2 2、投票简称:天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1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郭炯杓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之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1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03,826.5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7,773,923.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9,001,159.45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05,514,848.09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四)款第一项,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当期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情形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且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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