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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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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末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坚守“智能控制”的技术根基,聚焦“智能电控产品”、“智能电控总成”和“三电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携手新能源业务并行发展,推动多业务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
  1、智能控制业务
  在智能控制板块,公司深耕于智能电控产品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稳定的电控解决方案,助力产业转型升级。该业务板块主要涵盖两大类产品矩阵:
  一是智能电控产品,细分为显示及控制类、操控类、传感类、信号传输类四大系列产品。
  在显示及控制类产品中,包括显示屏、显控一体机、控制器等多样化系列,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高端制造领域。操控类产品以手柄、按键面板等系列为代表,以其精准的操控体验,成为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等领域的重要构件。传感类产品则以其卓越的感知能力,涵盖长度、位移、视觉等多种传感器,为工程车辆等设备提供了精准的数据支持。信号传输类产品通过电缆卷筒、分线盒、数据通信模块等,保障了移动机械等领域的信号稳定传输。
  二是智能电控总成,将电控柜、操作台、传输传感装置等关键组件融为一体,为各类设备的高效运行和智能控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电控柜总成,作为信号采集、控制输出的核心,为移动机械与专用车辆提供了全面的电源管理;操作台总成集成了多种人机交互设备,实现了显示与操控的一体化,广泛应用于汽车起重机等领域;传输传感装置总成,则确保了信号采集与传输的高效一体化,为移动机械的智能控制插上了翅膀。
  ■
  2、新能源板块业务
  新能源业务作为公司战略布局的核心板块,涵盖了储能、光伏、风电、充电桩等多个领域。公司致力于打造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新能源解决方案,通过技术融合与创新,推动能源行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在储能领域,公司研发并推广了高效、稳定的储能系统,能够实现能量的高效存储与释放,为电网的调峰调频、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以及能源的接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网侧构网型、跟网型储能、用户侧光储充、浸没式储能以及家庭储能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包含液冷储能(浸没式)PACK、柜式储能、集装箱式储能、家庭储能、BMS(电池管理系统)、EMS(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安全预警系统,现货交易运营运维系统等软硬设备,实现源网荷储的跨领域协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业务,提供“投建管运”全方位的价值链服务,并借助智能化管理手段提升运营效率和效益。公司力求通过这些举措,成为“懂控制、慧管理”的能源生态运营商。
  ■
  3、三电系统业务
  在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电动化成为工程机械、港口机械、环卫机械、专用车辆等行业的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三电系统是?新能源车辆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这三部分共同构成了新能源车辆的动力系统,使得车辆能够实现电动化驱动。
  在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业务上,公司通过对动力电池PACK、电驱动系统、电控单元、高压配电盒、车载充电机和DC/DC变换器等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实现ALL IN ONE的产品和集成化方案,从功能需求,到开发设计、验证,到批量,大大降低了客户的设计和管理成本。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分别调增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282,171.88元、281,666.88元,调减销售费用282,171.88元、281,666.88元。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6.00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61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887.9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531.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3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4-0000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为: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履行严格的使用审批及多方监管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共开设过5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曹杨支行(银行账号:121944776910939)余额为0元,已于2023年3月17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银行账号110201013301423598)及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0070010101000004136)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号已于2025年1月注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65.3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65.34万元。2022年8月15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4-00137号),截止2022年8月22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8,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前述事项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前述事项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350.03万元,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营销网点,其中分为区域中心、重点区域、一般区域三类网点建设,通过在各个营销网点设立办事处,配置办公设备、办公信息化系统软件、产品展厅等,并且配备专业运营及售服人员,辅以加强公司产品市场推广及品牌建设。
  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导致项目不再符合市场需求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在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后,认为现阶段不适于继续投资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601.6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903.57万元(含利息及收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总投资24,279.38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建设、先进研发和测试设备购置及安装、专业研发团队扩建等。
  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导致项目不再符合市场需求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在综合评估客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后,认为现阶段不适于继续投资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5,450.1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20,401.24万元(含利息及收益)。
  综上,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23,304.81万元(含利息及收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23,304.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慎评估后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该体系的构建及运行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含通讯方式):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1、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如未按照以上任一方式进行有效登记的,公司有权不安排参加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13:30-16:00。
  2、登记方式:拟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9日9:30-16:00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股东参会登记。
  ■
  3、会议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泾路470号沪松工业A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 9918
  传真:021-5767 0766
  邮 箱:smart@smartsh.com
  邮政编码:201615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或以通讯方式登入网络会议室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66”,投票简称为“宏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议案、决议等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有关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止。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9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021-5767 0766)、信函的方式送达公司或以扫描二维码完成股东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古启军先生、袁真富先生、朱锡峰先生以及第一届独立董事石桂峰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古启军先生、袁真富先生、朱锡峰先生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为12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情况: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化宏先生、曾红英女士、曾晖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母公司净利润12,561,858.59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123,690.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古启军先生、袁真富先生、朱锡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通过核查在任独立董事古启军先生、袁真富先生、朱锡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古启军先生、袁真富先生、朱锡峰先生等3名董事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核查了公司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职业操守等方面,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公正、客观履职的能力,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选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报告;
  5、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文件;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晗,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2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 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 确定审计费用。公司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会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二、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出的中介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在国内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与能力,满足公司对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同意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从业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至0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amrt@smarts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化宏先生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曾晖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红英女士
  财务负责人:高蕊女士
  独立董事:古启军先生
  保荐代表人:杨阳先生
  (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 (星期四)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至05月14日 (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amrt@smart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蒋秀雯
  电话:021-37829918
  邮箱:samrt@smarts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61,858.59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256,185.86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5,123,690.9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30,093,681.92元。
  3、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末总股本103,169,7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80,000股后的股本102,789,7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36,928.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48%。
  4、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总金额为11,104,5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金额合计41,941,496.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39%。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2年2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且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30,836,928.00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72,007,328.00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70.86%。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5,093.03元,拟派发现金股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7.48%。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380万元、4,4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8%、2.61%,均低于50%。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分配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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