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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与积累,已建立较为完整的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业务体系。公司现拥有遮阳制品、户外休闲家具两大产品系列,其中遮阳制品主要包括星空篷、遮阳篷和遮阳伞,户外休闲家具主要包括宠物屋、户外家具、储物用品。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露台、餐馆、酒吧、海滩、公园、酒店等休闲场所,为人们营造舒适、时尚、高品质的户外休闲生活环境。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凭借产品、渠道、质量、技术、规模等竞争优势,在行业内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地位。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生产设备以及各类专业人才,形成具有自主特色的产品研发理念以及生产工艺技术,具备为海内外客户和终端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实力。 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美市场,销售渠道包括大型连锁超市、品牌商、电商平台等。凭借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和产品品质优势,公司进入了沃尔玛、Costco等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商体系。公司自主品牌“ABBA PATIO” “SORARA”“MIRADOR”的相关产品自2014年以来陆续采用跨境电商模式,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在北美、欧洲等地区开展销售。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研发与创新,不断探索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以满足不同客户和终端消费者的需求。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年产9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等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蒋志虎先生、祝卸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81,036.69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3,294,206.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725,995.4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2024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4,102,551.1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63,294,206.32元。 考虑到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并结合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684.31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8.1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2.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8.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26.6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商定其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关联方对接具体方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在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 公司董事陈永辉先生、冯慧青女士、张黎先生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完善,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或等值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相关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7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9、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公司需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文件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的 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二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4 月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38。 2.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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