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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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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精品意识、工匠精神”的企业工作作风,从而打造一个决策科学、执行忠实、勤奋敬业、务求实效的管理团队和工作团队。
  公司的每一个角落,都渗透着丰富的文化元素,显现出独有的文化精神。以文化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强大的文化支撑,为公司的强势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供应商和客户是公司的重要合作伙伴,没有外部合作伙伴的帮助,就没有公司的发展。公司对供应商和客户坚持精诚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一)完善采购流程,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公司建立完备的采购流程和采购制度,推行公开招标和阳光采购,遵循信息收集一初步筛选一行政审批一建立合作一定期评价这一系列流程,每个阶段均保证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等情形。
  (二)坚持诚信交易,形成稳定伙伴关系
  为优化组织货源,加强成本控制,公司煤炭采购放眼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煤炭来源呈现多元化。通过充分交流双方信息、平等谈判协商、恪守合同、如约交付、严格保护供应商的秘密信息和专有信息,公司与国内外市场的煤炭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紧密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加强燃料管理,灵活制订电煤采购策略,积极探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等工具和手段,加强煤质监控,优化组织货源,稳定原材料供应。2024年,公司采购业务正常有序,主要供应商为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额为9.84亿元,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的17.42%。
  (三)提升技术水平,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2024年,公司对南方电网的销售额为78.88亿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99.79%。
  公司积极与南方电网保持良好沟通,积极争取扩大供电,开展内部业务培训与竞赛,提高负荷监控手段和调控能力,确保正常的供电秩序,保障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从选择新能源电力作为经营主业,到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环保的循环经济,到先进清洁发电的攻关与研发,再到建设全国规模最大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和最环保、最节能、最美丽的世界一流电厂,公司每一步的发展都渗透着清洁能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和谐的社会责任理念。
  依托最有利的青山绿水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公司成功的秘诀之一。公司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走节能减排的发展之路,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能源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作为公司的重要社会责任,成功打造了国内新能源电力的典范,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完美结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一)资源综合利用,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设计规划总装机容量达147万千瓦。2012年11月5日,电厂三期#6机组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进入商业运营;梅县荷树园电厂全面建成,并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荣获由权威行业杂志《亚洲电力》颁发的全亚洲级别的“亚洲电力奖一一最佳环保电厂奖”“2023年度梅州市梅县区十大最美企业”称号,进一步确立了公司在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电力产业中的龙头地位。
  梅县荷树园电厂采用符合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电力的产业政策,符合广东省、梅州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主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其中,一期工程作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先进循环流化床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创造了业内建设最快、效益最佳、环保最好的佳绩;二期工程两台机组,是国内第一台和第二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30万千瓦等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也是世界上单机容量最大的2台已投产运行的单炉膛30万千瓦等级的循环流化床锅炉;三期机组在二期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优化与改进,代表了当前国内30万千瓦等级循环流化床机组的一流水平,其中5号机组连续稳定运行434天,创造保持了行业最高纪录,凭借其优秀的运营及环保指标荣获“2021年度全国发电机组可靠性对标标杆机组”,电厂发电部一值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
  (二)低碳环保,创建绿色高效能企业
  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锅炉效率可达90%左右,特别对高灰分、低挥发分的劣质煤,其适应性和燃烧效率是其他类型锅炉无法比拟的,从而有效地提高了能源利用率。
  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的一、二、三期工程均通过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公司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2024年度,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均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9.5%以上,脱硝设施投运率为100%,除尘方面采用高效的静(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8%以上。每台发电机组除尘后混合烟道均安装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线数据与广东省污染物全过程物联网自动监控平台实时联网,传输率达到100%,有效率在95%以上。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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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节能技术改造,提高创新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的研发方针,按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发展”的低碳循环经济思路,紧紧围绕成为大型新能源电力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坚持核心主业战略驱动、发展目标导向、低碳节能设计的发展理念,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攻关,突出技术创新,深掘机组节能潜力,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充分发挥创新研发对核心业务新能源电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公司创新产学研目标一致、生产基建一体化管理模式,积极开展高效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与广东省电力设计院、武汉理工大学、西安热工研究院紧密合作,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和改造工作,取得了多项技术成果,多次获得省、市奖项。
  2021年以来,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针对机组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坚持以技改创新为抓手,集合厂内关键技术力量,科学论证,完成锅炉飞灰再循环系统技改分析与设计、#2炉和#6炉空预器改造、#6汽轮机汽封改造等专项技改工作,在保障机组运行安全基础上有效提升了机组运行经济性。
  在提升设备完整性可靠性方面,制定分解落实《电厂年度安全指标》,结合保安全、保供电的工作要求,运用数据化手段,建立机组长周期运作指数评价机制,扎实做好电厂设备运行健康评估工作。采取设备定维加预维的方式开展电厂设备检修,充分发挥组建的电厂锅炉汽水系统等六个流程工艺安全分析小组的骨干作用,持续开展设备整治工作,有效降低了设备的故障次数,大幅度提升了设备的完整性与可靠性。
  在设备质量管控及分析调整方面,聚焦系统化技术监督,充分依托专业技术监督团队力量并全面整合电厂技术资源开展现场质量督察,全面辨析,优化整改,实现设备可靠性管理提质增效。整合各专业技术力量,以专题讨论、经验总结会议等方式开展设备优化与调整分析工作。开展优化完善集控DCS系统数据、输煤系统DCS系统数据库数据,为运行人员迅速分析判断系统、设备运行状态提供数据支撑;调控设备参数在经济范围内运行,大幅度提升机组运行稳定性。
  (四)积极进军可再生能源领域,助力清洁能源发展
  在可再生能源中,风力发电是世界上公认的最接近商业化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风力发电不消耗矿产资源,发电过程对环境没有破坏影响,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的今天,风电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欢迎的清洁能源。
  中国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公司的发展目标是巩固中国新能源电力产业的龙头地位,做好行业的领跑者。2009年12月22日,公司投资建设的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4.8万千瓦风电机组正式进入商业运营,标志着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开始结出硕果,公司构建山海协作、实施蓝海战略的发展蓝图,正在逐步成为现实。该项目投入运营以来,运行稳定,绿色环保,与同等装机规模的燃煤电厂相比,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煤约2万吨,每年可以减少烟尘排放量约1吨、减少灰渣排放约30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4吨,减少二氧化碳年减排量高达6,000吨。
  (五)积极建设高效清洁能源,打造环保节能标杆电厂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主业,巩固公司在新能源电力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公司投资建设陆丰甲湖湾电厂,规划分四期建设8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
  陆丰甲湖湾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于2015年2月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两台机组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4月投产发电,使公司电力板块总装机容量从151.8万千瓦提升至351.8万千瓦,增长了131.75%,公司电力业务规模跃上了一个新台阶。该项目机组为公司投资兴建的首批百万千瓦级机组,为达到最高效能,宝新能源携手中国最大的电站设备制造商上海电气集团、中能建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研发智造,在全国率先引进采用众多先进技术,创新18项世界领先技术,大幅刷新火电废气排放最优指标,突破煤耗270克大关,实现废水零排放以及超智能化系统控制。尤其是国内首创专利技术双机回热系统(EC-BEST透平)、率先使用全国产、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蛇形管式高压加热器以及建立汽机本体大数据监测平台等,为电力行业传统技术创新升级及高端制造技术国产化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同时,电厂厂区推行绿色施工、洁净施工,采用世界最先进的全智能喷灌系统以及“沙地种树”新技术,厂区百花齐放,绿树成荫,园林生态和人文气息无缝结合,相得益彰,树立了现代电厂绿色环保、清洁美丽建设的典范。一期2台机组全部投产后,每年可节约42万吨标准煤。
  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于2022年6月获广东省发改委核准,并于2022年11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2023年,公司全力推进项目融资工作,顺利完成陆丰电厂二期项目3、4号机组银团贷款相关合同的签署,并于2023年6月28日顺利提取第一笔银团贷款;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近50亿元。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该项目的建成投产,是公司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谱写新发展篇章的重大举措,必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的规模效益,提高可持续核心竞争力。
  2024年度,公司陆丰甲湖湾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均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1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为100%,脱硝设施投运率为99%以上,除尘方面采用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湿式静电除尘,除尘效率在99.925%以上。#2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为100%,脱硝设施投运率为99%以上,除尘方面采用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湿式静电除尘,除尘效率在99.925%以上。#1、#2机组均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在线数据与广东省污染物全过程物联网自动监控平台实时联网,传输率达到100%,有效率在99%以上。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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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加强环保宣传,倡导绿色办公
  公司重视低碳节能和绿色环保宣传,加强办公节能管理,倡导绿色办公。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节约照明用电,节能灯使用率100%,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合理使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使用或外出时及时关闭电源。加强对办公耗材采购、领取、使用的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节约打印、复印用纸,提倡打印、传真纸张双面使用。
  2024年,公司制订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相关机制流程,深入推进降本增效,缩减开支费用,管理费用同比持续下降,切实提高了运营管理效率。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
  公司所在地梅州市属于广东省欠发达的东北山区。从一个山区的小企业到如今国内上市公司中新能源电力的细分龙头,在做大做强公司业务的同时,公司牢记企业社会责任和使命,积极参与金融改革,以所及所能服务地方,带动地区经济和城市发展,热心回报社区,促进社会和谐。
  (一)支持地方经济,促进山区崛起
  梅州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形上以山区为主,属于欠发达地区。公司以新能源电力为主营业务,2024年贡献财政税收约6.54亿元。公司早已发展成为梅州的地方支柱企业,推动梅州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公司立足本地,在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的基础上,科学布局金融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和民营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立足金融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要求,秉持“科技赋能、金融向善”的经营理念,坚持做“特、专、精、美”的新型价值银行。截至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417.90亿元,同比增长30.38%;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11亿元,同比增长20.20%;拨备后净利润2.51亿元,同比增长7.71%,形成了业务规模大幅增长、资产质量持续稳定、营收利润再上新台阶的发展态势,为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梅州绿色金融发展贡献了一份新力量。
  (三)提供岗位需求,缓解就业压力
  公司现有员工1258人,其中来自梅州本地的员工超过九成。公司的发展壮大也为梅州当地创造了大批的就业机会,给各个阶层的劳动者提供了就业选择。
  (四)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
  公司一直认为,企业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要怀着感恩的心来回馈社会,履行社会责任。多年来,公司通过参与捐资助学、市政建设、抗震救灾等各种形式,不断向社会困难群体奉献爱心,为社会公共设施建设贡献力量。
  2024年,公司所在地梅州遭遇百年不遇特大洪灾,公司第一时间向梅县区慈善会捐赠救灾资金1100万元,并成立志愿服务队支援灾区;为响应和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公司向公益慈善会捐款解决弱势群体难题,向梅州市工商联、雁洋镇认捐植树,响应“绿美梅州”倡议。公司2024年对外捐款共1525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尚德之道,充分诠释了共克时艰、反哺家乡的社会担当。
  第三章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标准,未出现重大环保和安全事故,没有被列入环保部门的严重污染企业名单,没有重大行政处罚的问题。
  2、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优于国家及地方规定标准,环保设施投运情况良好,雇员未出现职业病状况。
  3、公司积极配合媒体的监督报告,建立了相关的部门,针对媒体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时出现的问题进行的报道和质疑进行答复,报告期内无相关报道。
  4、公司严于律己,认真切实从五个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没有收到投资者或其他社会大众关于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投诉。
  第四章 公司社会责任展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公司向上突围,开创新局的重要一年,各项工作任重道远。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关乎全程,我们将继续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完善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机制
  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为基础,以推动实施内部控制为重点,自觉主动规范运作,积极提升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股东、员工利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推进项目建设,聚焦主业发展
  积极实施公司蓝海战略,踏实做好梅县荷树园电厂和陆丰甲湖湾电厂的管理运营工作,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高效建设,加快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7、8号(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5-8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打造粤东沿海骨干电厂,开创新能源电力发展新天地。
  3、加强价值创造,注重股东回报
  继续秉持“立足主业求规模,稳健经营求效益”的经营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价值创造,分享高成长。
  4、贯彻安全生产,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统一思想,统一部署,细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安全生产促稳健发展。
  5、关注员工成长,提升幸福指数
  继续发扬“以人为本,精品意识”的企业文化精髓,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员工职业发展平台建设,加大对员工福利的投入,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打造一个更有温度、更具凝聚力、更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
  6、加大技术创新,打造绿色企业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体系”的目标,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的创新利用,加大与同行业的交流,取长补短,坚持打造绿色、环保、经济的新型电力企业。
  7、带动当地经济,推动地方崛起
  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发展,心系地方勇担社会责任,创新山区经济增长模式,助推梅州苏区实现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的使命。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2025年,公司将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紧跟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围绕“规范治理、提质增效、协同优化、稳健经营,价值创造”工作重点,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艰苦奋斗、真抓实干,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全部生效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分别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30亿元、2亿元的担保额度。
  现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为进一步保障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分别增加2025年度对子公司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7亿元、5亿元和3亿元(合计增加15亿元),调整后2025年度对子公司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35亿元、5亿元。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8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9.89亿元;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89亿元;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0亿元。
  (二)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李荣康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189,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煤制品制造;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宝丽华电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宝丽华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王华清
  注册资本:408,501.8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一般项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陆丰电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陆丰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能源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销售代理;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
  3、宝新售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4、宝新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为公司能源板块主要资产所在及主要营业利润、收入来源。现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公司分别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35亿元、5亿元,有利于其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是必须且重要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9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1.57%;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34,569.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38%。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5月19日16:30-17: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6:30-17:3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交流方式。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等人员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三、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8日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bxnygd@sina.com;或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页面留言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业绩说明会召开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541,276.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0,375,890.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037,58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95,304,032.1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652,766,358.6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26,875,975.1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26,383,1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其他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并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
  注:股东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叶林、江卓文、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培育、壮大和发展,加强管理,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第一、环保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安全、环保、稳定运营;
  3、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设备改造升级,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效益;
  4、全力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积极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7、8号(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5-8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
  5、促进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特别说明: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延长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5年8月8日届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5年8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分别延长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2个月,在其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并在出售后进行现金清算,余额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同时终止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认为,延长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持有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邹孟红、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09:15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等。
  对上述第三、四、五、八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九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2511298、(020)31230359
  传 真:(0753)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4年4月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24年4月2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2024年5月1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4年8月23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24年10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541,276.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0,375,890.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037,58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95,304,032.1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652,766,358.6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26,875,975.1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26,383,1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以自评和互评的方式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2025年季度审阅和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有关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71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晶
  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6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柯海洋
  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重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3月开始为宝新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卞慧娟
  201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1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总额为128万元,较上一期无变化。
  定价原则: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独立、专业的审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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