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申东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立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立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立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建优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经5位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