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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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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27 证券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02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区域门店拓展情况:
  ■
  2、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决议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2025年2月8日,公司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承诺将为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475,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6%,最高成交价13.38元/股,最低成交价12.66元/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149,986,7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5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9.02元/股(含)。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冬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鹏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冬磊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鹏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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