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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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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及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202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700.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1%,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中部分规模较大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在本期尚未进入密集执行期,对本期的产值和收入贡献度相对较低所致。
  公司持续推进“提质增效”行动,加强项目承接、成本预算以及项目执行等各方面管控,2025年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0.27%,同比得到进一步改善。
  2025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9.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61%,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以及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折旧费等支出同比增长所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过建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小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小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过建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小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小玲
  注:关于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可比期间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过建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小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小玲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彬珏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过建廷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董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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