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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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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及时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同时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公司将结合行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投资者关注焦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价值判断提供更充分的依据;同时高度关注行业产业市场情况、相关市场舆情,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将审慎分析研判可能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相关公告,确保公司投资价值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质量,避免市场误解或误导性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2025年,公司将通过优化信息披露机制、健全舆情监测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 6、加强关键少数责任,严控合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为确保“关键少数”能够依法依规履职,公司将积极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项培训,确保其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同时,公司内部将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学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和经验分享等多种形式,帮助“关键少数”深入理解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切实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焦大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焦大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5-8251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5165 电子信箱: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 邮政编码:312300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焦大伟先生简历 焦大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已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法务部副经理兼董秘助理,浙江立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2024年9月入职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对《公司章程》中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 ■ 注:根据新《公司法》将全文“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进行调整,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95,178,073.59元,同比增长1.91%;实现营业利润387,299,893.66元,同比增加10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87,437.36元,同比增长366.42%;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9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123,999,90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30,000,016股后的1,093,999,8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164,099,983.35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公司未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调研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议该续聘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阮静波、茹恒、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全体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并且华聚能源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茹恒、阮静波、阮加春、丁兴成回避表决。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市值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1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自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9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提案10、提案11、提案1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大伟 联系电话:0575-8251 9278 传真号码:0575-8204 5165 电子邮箱:rtgfzqb@163.com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2510室 邮政编码:3123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的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0” 2、投票简称:“闰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15:00,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下午14:0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罗宜家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发展,为其提供合理的担保额度,相关子公司、孙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该担保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华聚能源提供担保,华聚能源全体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并且华聚能源对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参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该担保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及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涉及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情况下均较好,同时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健全有效。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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