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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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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邮政编码:213000
  电子邮箱:ir@fusion-materials.com
  联系电话:021-33882061
  联系人:林椿楠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和材料”)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7,942.1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2022年12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41,3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6,7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5%。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年累计使用56,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1月31日以及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募投项目“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变更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价值,回购价格不超过47.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16,410股,占公司股本242,033,643股的比例为2.2379%,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016,086.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1.608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31日以及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募投项目“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本年度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和行业环境变化、自身战略规划以及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年度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原因
  (1)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公司对“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进度适当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因素:一方面,受施工设计、地质条件等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施工进度有所延迟;另一方面,公司结合整体规划产线投入进度,为最大程度提高产能利用率,适度放缓了设备购置与安装的节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拟将“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将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
  (2)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和部分设备的采购等工作,正在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公用设施的调试以及剩余设备的安装调配工作。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质量,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考虑该项目还需增加部分设备且安装后设备调试与产线试生产尚需一定周期,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将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聚和材料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聚和材料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聚和材料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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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三、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及修订。公司拟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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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累积投票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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