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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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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佑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5,25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一年,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下属9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2、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麒麟郡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麒麟郡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3、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4、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6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60万元。
  5、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
  6、广州怡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7、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500万元。
  8、山东省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
  9、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湖南怡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50万元。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50万元。
  上述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合同、授信协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 月1 日起至2025年12 月31 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312.36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以下1家参股公司融资事宜与相关机构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参股公司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98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76,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15,511.62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7,975.8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52.0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4,547.3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1,011.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106.35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17.77%。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额度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 月1 日起至2025年12 月31 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312.36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现因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拟增加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本次除调整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外,其他内容不变。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池等,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76,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15,511.62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27,975.87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252.09%,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4,547.3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1,011.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4,106.35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23,470.23万元的17.77%。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 月1 日起至2025年12 月31 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312.36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现因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拟增加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本次除调整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池等,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核算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核算。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2日及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 月1 日起至2025年12 月31 日止,由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312.36万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四年。现因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河北交投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公司拟增加为上述
  两家参股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本次除调整为上述两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5月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股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年月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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