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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2,088,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0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31元/股,回购最低价为12.97元/股,回购均价14.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1,677,308.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2.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088,5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复,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晶合集成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合肥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国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才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兴亚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24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投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23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及期限: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533,789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19.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60,461,049.54元,扣除发行费用236,944,589.6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23,516,459.9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9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微控制器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包含55纳米及40纳米)”,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投向至“28纳米逻辑及OLED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晶合集成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晶合集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收益的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25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主持,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名。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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