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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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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77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中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徐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678912177B
  主要股东:徐进、刘安省
  主营业务:投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行业、产业(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开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2,052.52万元,总负债28,720.91万元,净资产3,331.61万元,资产负债率89.61%,202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50.39万元,实现净利润-799.00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中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2、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中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徐钦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680808790B
  主要股东: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住宿;经销主食、热菜、凉菜、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本经营场所内零售卷烟(雪茄烟),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零售),经销日用百货、苗木、餐饮设备;会议接待;高尔夫训练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洗衣服务,游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069.93万元,总负债12,113.20万元,净资产956.73万元,资产负债率92.68%,202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6,528.45万元,实现净利润115.29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3、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泉山路55号5#楼
  法定代表人:徐钦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325426106R
  主要股东: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者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4.14万元,总负债538.21万元,净资产665.93万元,资产负债率44.70%,202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62.73万元,实现净利润79.9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4、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淮北市龙湖工业园龙旺路南、梧桐中路东
  法定代表人:吴崇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Q4BD92C
  主要股东: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用品,本营业场所内零售卷烟(含雪茄烟),经销日用百货、花卉苗木、餐饮设备,会议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酒店管理,婚庆礼仪服务,家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洗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210.00万元,总负债4,458.94万元,净资产751.06万元,资产负债率85.58%,202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356.39万元,实现净利润-187.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5、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北外环龙子沟以北、宿丁路以西、惠黎酒厂以东
  法定代表人:吴崇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2N2L835F
  主要股东:淮北口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农业产业化示范种植,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应用,观光农业开发,园林绿化,名贵树种苗木、花卉、草坪、盆景的培育及销售,瓜果蔬菜、农作物的种植及销售,水产、家禽、家畜养殖及销售,餐饮服务,农家乐观光旅游,食用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44.19万元,总负债2,843.12万元,净资产-1,698.92万元,资产负债率248.48%,202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81.31万元,实现净利润-74.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共同控制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向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白酒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向淮北市北外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与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餐饮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淮北龙湖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发生出租房产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与淮北泉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与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生接受园林绿化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公司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0号文核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628,654.0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1,371,345.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5]2901号)审验,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3,551.8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51.83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94,794.1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40.6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93.05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3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6,875.18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收益70.1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711.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纺建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淮海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淮北市分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相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3,551.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会专字[2015]3478号《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四)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或节余资金,也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并于2019年5月9日召开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计划投入优质白酒酿造技改项目、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包装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43,982.65万元(含利息)变更投资于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2024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度,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产品及利息赎回后未及时转到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情况,该笔款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后续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退城进区搬迁大曲酒酿造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160.5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退城进区搬迁成品酒包装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2,717.62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退城进区搬迁优质白酒陈化老熟和存储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418.23万元,系使用该项目的募投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形成的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淮北口子国际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进、刘安省、范博、徐钦祥、朱成寅、黄绍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到达公司所在地淮北市的邮戳日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5日上午 9:00一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刘文倩
  电话:0561-6898000
  传真:0561-6897951
  邮编:235199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谨慎考察、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目前尚未选定受托方及具体产
  品。公司拟选定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4、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5、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短期理财产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 1 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峰电子(600237.SH)、同庆楼(605108)、华塑股份(600935.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中鼎股份(000887)、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尚强,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口子窖(603589)、鼎佳精密(874397)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尚强、项目质量复核人黄晓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92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客观等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880,528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5.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一并终止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配套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公司张榜《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4、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3年4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5、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后,该部分股票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8、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2024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申请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10、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并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1)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规定的“(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2431号】,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40,264股。
  (2)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二章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解除限售及变更、终止程序”中“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程序”规定的“(二)激励计划终止程序”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应在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及时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拟终止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除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无法解除限售以外的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940,264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80,528股。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5.1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880,528股变更为0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880,528股变更为598,119,47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公司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后续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管理团队亦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在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本次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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