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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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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074,678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2,762,038股后596,312,64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815,632元。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或因回购股份库存股有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选举韦绮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韦绮雯女士的简历 韦绮雯: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2001年入职公司,历任子公司南京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采购经理,现任公司采购中心总监。现同时兼任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裕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泗阳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监事、京山鑫和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京山怡和建材有限公司监事、团风俊和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三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艺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中山市中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山市清雅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中山市敦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裕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经理、阳江母港风电运维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2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韦绮雯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山市三和沙石土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沙石”)、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韦绮雯女士直接持有三和沙石16.7%股权,三和沙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建材集团100%股权,建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5,713,7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泽林、韦绮雯、韦婷雯、李维、韦润林、韦洪文、韦倩文、韦植林、韦佩雯、韦智文10人是一致行动人。10人之间的关系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三人系兄弟关系;韦泽林系韦绮雯、韦婷雯的父亲,韦绮雯与韦婷雯系姐妹关系,李维与韦绮雯系夫妻关系;韦润林系韦洪文、韦倩文的父亲,韦洪文与韦倩文系兄妹关系;韦植林系韦佩雯、韦智文的父亲,韦佩雯与韦智文系姐弟关系。其中韦泽林、韦绮雯、李维、韦洪文、韦植林系公司董事,李维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除建材集团外,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7.44%、5.02%,其中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为韦泽林持股100%的企业,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为韦泽林、韦润林、韦植林合计持股100%的企业。除前述关联关系外,韦绮雯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韦绮雯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查询核实,韦绮雯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中,提案8、9、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 9:30- 15:00。 3、登记地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永恒 联系电话:0760-28189998 传真:0760-28203642 电子邮箱:shgz@sanhepile.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3037”,投票简称为“三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619,598.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9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5.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8.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分析,确定2025年业务目标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0万元,同时继续推进“技术三和、品质三和、绿色三和、效率三和”建设。 经营计划、业务目标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目标及承诺之间的差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238,09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7.50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11,499,999.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8,499,997.52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3,186,954.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313,043.47元。 2023年8月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364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602,699,546.03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文件等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628.6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910,437.10元。 截至2023年8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2,628.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中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10,437.10元及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2,628.61万元,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16,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议案额度。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2,699,546.03元(未包括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60,000,000.00元),且均以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53,579.19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7,676,170.48元。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6,189,410.94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利29,815,632元及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67,617.05元,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70,859,741.08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0,823,829.99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利29,815,632元及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7,617.05元,2024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7,916,751.4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7,916,751.42元。 3、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074,678股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2,762,038股后596,312,640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9,815,632元(含税)。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或因回购股份库存股有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4、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为29,815,632元(含税),公司预计2024年累计分红金额为29,815,632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25,130,019.79元(含税),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9,815,63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8.06%,公司最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5,130,019.79元(含税),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部分存货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 对于六大国有银行(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A股上市股份制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票据,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对该类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公司若干客户因自身各种不同原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违约或拖欠货款,公司预计相关应收款项不能全部收回,因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除单项外的应收账款,以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单项和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计提减值准备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有45,094,224.62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45,094,224.62元,收回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33,015,564.04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利润总额 12,078,660.58 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9,279,087.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9,279,087.11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列示及披露要求。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时在“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三和管桩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李维先生,独立董事刘天雄先生,财务总监曾立军先生,董事会秘书余俊乐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并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拟在公司董事会中增加1名副董事长,并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二、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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