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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5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3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454,553.49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美国诉讼案情况 2021年10月,原告VITAWORKS IP,LLC和 VITAWORKS, LLC 在针对公司产品客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向法庭提交动议要求将公司加为被告,起诉公司的牛磺酸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的9745258号、9815778号、9926265号、10040755号、10961183号专利,专利主要涉及牛磺酸的制造工艺。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由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传票及关于专利侵权的起诉状。公司通过法律程序积极应诉,2024年2月,公司收到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批准的《规定最终判决》,该判决书作出了公司被控工艺和产品未直接或间接侵犯原告所主张的五项专利中的任何专利,且原告需要按照法院的命令赔偿公司部分律师费。2024年3月,公司获悉原告已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收到了上诉通知书。2024年12月31日,原告VITAWORKS IP,LLC在美国新泽西州破产法院申请破产,公司代理律师正参与破产程序,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因该破产程序暂时中止了上诉案件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原告破产清算进展及案件动态,全力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具体内容见2024年2月7日及2024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等相关公告。 3、公司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亿元人民币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收尾阶段,即将进入验收阶段。公司将认真做好验收准备,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具体内容见2021年12月3日及2023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扩建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2)、《关于取得年产4万吨牛磺酸食品添加剂扩建项目安评环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等相关公告。 4、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福维乐宠物食品(武汉)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安康健药业(武汉)有限公司于2025 年2月20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福维乐宠物食品(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维乐”),注册资本为200 万元,并取得《营业执照》。福维乐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 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杂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上述重要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盛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天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资金投资渠道,提高公司投资收益,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 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陈勇先生、陈子笛先生回避了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基于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2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潜江)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2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浙江双子签署一年期《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符合生产要求的设备以及为项目提供设备安装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了保障。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鉴于交易双方在以往协议期间均能较好的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同意上述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51,9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最高成交价为 7.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08,1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3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454,553.49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1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回购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37,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8%。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4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7.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7.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目前该授权将在近期到期,现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重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批准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2、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7.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7.5亿元(含),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委托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作框架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内部日常管理和报告程序、监督和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同时公司将关注市场,加强投资前的市场及产品分析,严格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严控风险。 2、计划财务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投资期间的管控及投资后的账务处理等工作,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量充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5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 证券投资概述 1、概述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目前该授权将于近期到期,现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重新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 2、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投资额度 公司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证券投资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品种:投资品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证券投资”所认定的品种,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下列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1)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2)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3)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4)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6、投资期限: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如单笔投资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来说,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从而拖累公司业绩; 2、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操作风险: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必要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证券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3、公司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论证和审慎决策,必要时将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将紧跟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证券投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量充沛。在充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 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增加投资收益。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提供了制度保证,更好的规范证券投资管理,有效的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基于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拟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双子”或“乙方”)签署《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关联自然人)任浙江双子副董事长,并且公司持有浙江双子18.3333%的股权,因此,公司与浙江双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浙江双子签署《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关联董事陈勇先生、陈子笛先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了该议案。 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天荷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郑植标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 日 注册资本:伍仟肆佰伍拾肆万伍仟伍佰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8003287R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浙江银杉万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1.3984%,为浙江双子的实际控制人。 2、浙江双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关联自然人)任浙江双子副董事长,并且公司持有浙江双子18.3333%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双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目前,浙江双子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5、经查询,浙江双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2025年度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服务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由于乙方是甲方的关联方,本协议项下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为保障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保证甲方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充分利用乙方的人才、设备、技术优势,加快甲方项目进度,甲乙双方同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目标、技术内容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控制及技术指标等要求为项目提供设备安装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 (二)交易原则及交易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遵照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合作,不得损害交易任何一方、特别是甲方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项下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价格核定的基本依据: (1)合同项下的内容,甲方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基于掌握的市场信息与乙方协商确定合同价格。为达到甲方对项目的最终目标,所需材料及专用设备由乙方提供。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所需经费必须制定资金预算,经甲方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服务,具体的交易按本协议约定原则另行订立书面合同。本协议为各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而具体关联交易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相冲突。 (三)交易资金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服务的资金以人民币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付款时间按具体合同条款执行。 (四)生效日及有效期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浙江双子的合作是基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开展的正常商业行为。本次合作能够充分利用浙江双子在人才、设备、技术方面的优势,有效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提升生产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双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度,公司与浙江双子的关联交易发生额为461,294.75 元(含税)。2025年1-3月,公司与浙江双子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15,000.00 元(含税)。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意见 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与浙江双子的合作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实际所需签署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浙江双子具备履约能力,能够保证为公司提供合格优质的设备和服务,有助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交易价格由公司在充分掌握市场信息的前提下与浙江双子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交易方式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浙江双子签署一年期《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符合生产要求的设备以及为项目提供设备安装和配套的信息系统搭建、调试应用等服务,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了保障。该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鉴于交易双方在以往协议期间均能较好的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同意上述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2025年度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7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6月2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2025年4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0、提案3.00至提案6.0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提案3.00至提案6.00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0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5年4月10日及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后需电话确认(0728-6204039), 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 2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 议地点,并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盛捷、赵秀丽 联系电话:0728-6204039 联系传真:0728-6202797 电子信箱:tzz@chinataurine.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潜江经济开发区广泽大道 2 号。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65”,投票简称为“永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6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6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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