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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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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948,679.87元(含税)。基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196,008,602.73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30.10%。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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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2024年我国电力行业整体情况
  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达到84.2%,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二)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419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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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其中,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一方面是资源方面原因,2024年全国平均风速、全国水平面辐照量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是部分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利用率同比下降。
  (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三)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主要政策
  1、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4〕22号),强调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2、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强调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一2027年)》(发改能源〔2024〕1128号),提出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开展新增输电通道先进技术应用,依托先进的发电、调节、控制技术,实现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3、规范绿证核发和交易
  2024年8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国能发新能规〔2024〕67号),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并规定了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明确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业主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4、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明确了电力市场注册的统一机制,规范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注册管理流程,以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148号),强调各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中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
  5、鼓励风电光伏设备更新改造
  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提出推进风电设备、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的方案及保障措施。
  2024年9月,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福建省推动能源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能源综〔2024〕427号),对于风电、光伏等清洁发电设施更新改造,提出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有序退役和升级改造,提升装机容量、发电效率,鼓励满足条件的光伏电站在不新增占地面积的基础上将板功率小、能源转化效率低的光伏组件通过升级改造提升发电效率和安全性能。
  (四)2024年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截至2024年底,福建省全省发电装机容量为8974.65万千瓦,同比增长10.2%,比上年底增加833.2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720.03万千瓦,火电装机3860.62万千瓦(其中燃煤装机3099.31万千瓦),核电装机1287.40万千瓦,风电装机803.04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258.32万千瓦,储能装机45.24万千瓦。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203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1小时,其中风电利用小时为3154小时,光伏利用小时为1016小时。
  2024年,全省发电量完成3585.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9.5%,其中水电完成44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8%;火电完成192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核电完成853.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1%;风电完成24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光伏完成10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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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数据来源于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网站《2024年12月福建省电力供需及电网建设情况》。)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95.73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79.7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0.18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9.93%;公司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发电量271,486.89万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10.89%。2024年,公司获得了长乐B区(调整)1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汇集长乐片区210万千瓦装机容量)开发权以及诏安四都8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和中闽北岸40万千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资源,继续保持在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业务领域的较强竞争力。
  (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3、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1亿元,同比增加0.54%;利润总额8.21亿元,同比减少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亿元,同比减少4.03%。
  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报告期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92,354.13万千瓦时,同比增加2.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4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9日17:30),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1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 系 人:陈海荣、林榕燕
  联系电话:0591一87868796
  传 真:0591一87865515
  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文中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 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现金管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投资金额与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风险可控。
  2、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与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购买具体现金管理产品及到期结算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首席合伙人为曹爱民先生。
  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6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7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39 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738.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449.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42.49万元。2024 年度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446.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年12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己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12,00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贤,注册会计师,202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即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宇星,注册会计师,202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参与过福建水泥、恺英网络、片仔癀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注册会计师,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贤、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宇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李贤、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宇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含税,含现有子公司和专项报告),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45万元(含税),系公司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同比2024年度未发生变动。若公司2025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视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3,627,965.47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948,679.8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96,008,602.73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现金分红比例是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比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948,679.87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196,008,602.73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度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预计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黄慧湄、庄旭阳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5,405.00万元(不含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上表。
  2、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培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二楼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6,008.55万元,净资产46,741.3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75,696.83万元,净利润-7,838.89万元。
  2、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林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餐饮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7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313.02万元,净资产924.5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03.90万元,净利润317.10万元。
  3、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子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热力、热水的生产;外购蒸汽、热水的供应、销售以及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的设计、施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专业修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五金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节能技术咨询;物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国际大厦7层C区1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9,548.37万元,净资产25,272.0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111.58万元,净利润1,607.61万元。
  4、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957.7869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7,770,680万元,净资产8,791,546万元;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15,202万元,净利润292,814万元。
  5、福建闽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胜
  注册资本:104,895.17万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 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经商务部批准后可依据国家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二)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 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 承接其投资者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六) 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七)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批发、进出口业务。 (八)汽车批发兼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兼零售;煤炭及制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以上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限制禁止类,不含负面清单内容);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九)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1号楼7层B-12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90,705.70万元,净资产89,854.0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11万元,净利润1,537.66万元。
  6、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88,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机电设备维修;其它未列明的专用设备维修;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毓秀西路19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50,795.73万元,净资产99,510.9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627.17万元,净利润2,895.17万元。
  7、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4,630.952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1,365亿元,净资产877亿元;2024年度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亿元,净利润12亿元。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77,419.0751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079亿元,净资产8,93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2亿元,净利润775亿元。
  9、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文化用品及日用品租赁;租赁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及日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对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等需要前置审批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88号省投水调歌头办公区7楼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17,138.24万元,净资产164,486.4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400.13万元,净利润6,969.34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公司与其发生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商品与服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房屋租赁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能够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林联青、温步瀛、许萍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59,922.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948,679.87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196,008,602.73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闽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度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预计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黄慧湄、庄旭阳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信贷计划》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公司计划2025年度新增借款23亿元(含子公司以相应资产抵押或项目收费权质押担保的银行借款、信托融资以及融资租赁),归还到期借款9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信贷计划额度内办理授信和签署相关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预算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两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向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捐助资金 2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系数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系数1,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系数为0.9,具体薪酬发放标准根据2024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长郭政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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