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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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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101,029.5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5,285.79万元,2024年度使用5,743.7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29,703.4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703.4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43.7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4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鼎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0924号),认为:中鼎股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中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民生证券对中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 注1:收购WEGU Holding 100%的股权项目将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的差额部分1,850.36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鼎股份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升项目”、“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21,169.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实际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取得的相关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单位:万元 ■ 注1: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的议案》,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588.06万元。 注2: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3: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列示的赎回情况及收益情况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实际情况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王嘉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中鼎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2019年3月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机构费、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费等)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为6,809.7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6,809.75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 截止到公告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中鼎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谢国敏 王嘉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197,473,462.0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5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最终额度确定依据各行最终审批通过的结果。银行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夏迎松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3、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 (2)议案7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 转 6071 联系人:梁好 邮箱:lianghao@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中鼎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201,260.5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01,260.57万元,2024年度使用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101,029.5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5,285.79万元,2024年度使用5,743.73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29,703.45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703.4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743.7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 ■ ■ 注1:收购WEGU Holding 100%的股权项目将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的差额部分1,850.36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鼎股份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升项目”、“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21,169.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实际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取得的相关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附表1-2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单位:万元 ■ ■ 注1:根据公司2021年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的议案》,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将不再属于募投资金项目,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588.06万元。 注2: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对公司各类舆情的处置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信息发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置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舆情工作组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单位,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应明确舆情信息采集配合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八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九条 舆情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研判并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发声回应,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诚解答各方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积极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有效解决。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员以及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以便做出快速反应;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及时制定和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部署。公司证券事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四)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回应。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修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实施修复管理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处置过程中的各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相关外部机构或个人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并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经审查研究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阶段的事项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事前沟通,沟通协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三) 2025 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拟对2025年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按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的范围内派发现金红利(含税)。 公司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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