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纪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鹰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纪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纪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纪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鹰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纪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纪瑞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鹰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水云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5-030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刘志敏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陈顺洪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仁泽董事因公务授权委托李建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纪瑞东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航沈飞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航沈飞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3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5-033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纪瑞东董事长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董事刘志敏、邢一新、王仁泽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费军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外部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中航沈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0、11、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宇聪、于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5-032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9日 至202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二)登记方式:现场办理或将登记手续要件传真至公司办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方式。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沈飞宾馆 (四)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 (三)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春明 侯晓飞 电话:024-86598850、86598851 传真:024-86598852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