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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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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402,035.1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25,036,629.08元;资本公积为1,195,551,098.18元。2025年2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关于利润分配的提议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11%。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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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拥有完整的农药产业体系,包括科研开发、原药生产、制剂加工等环节。然而,近年来受政策调控和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农药总产量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尽管如此,我国农药行业的整体规模依然庞大,且在全球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国内农药行业竞争格局较为分散,但头部企业加速整合,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前十大农药企业的销售额占比不断增加,而中小企业则面临同质化竞争严重、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农药企业分化、内卷更加严重。在全球市场中,跨国巨头通过并购等方式强化产业链控制,占据较大市场份额。近年来,我国农药企业开始重视研发投入,一些大型农药企业建立了自己的研发中心。我国农药产品以仿制为主,创制能力较弱,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自2023年起,锂电行业经历了长达两年的调整周期,随着国内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的持续发力,以及智能驾驶技术落地的爆发期,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长势头强劲,推动锂电需求快速增长,锂电行业在2025年迎来了价格的企稳回升。但锂电市场高度集中,少数几家头部企业凭借技术、资金和市场渠道等优势,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虽然中小企业在市场份额上无法与之抗衡,但也在积极寻求技术创新和市场突破,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获得一席之地。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蔬菜种子市场,年总用种量大。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消费者需求的提升,蔬菜种子市场规模高质量发展。蔬菜种子的自给率不断提高,部分大宗蔬菜商品种子如白菜、甘蓝、辣椒等已基本以国产品种为主,但部分高档番茄、青花菜、高档胡萝卜三类蔬菜种子仍大量依赖进口。
  业务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农药开发、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化肥、农药生产在本企业许可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开展);化工产品分析、检测;化工设计、化工环保评价及监测;化工技术研究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培训(员工内部培训)等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及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常压非标设备制作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咨询,职业健康评价;工业园区及重大危险源定量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等;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蔬菜及其他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繁殖、收购、生产、加工、包装、推广、销售。
  主要产品有:公司主营化学农药(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的原药及其复配制剂为主;其中以杀虫剂为主,亦有部分杀菌剂和除草剂)、精细化工产品等;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蔬菜种子(以辣椒、茄子、番茄、冬瓜、黄瓜、菜薹、南瓜、丝瓜、西甜瓜等为主)。
  公司建有年产万吨级规模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原药生产装置和有机磷农药生产装置等,主要生产品种有克百威、仲丁威、异丙威、残杀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灭多威、硫双威、甲萘威、甲基嘧啶磷、抗蚜威、乐果、甲基硫菌灵、嘧啶醇等;建有年产50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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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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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083.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40.2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8,633.3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5,956.1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1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贸易公司”)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奇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海利贸易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广东奇化公司向原告返还货款3000万元及滋生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披露《湖南海利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021年2月2日,公司根据进展情况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披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由广东奇化退还货款3000万元。
  2021年8月31日,公司根据进展情况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广东奇化不服上述判决,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且遗漏必要诉讼参与人,裁定发回重审。
  二、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述诉讼经过法院一审、二审、重审等诉讼过程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5日做出(2022)湘0111民初15217号民事裁定,判决原告湖南海利贸易公司与被告广东奇化公司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于2020年6月30日解除;被告广东奇化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湖南海利贸易公司货款3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目前,广东奇化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尚未分配,公司已对涉案货款3000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402,035.1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25,036,629.08元;资本公积为1,195,551,098.1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关于利润分配的提议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11%。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4票。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控股股东关联董事肖志勇、董巍、尹霖、蒋彪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度(即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董事按月发放的津贴纳入年度薪酬总额。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月标准为:6000元。
  2、独立董事津贴月标准为:8000元,由董事会根据各年度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确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度(即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发放的津贴纳入年度薪酬总额。津贴月标准为:总经理为6000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为5000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罗和安、谭燕芝、朱开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1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年度报告及摘要如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和现金流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项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关联监事李一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5年度(即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
  月31日止)监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监事薪酬: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
  2、监事津贴:
  监事会主席津贴:6000元/月
  监事津贴:5000元/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15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402,035.13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1,672,856.76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控股股东海利集团关于利润分配的提议及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2.11%。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16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和相关通知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和相关通知的要求,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生产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湖南海利第1办公楼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05-20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屇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第十屇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0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 9:00-11:30,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湖南海利公司证券办公室
  电话:(0731)85357830
  传真:(0731)85540475
  邮编:410007
  联系人:蒋祖学 刘晓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者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1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267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6,952,90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99,999,995.76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5,615.89元,募集资金净额685,844,379.87元。
  截止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5,494,515.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5,078,428.19元;于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416,087.6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3,479,149.98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945,910.21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9,295,774.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湖南海利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南海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湖南海利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根据核查的结果,本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湖南海利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湖南海利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
  编制单位: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13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书面意见认为:我们查阅了公司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集团”)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021X7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法定代表人:肖志勇
  注册资本:30802.7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10-09
  营业长期:1998-10-0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化工高新技术及农药、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塑料等高分子新材料、环境保护、安全与职业健康、化工试剂等领域研究、开发、投资及上述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检测、生态环境与安全评价及化工科技信息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情况: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81.85%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5%
  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8.60%
  海利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527,400万元,负债总额190,580万元,净资产336,8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5,768万元,净利润26,603万元。
  2、名称:湖南中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6E6H6E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51号内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包凌云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水电安装服务;代收代缴天然气服务;物业清洁、维护;汽车、自有房屋、场地的租赁;餐饮管理;粮油、果品、蔬菜、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的销售;绿化工程施工;花木租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停车场运营管理;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建设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额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情况: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新物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5万元,负债总额26万元,净资产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89万元,净利润7.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利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31,306,849股,占总股本的23.50%。中新物业为海利集团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海利集团、中新物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海利集团、中新物业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一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14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2025年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10亿元。
  ● 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200万元。
  ●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概述
  (一)申请融资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保证融资业务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二)提高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安排及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进行融资,为支持子公司加快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担保不超过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5年度担保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3)本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77.42%)
  住 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经七路1号
  法定代表人:伍海波
  注册资本:19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2,261.24万元;负债总额49,491.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296.12万元;净资产22,769.43万元;营业收入61,362.40万元;净利润2,332.40万元。
  2、名 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苏家渡居委会苏家渡街道2号
  法定代表人:刘凌波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氨基甲酸酯类产品、光气产品、盐酸、农药及农药加工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49,947.51万元;负债总额27,435.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3,955.46万元;净资产122,511.78万元;营业收入145,418.93万元;净利润23,161.27万元。
  3、名 称: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盛家墩变电站东侧)
  法定代表人:黄永红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94,248.01万元;负债总额65,520.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7,230.92万元;净资产28,727.09万元;营业收入8,833.17万元;净利润-739.36万元。
  4、名 称: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
  法定代表人:程超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264.46万元;负债总额30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0元;净资产3,264.4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53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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