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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2.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2.3前期差错更正 本公司本期无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6.3 或有事项说明 本公司除重要诉讼(详见8.4)外,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6.4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本期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事项。 6.5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说明 6.5.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 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以下期末是指2024年12月31日,期初是指2024年1月1日;本期数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发生额,上期数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发生额。 表6.5.1.1(信用风险资产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的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股票、股权)、债权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次级类资产为应收云涌系列项目管理费、应收自营投资云涌项目投资收益以及自营投资云涌项目本金。 6.5.1.2 各项风险减值损失准备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为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减值计提要求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6.5.1.3 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理财投资、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自营投资业务,投资金额仅为投资成本余额,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 6.5.1.4 本公司2024年度无自营长期股权投资 6.5.1.5 本公司2024年度无自营贷款业务 6.5.1.6 本公司2024年度表外业务 经股东会授权批准,2021年公司通过担保方式参与增信业务,存出保证金100万元,2024年末余额为2万元,当前业务开展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此之外无其他表外业务事项。 6.5.1.7 本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 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5.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24年,公司在“一体两翼四轮”的战略指导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探寻信托业务转型发展之路。 (1)聚焦业务成效显现 2024年,公司组建债券服务业务部,实现“从0到1”的战略突破。经过几年转型探索,主动管理债券业务发展也初显成效。在产品布局方面,已构建起匹配客户不同风险评级、多期限覆盖的全产品条线,同时差异化布局高收益产品线和跨境产品线。在资金引入方面,代销渠道拓展、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营销均取得多方面成果,管理规模稳步增长。在奖项荣誉方面,主动管理债券业务凭借优异的投资业绩,连续两年获得金牛奖,获得《证券时报》评选的优秀资产管理信托奖,获得《上海证券报》评选的“诚信托”最佳资产管理信托产品,显著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影响力,品牌效应得到深度强化。 (2)薪酬福利信托多点开花 薪酬福利信托业务在2024年敏锐捕捉市场机遇,探索福利型员工激励信托业务。通过运用To B营销方法,实现客户覆盖数量和成立单数的增长。截至2024年12月31日,规模跃居行业前三名。客户群体涵盖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与信托五大金融行业。 (3)特殊资产业务扎实推进 2024年特殊资产业务面临的外部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锚定核心目标客户,并形成了以目标客户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业务模式。同时加强与相关渠道合作,拓展以渠道客户作为规模增长的主线。在破产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与北京、上海等地破产管理人合作,力争覆盖更多优质客户,增强市场竞争力。 (4)资本市场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长期耕耘资本市场,目前已构建起产品线齐全的综合服务体系,其中,部分业务居全市场规模第一,处于市场领先水平。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4年信托公司参与股票质押类项目共计501单,共涉及217家上市公司。其中公司参与174单,占比高达35%。 (5)着力塑造公益慈善信托品牌 2024年,公司通过慈善信托在扶贫济困、科教文卫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了多项资助与公益活动,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2024年慈善信托三个项目荣获业内奖项:云南信托大爱星火-鹿鸣乡增绿增收慈善信托荣获财联社颁发的“公益慈善信托最佳案例金榛子奖”、云南信托-“京彩长江”援助慈善信托荣获上海证券报颁发的“诚信托最佳公益慈善信托产品奖”、云慈大爱星火-品格领导力慈善信托入选中国网“年度财富管理优秀案例”。 (6)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增长 2024年科技投入主要集中在薪酬福利信托、特殊资产业务、主动投研型债券、投顾型债券、消费金融等业务方向。 薪酬福利信托方面,公司持续完善“薪火管理系统”,系统使用体验获得客户的高度评价。目前,云南信托是行业中唯一具备该业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公司。特殊资产业务方面,持续迭代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系统,新增反洗钱字段收集、份额调整、信息披露等功能,提升业务响应速度与运营效率。债券业务方面,建设新一代核心交易O45系统,并成功打通银行间和交易所的接口,实现线上化交易,有效提高交易效率。资本市场综合服务业务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即时信息收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更新。大幅提高了业务部门的信息收集与信息处理效率,为业务展业进行了直接有效地赋能。消费金融方面,公司具备成熟高效的技术对接能力,与客户系统对接上线仅用时1个月,远超同业4个月的平均对接周期,公司利用技术优势显著提升了合作效率。 6.5.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信托文件的约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在管理或处置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了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6.5.2.6 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 6.5.2.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6%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本公司2024年度税后利润39,158.56万元,按6%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2,349.52万元。 6.5.2.7 一般风险准备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表 6.5.2.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按固有业务资产期末余额的1.5%从税后利润进行差额提取,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之和不低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计提要求。 6.6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6.6.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定价政策 表6.6.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内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以自有资产、信托资产为关联方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的业务。 6.6.2 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 注:本表内关联方是指信托公司以自有资产、信托资产为其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其融资提供便利的关联企业。 6.6.3 本年度公司与关联方重大交易事项 6.6.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担保、应收账款、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其他项为公司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云铧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以康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股东关联企业股权,以及投资杭州随地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均为财务性投资,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向监管机构报备。投资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云铧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期末余额2,729万元;投资于上海以康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余额2,000万元;投资于上海涌源铧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余额2,000万元;投资于杭州随地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0万元。公司非投融资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在关联方开立的自营证券投资交易资金账户:期初余额4,167万元,本期借方发生额2,487,438万元,贷方发生额2,491,585万元,期末余额20万元;(2)向关联方支付或收取第三方服务费合计31万元,委托关联方代缴部分异地员工社保公积金等支付代缴金额及委托服务费280万元。 6.6.3.2 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情况为:公司发行之一个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投资上海行列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合计金额600.00万元,账面减值557.13万元,账面余额42.87万元,截至2025年2月该企业已在国家企信网完成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解散事由、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等,后续将推进该企业破产清算事宜。非投融资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关联方以其合法资金加入我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期初资产余额30,627.25万元,期末资产余额46,486.57万元;(2)我公司发行的一个信托计划因购买关联方发行之资管计划所持有的债权资产,支付债权转让价款306.90万元;(3)公司信托产品向关联方支付交易佣金25.30万元,支付咨询服务费34.10万元,支付信息服务费113.39万元,支付销售费2.73万元,支付技术服务费1.57万元。 6.6.3.3 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根据《关于信托公司执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函》,本部分所列交易若不属于信托公司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则不属于关联交易范畴。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交易同样进行信息披露。 表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交易均为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 6.6.3.3.2 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6.4 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7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7 财务情况说明 7.1 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 表7.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8 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本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 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原独立董事龙超先生因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荐胡耀丹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待云南金融监管局批复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8.2.1.1 期后事项 2025年1月21日经《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胡耀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胡耀丹女士正式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8.2.2 本报告期内,监事变动情况 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公司股东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姜滔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经2024年7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监事长并正式履职。原监事长李国青不再履行监事及监事长职务。 8.2.3 本报告期,高管变动情况 无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8.4.1 云涌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民事诉讼情况 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云涌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融资人的实际控制人及担保人罗静涉嫌合同诈骗,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在极端情况下,云涌系列项目可能无法收回信托本金,存在不能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益的风险。为维护前述云涌系列产品受益人权益,公司代表信托计划对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表8.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的整改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现场检查通知书》(编号:2024 年第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对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治理、房地产融资、政信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经营管理及财务信息真实性、合规性等内容开展现场检查,并于2024年10月31日向公司下发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公司对照该文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8.7 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积极推进净资本管理,进一步确立了以净资本管理为核心的业务发展模式和管理体系,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净资产48.37亿元,净资本40.81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31.71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29%(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84%(监管要求为≥40%)。 8.8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4年4月30日《金融时报》第41版刊登《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8.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8.9.1党建引领社会责任履行 2024年度,云南信托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及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大力深化理论武装,聚力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党建引领社会责任履行,以社会责任履行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良好法人文化建设的有效融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公司党委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致力于在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政治引领作用时始终注入社会责任这个“红色基因”,促进公司合规稳健经营,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针对公司昆明本部办公大楼陈旧、办公设施老化,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群众关切问题的实际情况,公司党委坚持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信托大厦办公场所装修改造,解决了公司员工长期以来关注期盼的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的问题,实现为民服务办实事。 公司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持续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定点帮扶,2024年内两次和定点帮扶牵头单位云南省气象局召开联席会议,三次牵头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祥云,深入开展爱心助学、教育帮扶、消费帮扶、项目调研及产业帮扶等工作,向祥云县共投入帮扶资金29.7万元,落实爱心助学金发放、“祥云希望,有你共筑”义卖捐赠、帮助鹿鸣乡农户养殖肉牛增收、消费帮扶共四个帮扶项目,惠及祥云县学生和农户等受益群体共3142人,以务实行动和信托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云南信托深谙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多年来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践行环保责任意识,倡导广大志愿者争当绿色使者、生态先锋。2024年8月17日,公司党委联合工会和党建共建单位兴业银行昆明分行第三党支部,在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龙池山植树点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大爱星火”植树造林暨党建共建活动。七年来,公司党委联合工会,组织员工和家属志愿者及党建共建单位的党员干部共490余人参加植树造林公益活动,累计植树造林20余亩,栽种树木1800余株,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中国增绿添彩,为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8.9.2 慈善信托及公益信托开展情况 云南信托2024年新设立28个慈善信托项目,信托目的涵盖困难救助、儿童/青少年救助、医疗健康救助、教育助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多个领域。 乡村振兴方面一一支持大理州祥云县鹿鸣乡困难家庭养殖肉牛共计12户;支持乡村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乡村教师共计157人;支持乡村学校操场修葺工作;为边疆支教的志愿者支付支教补贴,资助人员共计30人。 文化体育方面一一支持提升在校大学生身体素质,开展戈壁马拉松训练营,参与新生共计294人;支持个旧市首届滑翔伞公开比赛和个旧市青年杯篮球公开赛,参与人员共计200余人。 困难救助方面一一为考取大学的困境家庭学生支付首期学费,资助人员共计75人;为白马雪山保护区护林员子女提供再教育服务,以“学习基金+阅读基金+成长基金”的服务模式,已资助人员共计9人。 弱势群体帮扶方面一一为孤独症儿童/青年开展艺术疗愈的课程服务,舒缓情绪同时释放焦虑,目前已服务10组家庭;为昭通市镇雄县的孤寡老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暖冬爱心活动,服务老人100余人。 8.9.3 为受益人创造利益情况 公司作为专业化财富管理机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发符合社会和市场需求的信托业务及信托理财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盈利模式,以信托功能满足社会理财需求,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开展信托业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义务,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向受益人兑付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共计4,056.53亿元,其中信托收益165.23亿元,涉及信托项目1,993个。 8.9.4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下简称“消保”)。公司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建设,致力于为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多元化、高品质信托产品及服务。报告年度内,公司通过完善消保审查、信息披露、信息保护、消费投诉处理、消费者教育宣传等工作举措,不断强化消保基础工作,为消费者营造和谐健康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监督指导作用,强化对消保重大事项的集中审议和统筹部署。二是完善消保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制定、修订了《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指引》《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消费投诉处理管理指引》《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调解实施细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消费投诉档案管理指引》《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实施细则》共8项消保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了消保工作的制度基础。三是严格审查产品推介材料,完善不同风险等级产品“双录”中的风险揭示表述,充分向消费者揭示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公司内部实施全流程分级分类管控消费者信息,确保信息安全。五是积极开展金融教育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等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驻地宣传和网络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教育宣传活动,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提升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贡献积极力量。六是公司内部开展了“九民纪要重大法条解析”“密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点解析”“适当性义务全梳理”等课程,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合规意识及服务理念。七是公司采取畅通渠道、压实责任、源头治理和强化考核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投诉处理机制。 报告期内,剔除重复投诉项后,公司共受理消费投诉668件,所有投诉在公司注册地昆明统一受理,且均在办理期限内办结并反馈。按办理渠道分类:电话渠道受理283件,互联网渠道受理93件,第三方渠道转送受理292件;按业务类型分类:汽车消费贷款41件,其他消费贷款175件,生产经营贷款1件;人行信用信息异议处理51件,自营理财57件,贷款债务催收343件;按投诉原因分类:因公司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183件,因定价收费引起的投诉77件,因产品收益引起的投诉57件,因债务催收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351件(上述投诉分类依据为《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银行业金融机构》(JR/T 0169-2018)标准)。 8.9.5 社会责任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了社会责任工作相关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组员覆盖公司各个部门,将履行社会责任纳入高管考核体系,并在中长期战略规划中明确提出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发展目标之一,并在年报中设置了专门的章节板块,以披露社会责任专项内容的情况。 9 监事会对公司运作及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股东权益的基本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本年度股东会、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股东会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及受益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滥用职权损害公司、股东、受益人或职工利益的情况。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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