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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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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90 公司简称:新致软件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s://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6月3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2024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12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9,099,785.63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不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新致软件是国内领先的软件服务提供商之一。公司主要向以银行、保险为主的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的终端客户提供科技服务,主要从事咨询规划、设计、开发、运维等软件开发服务及基础算力服务。同时,公司凭借全方位能力,在各类解决方案的整合过程中,向客户提供场景运营流量业务。
  在时代变革中持续创新发展,是新致软件的初心和使命,报告期内,新致软件受益于国内经济持续回暖,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公司坚定信心,对现有市场深耕细作,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依托丰富的产品经验,持续完善业务平台的生态布局,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投入和研发,并逐步落地应用成果。在数字化经济全面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水平,深度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分析竞争态势与区域变化,认清并强化自身竞争优势;同时,持续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断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与忠诚度。
  2.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向客户提供软件开发服务及软件分包服务获得收入。
  2、销售及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均以直销的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商务谈判等形式获取订单。
  ■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软硬件设备采购、技术服务采购以及IDC服务器托管服务采购。
  对于上述采购标的,项目负责人提出具体采购计划并经过事业部负责人审批后,由品质保证中心按照公司制定的评定标准对供应商资质、采购内容和价格进行评定,评审通过后由行政中心负责签署采购合同、实施采购、监控软硬件交付情况或预提技术服务及IDC服务成本,完成采购后财务部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
  4、研发模式
  为了精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确保公司的技术和产品能够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在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发展、技术趋势变化的同时还会以季度为周期对客户进行拜访、收集改进意见、发现新的需求。
  在准确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研发,研发阶段主要包括:调研和立项、设计、计划、开发、测试、发布、结项等阶段。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多采用敏捷开发模式,通过迭代和并行的方式提高效率缩短研发周期,公司的总经理和研发专家委员会对各个阶段进行管理和评审。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和技术特点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I6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处行业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1新兴软件开发”之“I6513应用软件开发”分类。
  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支柱和先导,是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的核心,软件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2024年,软件行业呈现稳健增长趋势,这一增长得益于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规划”、“东数西算”工程及信创战略的持续推进和以人工智能大模型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加速迭代。2024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全年软件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为13.73万亿元和1.70万亿元,同比增长10%和8.7%(数据来源:工信部)。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变化在过去的30年里尤为显著。纵观整个行业的发展历程,从信息化到数字化,再到现在的智能化,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始终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在信息化时代,计算机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取代了许多传统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数字化时代,数据被视为一种宝贵的资产。在数字化进程中,数据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企业和组织提供了更准确、更高效地决策支持。同时,数据作为创新的重要源泉,也为各行各业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
  新致软件作为行业领先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将持续推动和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信息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深度应用,推动公司业务向更广阔领域加速发展,不断探索新业务和新模式,强化自身品牌优势。
  (2)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整体上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客户需求也在不断升级,拥有雄厚研发实力和良好服务质量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迅速占领市场,取得显著的竞争优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仅具有高科技、知识密集、技术先导等软件行业的一般特点,还具有与下游应用紧密相关的特征,其产品的开发是一个信息技术与行业应用相融合的过程,涉及多个学科和技术,需要长期持续的研究;同时,该行业不仅需要提供满足客户业务需求的软件产品,还需要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后续技术支持和服务。优质的技术与服务是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门槛。
  近年来,伴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要,企业对IT服务的需求由单一技术层面拓展到业务的经营管理层面,端到端的行业一体化解决方案盛行,标准化产品与定制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成为重要趋势。软件服务企业对下游客户的产业链整合能力以及行业知识积累成为关键壁垒。
  同时,软件服务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下游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是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形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对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有较高要求。企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底层支撑,推动场景融合,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支持。中国的软件行业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同时加快服务化、智能化、平台化、融合化的发展步伐,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对软件服务商的整体技术方案解决能力以及快速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大型IT解决方案对核心平台标准和信息化处理要求较高,小型厂商难以具备开发能力,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在此背景下,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相对成熟的产品系列和较为完善的营销与服务网络的企业,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凭借在产品功能、技术性能方面的优势,在保险行业享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并长期服务中国太保、中国人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等保险行业核心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持续为其开发建设信息系统。经过多年累积,公司在保险行业IT解决方案领域形成了完善的服务体系,行业地位领先。
  公司的银行业IT解决方案已覆盖40余家银行。其中在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覆盖率较高,公司将大型银行客户的成功经验复制推广至中小型银行,持续提高行业客户覆盖率。根据工信部赛迪研究院报告,公司连续多年在中国保险业、银行业IT解决方案供应商中排名领先。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4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软件产业整体增长态势有所放缓,但软件业务收入和利润仍保持增长,增速领跑国民经济各行业。展望2025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稳步推进,软件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两重”、“两新”等政策效果持续释放,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不断提速,关键软件应用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数实融合有望实现质的飞跃。另一方面,顺应前沿技术发展趋势,软件产业新体系将加快构建,布局培育通用智能、卫星互联网、量子信息等新兴赛道,错位竞争、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
  (1)当前发展情况
  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凭借其创造性内容生产能力正引发新一轮技术变革。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性分支,其依托海量数据与预训练大模型技术,实现了从判别式分析向创造性生产的跨越式演进。以ChatGPT、文心一言为代表的对话式AI,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可完成文本创作、代码生成等多元任务,已初步展现通用人工智能特征;而Sora等文生视频模型更实现多维突破,不仅能根据文字提示生成包含多角色动态场景的高保真视频,还可完成静态图转视频、视频补帧等复杂操作,展现出对物理世界的深度模拟与场景交互能力。生成式AI突破传统算法的“判断”局限,构建起创造性生产力体系。其引发的技术革命正重构产业形态,从底层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与人类生活方式。
  2024年,大模型赛道竞争进入价格与场景双维度博弈阶段。头部厂商突破技术单一竞争范式,通过差异化定价策略抢占市场,并加速医疗、金融等垂直领域场景落地。同时,科技巨头持续深化开源战略,依托技术共享构建生态壁垒,孵化AI原生应用创新集群。尽管技术成熟度与商业模式仍处于探索期,行业参与者普遍看好大模型商业化潜力一一IDC预测,2027年中国AI软硬件及服务市场规模将达407亿元,占整体IT支出的11%。
  (2)DeepSeek的巨大突破,为我国带来跨越式发展
  2025年1月,我国人工智能企业“深度求索”以创新式的技术和开源策略引发全球瞩目和讨论。其凭借模型架构创新实现成本与性能的双重突破,实现了低成本与高性能的有机统一,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开辟新路径。其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有望推动人工智能开源生态繁荣,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各行业推进智能化升级带来重要机遇。
  DeepSeek的主要创新表现为:其一,DeepSeek通过压缩时间空间复杂度来降低模型开发成本,其开发成本经过公开测算仅是Meta Llama3.1的10%和GPT-4的6%;其二,DeepSeek利用冷启动数据监督微调与多阶段强化学习训练策略,提升模型推理能力,优化输出可读性,其表现优异比肩顶尖国外大模型。
  DeepSeek的崛起显著提升我国人工智能行业信心与国际影响力,其通过创新技术路径取得突破性进展,证明了在有限算力的前提下仍可实现先进性能,极大激发了全行业的创新动力。受此激励,未来会有更多企业迎来突破式发展,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加快产业创新迭代步伐,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3)数字经济持续调优增长,新赛道新动能加快
  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稳增长”注入源头活水,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夯实。展望2025年,“十五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进入谋划制定阶段,各领域数字化发展重大项目加紧部署,在新赛道拓展、新动能培育、新优势塑造等方面发挥重要牵引作用。
  一是围绕数据这一发展主线,央地协同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多层次、 一体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加快协同推进,有力支撑数据供给、流通和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二是立足布局谋划新质生产力,各地将更加注重数字创新生态建设,聚焦技术攻关、标准研制、适配验证和应用生态协同发展,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聚,优化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中长期政策支持。
  (4)数据要素市场供给活跃,制度和产业双需求激活价值
  2024年,央地协同、纵向贯通的数据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开局良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可信数据空间发展等重要政策密集出台。展望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将深入推进,更多领域、更多地方将积极探索数据基础制度落地实施方案,全面释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数据要素”场景创新等发展需求,进一步激发大数据产业活力,加速数据要素化、价值化进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总经理章晓峰先生所作的《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决策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报告。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了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董事会提出在2025年1至3季度能维持盈利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分配净利润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07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10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内部控制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06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王钢、刘鸿亮、徐春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的津贴以及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议案内容无异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执行岗位薪资,按公司相关报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章晓峰、金铭康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金融机构最终批复的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和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按各银行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对202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价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价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评价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经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07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10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内部控制情况,编制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06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及承接目标的达成情况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2025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自2024年6月1日至今,“新致转债”累计转股数量4,804,225股。2024年公司总计回购股份5,223,181股,并于2025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部分回购的股份2,611,591股。
  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总股本将由260,699,714股变更为262,892,3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69.9714万元变更为26,289.2348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后续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翁秀波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戴金燕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立信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表示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05,600.00股,发行价格为10.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275,0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149,362.9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9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92,705,083.15元,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22,216,540.91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2年10月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将人民币476,559,242.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207,651,790.13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2,220,358.8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38,195.79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488,275,08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149,362.92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92,705,083.15元。节余22,216,540.91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保险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和“银行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2,215.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2022年度实施了募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账户余额中节余募集资金22,216,540.91元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1)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25,818.5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以募集资金21,953,740.4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10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7,396.69元置换已从自筹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23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1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6月27日止,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保险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和“银行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2,215.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2022年度实施了募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账户余额中节余募集资金22,216,540.91元已全部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完成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3,694,244.75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3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3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3,676,286.96元,无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92,705,083.15元,募投项目资金节余转出22,216,540.91元,无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7,232,440.54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8.9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具体情况如下: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为研发类项目,其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处在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公司整体经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情况不适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暂不适用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比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10号)。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1、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2、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根据公司2021年6 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注2: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附表2-1
  首次公开发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为:根据公司《保险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预计效益。
  注2: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计算为:根据公司《银行业IT综合解决方案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预计效益。
  注3: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附表2-2
  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存在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派,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2,740.1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7,992,338.01元。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9,099,785.63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024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23,181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13,799.81元,该部分可计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金额为61,713,799.81元,合计2024年度已分红金额为70,813,585.44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875.03%,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计划如下: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该议案,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本次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5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大连共兴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史钧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5日
  5)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软件园东路21号12#301G房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共兴达信息技术(沈阳)有限公司100%持股。
  8)实际控制人:金放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上海新致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共兴达信息技术(沈阳)有限公司11.33%。
  2.北京联合永道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张春
  3)注册资本:5019.108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7年4月10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3号楼6层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张春38.95%;陆丽丽9.84%;杨雪莲7.73%;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致君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
  8)实际控制人:张春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致君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致软件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致软件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2年10月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将人民币476,559,242.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39,872,148.9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38,195.79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10月,本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营业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上海农商银行黄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中信银行上海浦电路支行、上海银行长宁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3,694,244.75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经于2024年10月22日之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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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 年 10 月”调整为“2025 年 10 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2月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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