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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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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7,921,803.77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306,189.35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3、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4、交易场所:境内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
  5、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锂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鉴于近年来公司产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锂盐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减少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交易场所,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品种。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操作风险
  期货和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
  3、公司及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且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资产投资和管理以及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相关风险。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更好的财务性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委托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资产投资和管理以及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且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毅昌科技、辰欣药业、华丰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珂心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一诺威。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约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预计约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约30万元人民币。上述费用结合目前市场行情以及审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文”),规定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8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通知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8号文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12,562,094.42元,实收股本280,062,50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4年度,由于受行业供需格局变化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此外整体设备稼动率不足,单位成品分摊的制造费用较高,叠加存货跌价损失、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等事项,虽然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降本增效,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竞争力,但仍在短期内难以扭转局势,导致公司2024年度业绩仍持续亏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未来公司针对弥补亏损的主要措施如下:
  1、把握机遇,拓展市场疆界
  公司将紧紧抓住新能源行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推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扩容,储能市场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为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
  公司将充分发挥创新研发和生产工艺优势,持续丰富和优化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产品结构。公司将加强与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开拓其他优质客户。
  2、创新驱动,加速成果转化
  公司将持续加大科研创新投入,保持在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随着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加快,公司将紧跟前沿市场需求,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引进高端科研人才,组建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推动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深化产品成本和性能优势。通过优化生产工艺、采用新型原材料等方式,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一致性。加强与核心客户的紧密合作,根据客户反馈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加速研发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3、产能适配,有序扩张布局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将紧盯行业及市场发展需求态势,有序扩大产能规模。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产能规划。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智能化生产和自动化控制,提高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实现产能的高效释放。
  4、保障供应,完善产业生态
  公司将积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加强对原材料市场的监测和分析,提前制定采购策略,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加快布局上游原料产业,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原料资源瓶颈。有序推进相关资源及配套产线建设,提高原材料的加工和利用效率。论证筛选产业链上下游的各种合作机会,加强与产业链各环节企业的协同发展。通过整合各项优质资源,巩固核心产业链的紧密性,扩展公司利益的新增长点。
  5、精细管理,激发团队活力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工作,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人才需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职业发展通道。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为依据,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员工个人薪酬与考核结果相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精神动力。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部审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秦梦文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岗位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秦梦文女士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梦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秦梦文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兆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杨兆越先生简历
  杨兆越,男,1994年8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专员、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主管等职务,自2024年9月起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截至目前,杨兆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拥有CIA国际内部注册内审师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保证了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可将金融机构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转授信给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以及公司经营相关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相关协议或银行批复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银行账户开立、合同签订等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委托理财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由于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董事邓燕女士、陈令国先生及赵程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兆越先生接替秦梦文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东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东塔楼39层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3、4、5、6、8、9、10、11、12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7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2、7、8、9、11、12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5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王成武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
  2024年4月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312.90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812.36万元,其中1,316.7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95.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
  2024年12月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741.02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2,504.97万元,其中5,552.63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952.3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所致。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11日,丰元锂能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9月1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2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1月24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3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4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7,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12月1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2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8月23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6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1月25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最晚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1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19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12月20日,安徽丰元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956,553.09元(包含2024年7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8,679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3,466.79元(包含2024年12月销户结算增加净利息收入1,452.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监事朱涛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且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且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 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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