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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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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49,729,811.9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845,619.97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8,301,6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464,544,019.9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9,802,010.78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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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以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深圳”)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021年7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威凯”)与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上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分别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1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实施内容、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并新增募投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项目。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威凯检测将为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2月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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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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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2024年1-12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2,737,821.92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该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置换8,025,380.00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述增资事项已完成。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受政府审批等因素影响,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拟新建的综合检测大楼建设已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鉴于该募投项目能力建设主要依托先进的环境试验仪器、检测仪器等设备投入,为加快推进项目能力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全国产能布局情况、质量技术服务业务发展需要及规划的基础上,经审慎分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该项目实施内容,由“新建综合检测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场地或租赁场地”实施,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其他投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及新增部分实施地点,原募投项目的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766.28万元将用于新项目“制造服务业创新基地”,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新增实施主体与地点,新增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国电研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电研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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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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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拓宽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国机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协议金额:协议期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国机财务公司承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12亿元人民币,具体执行将在遵守《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国机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国机财务公司承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10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承兑及贴现),有效期三年。
  鉴于前述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国机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本次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机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项规定,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汪冰先生、朱峰先生及李良寿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简介
  企业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资本:17.5亿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01月2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5层519、520、521、522、523、525、8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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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机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557.70亿元,净资产为42.5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1亿元,净利润2.59亿元。资本充足率12.27%,不良资产率为0,资产质量良好。
  (三)关联关系说明
  国机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国机财务公司是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
  经查询,国机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结算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6、承销企业债券;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提供担保;
  9、外汇业务;
  10、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为公司募集资金提供的金融服务,公司的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专户存储。
  (二)服务内容及交易定价
  1、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国机财务公司承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12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票据承兑与贴现)。
  2、国机财务公司在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各类存款,国机财务公司按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国机财务公司按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型费用标准;
  (4)国机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违约责任
  公司及国机财务公司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失。
  四、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与国机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认真查阅国机财务公司的相关证件,充分了解其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运行状况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在发生存款等金融业务期间,定期取得并审阅国机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评估国机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现国机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董事会报告,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一)公司本次与国机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
  (二)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型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三)国机财务公司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四)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国机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8,438.77万元,贷款余额1,400.00万元,承兑业务余额17,006.03万元。
  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有:
  1、202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昆明高海拔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海拔公司”)49%的股权,并对其增资。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交易涉及金额为2,87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并增资昆明高海拔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收购及增资事项均已完成,威凯检测持有高海拔公司70%的股权。
  2、2024年11月,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向国机财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国机财务公司0.78%的股权。此次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67.4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机财务公司已收到前述增资款。
  3、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及2025年1月2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出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国机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存款余额上限80,000.00万元,连续3日超出金额分别为1,084.00万元、1,100.95万元、33.4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超额部分予以追认,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汪冰先生、朱峰先生及李良寿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重新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汪冰先生及徐志武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预计新增的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5月31日公司副总经理陈传好不再担任广东擎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5年5月31日后,公司不再将广东擎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机集团及下属企业、单位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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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单位
  ①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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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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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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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广东中创智家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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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等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股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5.35%。
  公司副总经理顾泽波为广东中创智家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并采用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收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从关联人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是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确定,一般不高于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效率问题,更好地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因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互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商品、提供劳务,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从关联方购买商品、租赁资产、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商品、与关联方间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人间的交易是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价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协议价格进行定价,按照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所占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1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1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寅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柳女士、审计部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4,5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02,25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30%。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24年度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完善和加强,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履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8: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图片列表:
  【J:\arm_fire\0428\25预拼版目录\b385-386(孙雷)\年加季 中国电研 86\688128-7-中国电研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_图片1.jpg】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1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问题征集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zMnU3eH/)或扫描下文二维码、投资者关系邮箱(ir@cei1958.com)向公司提问,也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00-14: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秦汉军先生
  副总经理:孙君光先生
  财务总监:韩保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柳女士
  独立董事:陈贤凯先生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9日(星期五) 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问题征集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zMnU3eH/)或扫描下文二维码、投资者关系邮箱(ir@cei1958.com)向公司提问,也可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至05月1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问卷二维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9050837
  邮箱:ir@cei1958.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0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7,453,461.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4,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25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2,250,00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2,25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3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2,25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3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追认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及汪冰先生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且未超过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公司市值的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事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同意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经公司自查发现,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及2025年1月2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分别达81,084.00万元、81,100.95万元、80,033.43万元,超出《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存款余额上限80,000.00万元,连续3日超出金额分别为1,084.00万元、1,100.95万元、33.43万元。公司对该超额部分予以追认。
  《金融服务协议》约定金额与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末完成对昆明高海拔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海拔公司”)的收购和增资工作。高海拔公司成为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将新收购的高海拔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金额纳入《金融服务协议》项下关联交易统计范围,使得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及2025年1月2日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金额8亿元。2025年1月3日至今,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均未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金额。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关联交易进行持续跟踪,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注册资本:17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01月2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5层519、520、521、522、523、525、8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国机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国机财务公司是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机财务公司总资产为557.70亿元,净资产为42.57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亿元,净利润2.59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本、外币存款业务,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2024年11月,公司与国机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向国机财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国机财务公司0.78%的股权。此次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67.4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机财务公司已收到前述增资款。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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