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恩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阿尔斯兰·阿迪里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李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岳鹏先生、副总经理逄涛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蔚、王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