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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日期:2002年8月13日 2、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8号301-1 3、法定代表人:吴美丽 4、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7、厦门市韩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厦门市韩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厦门泛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2、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路169号万安大厦1102室 3、法定代表人:吴美丽 4、注册资本:1,8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节能管理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7、厦门泛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厦门泛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07月26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曙光路9号9幢2-1 3、法定代表人:张洪亮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7、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10、经查询,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深圳亚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02月0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707 3、法定代表人:胡斌 4、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 ■ 7、深圳亚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深圳亚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亚厦幕墙(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01月07日 2、注册地点:九龙尖沙咀亚士厘道34号 天星大厦12楼A7室 3、注册资本:10,000.00港币 4、主营业务:建筑材料贸易,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设计 5、股权结构 ■ 6、亚厦幕墙(香港)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8、经查询,亚厦幕墙(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深圳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3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田面社区深南中路4018号田面股份公司大楼301 3、法定代表人:樊文俊 4、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玻璃制品制造;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 ■ 7、深圳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深圳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及相关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公司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等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支持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因此公司认为该担保额度的授权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降低公司担保风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均就上述债务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限以各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7,9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9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3.97%;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厦股份”)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3)公司已制订《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保本理财投资管理制度》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4)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实施投资理财业务,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机构为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自票据池业务引入公司运行以来,较大提高了公司原有结算效率,同时将积压在库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时间价值转化为资金收益,减少资金占用,提升资金效益,同时还部分缓解了银票授信额度紧张的情况,因此,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机构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6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林辉钦、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以及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五)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涉及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1、公司触及长期破净的情形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前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区间为3.20元/股至4.57元/股,均低于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71元/股;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区间为3.04元/股至4.65元/股,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89元/股,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中规定的长期破净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公司主业展开一系列举措,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一)稳健经营,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专注主业,弘扬“使命必达”的精神、树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抢市场”、“提质效”和“降负债”三大维度,稳健经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深耕市场,增强客户延续性 公司因城施策,持续对长三角、珠三角等战略区域进行营销和交付力量的战略性投入,进一步夯实浙江大本营的市场首位度,把浙江的平台优势和运营模式复制并孵化到广东区域,聚焦长三角、大湾区、北京、成都、武汉长沙等点状优质项目,优势互补,多区域协同,多项目联合。 坚持政府、国有、产业资本的业务方向,提高公开招标项目参与率,聚焦城市更新、旧城焕新、保障住房、租赁住房等新业态,聚焦新兴实体公司项目,筛选大体量、高质量项目。 持续深耕客户,公司坚持“陪伴式服务”理念,以极强的决心和极高的专业水准,与客户保持同频共振,赢得客户的充分信任,主动与客户保持频繁且良好的接触,建立客户黏性。通过深耕优质潜在客户,加强长线客户的认知认同,提升项目的中标率和中标质量,为后续项目的高质量交付奠定基础。 深入现场深耕,公司贯彻“交付是最好的营销”,项目经理躬身入局,落实标前联动关键节点,持续改善交付保障,加强标准化管理,提升整体均质化水平,减少返工浪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竞争力。 2、深耕专业,追求卓越成长 持续优化培训课程体系,确保培训内容紧贴项目一线与公司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践相融合的多元化教学方式,既保障了培训的广泛覆盖,又提升了学习的灵活性与深度。通过引入案例分析、模拟演练、在线研讨等互动环节,有效激发员工的参与热情与学习成效。 系统性打造高效执行力。通过建立高管月度会议、月度报告机制以及各个层级严格的例会制度,全员快速思想同频、认知同频、行动同频。各条线形成对各自重点工作的常态化检核、纠偏与推动机制,有效驱动公司战略目标的落地。 3、降本增效,实现可持续发展 集采中心不断扩大供应商资源,引进培养新的优质供应商资源,引入良性竞争机制、改善成本。标准品类材料持续推进与源头工厂深入合作,去中间环节、以量换价,在确保材料品质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成本。 公司坚持“以项目为中心”,深化项目计划牵引力,通过采购、劳务控成本,加强项目经营策划的水平,优化管理效率,助力公司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持续改善审计工作,规范审定工作任务流,有效推动审定进展。加强内外协调力度,核算、营销、工管、财务、法务联动,任务同频,以诉促审,提高回款效率,保持现金流合理充裕。 4、数字转型,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以国家的信息化发展为导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与之相契合的信息化发展目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数据治理,加强数据标准化、元数据和主数据管理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将数据价值回馈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模块的费用管理、发票管理以及成本分析管理等功能;重构核算模块以提高公司内外审速度,提高回款效率;完善施工过程管理、劳务管理、供应商门户管理等,利用供应商门户加强集采、项目部与供应商间的业务协作,提高下单、到货跟踪、对账、付款的效率。 5、持续研发,促进绿色发展 公司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开发,提供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高品质装配式内装产品,积极布局绿色建筑。公司装配式产品大量采用低碳、环保、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代替水泥、石灰等传统材料,经过工厂标准化生产和现场装配式安装,将传统装修现场手工作业方式转变成工业产品,从而大幅提高了室内装修的施工效率,提高装修品质,降低运行维护成本,为我国总体实现“双碳”目标做出应有的行业贡献。 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以项目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走深耕路线,稳慎落实降负债任务,牢筑公司健康发展基石;强化人才工作,深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绿色创新变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适时并购,强化核心竞争力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债权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链、补链、延链,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三)长效激励,激发主观能动性 公司将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研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推出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在内的各类工具,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稳定分红,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该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规范信披、畅通沟通、精准监测,保障投资者权益 1、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常态化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互动易、调研等沟通方式,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将股东关切问题及时汇总呈报给公司董监高,持续关注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响应投资者诉求。 2、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除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外,公司信息披露力争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减少冗余信息披露,提高公告的可读性,为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提供充分的依据。 3、舆情监测管理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公司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监测结果及突发事件预控的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公司通过舆情监控工具,及时监测、汇集、研判舆情提前应对;公司已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解决的风险事件,维护公司形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 (六)维护信心,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分别于2019年、2024年实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260,639股,累计回购金额349,973,02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综合考虑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经营状况、财务情况等因素,适时使用自有资金或利用回购专项贷款等政策,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 公司将加强与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及公司主要股东在符合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积极协助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监高严格遵守减持新规要求,长期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显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认同。 (七)加强内控,优化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同时,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供便利条件,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法规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促进公司更加合规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1、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行业分类可参考市场公开可获取的相关信息。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公司章程》等规定,围绕公司业务、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制定的,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够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他风险提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公司拟新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增加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7,160.8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070.04万元,合计29,230.9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29,230.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272.76万元的96.56%。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4,716.43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4,716.43万元。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1-3月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3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2,156.7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1,200.25万元,合计-3,356.95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 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本期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3,356.95万元,绝对值占公司最近一期即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272.76万元的11.09%。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政策,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类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外,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类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2025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768.58万元,相应增加2025年3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768.58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25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梁晓岚 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点击“网上说明会”,输入“亚厦股份”参与交流; 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丁泽成先生、董事会秘书戴轶钧先生、财务总监吕浬女士、独立董事傅黎瑛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即日起启用新的公司电子邮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通讯地址、电话及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上述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将尽快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联系方式的内容,因流程、时间等原因未及时修改的,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联系方式以本次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新签订单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王维安、傅黎瑛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为920,3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额度为500,000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270,000万元、重庆亚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深圳亚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3,000万元、亚厦幕墙(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元、深圳亚厦幕墙有限公司18,000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额度合计为35,500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39,000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20,000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为4,800万元、浙江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万元、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额度为10,000万元。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公司承诺对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债权发生额本金余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银行金融机构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估值提升计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市值管理制度》。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章程(修订稿)》和《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1、2、4、5、6、7、8、9、10、12、1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5月20日-2025年0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0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及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二)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5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04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5、7、8、9、10、11、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提案10、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提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0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05月1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邮箱:yashair@chinayasha.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0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3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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