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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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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35,500股之后的649,708,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致力于成为享誉世界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提供商,以人工智能技术及视讯产品为基础,构建“硬件+软件+内容”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专注创新,持续优化用户体验,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积极推动专业化的视讯信息管理、发布、交互解决方案革新以全方位服务更多行业客户。
  ■
  公司智能视讯业务结构
  /多年来,公司坚持深耕行业策略,解决方案已覆盖影视、金融及通讯、租赁及体育、广告、数字内容、政企等细分行业,以客户为导向,精准把握差异化需求,构建多元化产品矩阵,为更多的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智能视讯解决方案。
  ■
  公司智能视讯业务应用领域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渠道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产品研发、精品制造、软件及内容定制、工程实施于一体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及服务。
  ■
  公司智能视讯业务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2018年,公司提出“智能+”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向着智能化、可视化、平台化方向发展。近年来,公司把握“人工智能+”、数字中国建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产业发展机遇,已从“智能+”战略逐渐过渡到“AI+”战略,围绕“AI+视讯”,深耕行业,建立生态,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及应用,以数字技术赋能产生新质生产力,开拓公司业务发展的全新增长曲线。
  ■
  “AI+视讯”战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3.83亿元。
  (2)《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乙方一)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女士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购买义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事宜,乙方(一)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应收账款购买义务已履行完毕,其它事项正在执行中。
  2、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1,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17%,最高成交价格为6.8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46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0,499,8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为支持母校上海交通大学的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吴涵渠先生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署《上海交通大学捐赠协议书》,向基金会捐赠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的0.60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告知函》,吴涵渠先生与基金会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吴涵渠先生计划向基金会捐赠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计划自2024年10月1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392%)。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12日,吴涵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5、部分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025年2月21日,公司已将“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038.65万元(含募集资金剩余金额654.58万元、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212.49万元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71.58万元)全部转出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银行具体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商业信誉良好,有履约能力,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贷款条件;
  2、最近三年每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每年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3、客户不是公司关联方企业;
  4、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等文件。
  四、担保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实施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前,公司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被担保客户对象的标准、内部评审机制、买方信贷相关工作岗位职责以及该业务的操作流程。
  2、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对客户进行严格评审。评审过程涉及客户信用等级测评、客户资信调查等,并借助合作银行启动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一年出现亏损;
  (2)不能按照要求提供业务办理相关资料的;
  (3)经公司审查认定经营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
  (4)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3、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计划财务部等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
  5、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买方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公司将对上述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30,088.1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561,193.57元。以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561,193.57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1,256,119.3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2,097,738.59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39,033,735.36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4,369,077.44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835,500股之后的649,708,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94,173.12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拟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1)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12,994,173.12元。
  (2)2024年股份回购金额
  2024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0,499,8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23,493,985.12元。
  (二)调整原则
  若在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注: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追溯调整后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
  注:以上拟计提的资产减值数据,损失以正数填列,为经审计数据。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951.38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3,408.35元。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7,282,895.30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67,471.87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042,726.51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754,746.62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1,881.39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6,573.38元。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256,709.77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35,593.02元。
  5、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于2014年10月完成对上海奥拓翰明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翰明”)70.2634%的股权收购,本次收购共支付股权转让款1,259.54万元,形成合并商誉916.36万元。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1.84万元,2022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784.52万元。2023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6.06万元,2023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698.46万元。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98.46万元,2024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5,403.36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385.50万元,并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及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一般会以外币与境外供应商进行结算,需通过付汇业务将款项付出,并且在采购过程中还会发生进口增值税、关税等税金支出,目前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进行外币的付汇业务,税金支出也需由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当募投项目需从境外采购商品或服务时,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费用归集核算后,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三、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项目进度,具体办理支付时由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注明支付的外汇种类与金额,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公司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支付自有外汇,并建立对应台账;
  (二)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并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报送至公司,公司将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公司拟与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延期交割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4月27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际订单使用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由于国际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一定比例,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应当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开展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对冲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品是套期工具,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除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占用授信额度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交易对手方为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四)交易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授权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金额及期限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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