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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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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原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原诚回避了表决。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陈广才、何建平、邱旭阳、原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法治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惠汝太、王本哲、王宗玉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18、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听取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本部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部部分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亿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此专项报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 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相关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十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商誉减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所属子公司航天柏克(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柏克”)的经营现状和资产状况等因素,经过减值测试和判断,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127.98万元。现对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描述如下: 一、商誉的形成 2018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形式收购子公司航天柏克原股东51%股权,自2018年5月,航天柏克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形成商誉8,166.42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航天柏克是以研发生产UPS/EPS电源、组合级电源、电源系统及新能源电源并销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电源企业。外部市场环境日趋严峻复杂,国内传统基建项目投资减少或延期,导致传统业务(UPS/EPS产品)市场需求放缓,子公司航天柏克电源产品订单下降或延期交付,同时受能源“双控”政策影响下原材料价格上涨、能耗成本增加等综合影响,2024年航天柏克净亏损3,458.52万元,公司对航天柏克未来经营业绩充分考虑,并基于谨慎性判断的前提下,拟对并购航天柏克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127.98万元。 三、本次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6310号﹜显示,2024年12月31日,包括商誉的航天柏克资产组评估价值23,990.57万元,小于包括商誉的航天柏克资产组账面价值26,213.46万元,商誉评估减值2,222.89万元,公司根据并购时享有的持股比例对收购航天柏克并购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127.9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收购航天柏克形成的商誉减值已全部计提完毕。 四、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将导致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127.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1,127.98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六、董事会对本次商誉减值计提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航天柏克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对本次商誉减值计提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长峰”)拟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 ● 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计提的存款利息)73,777.58万元,贷款余额0元。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拟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以及其他综合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和经财务公司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6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11,793,791.77万元,发放贷款余额2,821,594.72万元(含减值),存放同业8,826,607.83万元(不含存放央行款项),营业收入为222,186.34万元,净利润为81,280.72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步发展。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以及其他综合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和经财务公司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承担。 4.其他各项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需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等业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以及其他综合信贷服务; (3)结算服务; (4)经财务公司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壹拾伍 亿元。 3.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承担。 4.贷款及其他综合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捌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具体以实际办理为准。 5.本金融合作协议经由公司股东大会审定通过,公司、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资金风险。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财务公司拥有开展存贷款等业务资质,《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本项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定,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相关交易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属 于关联法人关系,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合作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法人关系,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属于关联交易,需要进行审议和披露,现就2025年预计开展关联交易的情况汇报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预计2025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计提的存款利息)73,777.58万元,贷款余额0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定,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B座6层、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489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11,793,791.77万元,发放贷款余额2,821,594.72万元(含减值),存放同业8,826,607.83万元(不含存放央行款项),营业收入为222,186.34万元,净利润为81,280.72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步发展。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5年度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承担。 4.其他各项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自主、自由地选择乙方已开办的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2.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承担。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5.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资金风险。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十二届十四次、十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审议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议案9:审议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审议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1:审议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北京计算机应用和仿真技术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〇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〇六所。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 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一19日上午9:00至17:00;登记方式: 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 信函以2025年5月19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邮政编码:100854 2、联系人姓名:雷明君 联系电话:010-88525777 传真:010-68389555 3、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注: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22]2375号《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5.247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2,525.9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中介服务费等费用后为32,185.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指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1090019911030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17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2,336.83万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716.9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405.24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8月3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405.2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405.24万元(含利息);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募集资金账户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3,414.46万元。除被冻结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44.09万元置换截至2023年8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额为7,066.01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额为78.09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7,144.1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C017127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涉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涉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涉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涉及。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涉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附表1中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在储能电源验证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主要面向的发电侧、配电侧储能业务领域的商业模式、市场环境等与论证时相比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大储能行业与配套投资紧密结合,企业间竞争加剧,行业整体利润空间被压缩。从现阶段看,因 该项目的主要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预期收益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作为储能系统集成产品供应商,需根据市场变化对发电侧、配电侧业务领域的产品形态、业务模式等重新进行进一步论证。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九届第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统一管理,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定制化红外热像仪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地点由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路10号院D502、D506号对应变更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五一剧场路5号院5号楼101室。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航天长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航天长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航天长峰募集资金账户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3,414.46万元。除上述被冻结资金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以正常使用。保荐人已督促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上述募集资金被冻结事项,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并及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建投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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