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专户,截至报告期末,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5,518,75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回购专户不纳入前 10 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2025年第一季度期初、期末转融通证券出借余量为零。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邓春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慧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乾初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