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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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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信息安全行业已经深耕二十四载,具有较深厚的技术积淀,产品链持续延长,在信息安全版图中占有越来越多的位置。 ■ (2)行业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持续深入行业,具有较强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和行业应用结合的能力,从传统的金融、政府、企业行业,拓展到交通、烟草、教育、医疗、媒体等多个行业,起到引领作用,获得了相关机构的认可。 ■ (3)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创新机制,提升产品先进性,加强产品和解决方案向市场的推出能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在市场获得认可。 ■ (4)为行业共享成果 公司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开展前沿技术研究,牵头或参与了多项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制订工作,共享资源和技术成果。 ■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数字化应用和软件技术的发展,数据面临的网络环境和攻击手段日趋复杂,云计算、后量子密码、零信任安全、数据安全与隐私计算、人工智能AI技术正在融入密码和安全技术中。新技术带来了新兴领域如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安全要求,信息安全行业正在面临更高的挑战和机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56.29万元,同比减少8.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81.76万元,同比减少52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03.82万元,同比减少628.5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817,571.6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8,011,163.58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且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的相关内容,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根据前述文件要求,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及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对公司本报告期内以及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执行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本报告期内以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及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李伟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纯女士,独立董事邱奇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明霞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至05月09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infosec.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明霞 电话:010-68025518 邮箱:ir@infos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5日,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团贷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向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向华夏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国内保函、商票保贴、并购贷款等。本次申请授信期限不超过1-3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具体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于书面方式通知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于2017年至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3年开始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至今已连续服务2年;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李春燕,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周丽杰,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强,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40万元。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2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同比下降33.33%,主要是母子公司合并后审计工作时间减少导致。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0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05月16日17:00前送达。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7层证券部。 (二) 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825518 会议联系人:李明霞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34,925,803.82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925,803.8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3,760,232.42元,主要系受国内宏观环境影响,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长账龄款项增加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1,165,571.40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4,925,803.82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34,925,803.8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1,939股,每股发行价为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3,490,326.4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1,727,799.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1,762,527.0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4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3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度共获得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54,774.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2,855.9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157.2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0,328.78万元,已于2024年6月30日达到项目预定要求以及预定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100Z0929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信安世纪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安世纪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信安世纪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信安世纪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2.38万元,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到位的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56,176.25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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