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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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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将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支持公司发展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见下表: ■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553,140,895.9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于2024年10月15日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1.6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6,509,136.29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也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合伙人:张兰 张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5年5月,自1995年3月起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德龙汇能、博瑞传播、浪莎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1:何寿福 何寿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银河磁体、通威股份、泸州老窖、泸天化、巨星农牧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权帆 权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加入四川华信,并开始从事证券期货类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邦生物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 唐辉,2007年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兴源环境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兰、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签字注册会计师权帆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2022年12月,四川华信收到浙江监管局【2022】14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浙江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6.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8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四川华信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业务熟练,工作勤勉,独立性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233号《关于同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0元,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4,599,0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00,943.4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4)第004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575,400,943.4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总额268,550,414.7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总额268,550,414.78元;本年度产生存款利息收入2,809,202.76元,支付银行手续费853.86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2,808,348.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4,309,658,877.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8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68,550,414.78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68,550,414.7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未经合规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等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5)第0599号),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4年度和邦生物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提请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亿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5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被担保人广安必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武骏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的新增额度不超过6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8亿元(其中向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公告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60.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8亿元(其中向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亿元)。 2、为简化审批流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被担保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 三、担保协议的相关情况 1、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根据实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现有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做出,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系因被担保人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包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8%。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233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4,599,056.6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5,400,943.4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24)第004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公司募投项目中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等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3、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支付并汇总、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度汇总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此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此次改进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和邦生物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保荐人提请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联碱化工类产品包括:碳酸钠、氯化铵; 注2:农药及中间体、副产品包括:双甘膦、草甘膦原粉、磷酸氢二钠等; 注3:营养剂及中间体、副产品包括:蛋氨酸、丙烯醛、甲硫醇钠、硫酸铵等; 注4:上述统计数据中:产量不包含内部领用部分,销量不包含内部销售部分。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气、电力、原煤及黄磷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691 债券简称:和邦转债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除上述条款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统一删除“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相关表述,将“监事会”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其他内容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相应调整,以上修订未在上表中逐条列示对比。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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