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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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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34,12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4,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2,634.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85.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85号)。 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差异系已经公司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99.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尚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2年5月9日,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项目结项账户已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项目结项账户于2025年1月3日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分别为1,400.00万元、7,15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分别3,200.00 万元、9,85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45.4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均已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化生产技改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01.26万元(具体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11月 20 日,公司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801.3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99.91万元(具体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使用票据方式支付部分资金到期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技研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技研中心建设对公司现有研发场地进行装修改造,新增研发设备、软件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营销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办公网点的租赁装修、设备购置以及线上线下品牌推广活动等。项目建设完成后,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及研发技术水平,不仅可以提升公司产品的创新性,增加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还可以进一步加快研究成果转换,提升公司研发及生产效率,优化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营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拓宽,国内市场覆盖度进一步增强,品牌知名度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大幅提升公司营销总部对销售业务的管理效率,从而拉动公司销售业绩的增长。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江苏华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华辰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华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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