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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85,138,741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6,2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格力电器是一家多元化、科技型的全球工业集团,旗下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消费品牌及凌达、凯邦、新元等工业品牌,产业覆盖家用消费品和工业装备两大领域。消费领域覆盖家用空调、暖通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电器、环境电器、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工业领域覆盖高端装备、精密模具、冷冻冷藏设备、电机、压缩机、电容、半导体器件、精密铸造、基础材料、工业储能、再生资源等。目前,格力产品已服务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持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报告期内,格力中央空调销售规模稳居行业第一。i传媒旗下《暖通空调与热泵》杂志发布的《2024年中国中央空调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格力以超15%的占有率取得国内中央空调市场销售规模第一的成绩,连续13年在中央空调市场拔得头筹。 报告期内,格力电器产品品类不断丰富,多个品类家电深受市场青睐,零售额和零售量位居行业前列。欧睿国际(Euromonitor)发布数据显示,格力位列2024年全球分体式空调零售量第一。奥维云网数据显示,2024年格力品牌家用空调线上零售额份额为25.40%,位居行业第一;电风扇线上零售额份额为13.01%,位居行业第二;电暖器线上零售额份额9.66%,位居行业第三;空气能热水器线上零售额份额为17.45%,位居行业第三。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弘扬工业精神,掌握核心科技,追求完美质量,提供一流服务,让世界爱上中国造!”为使命,朝着实现“缔造世界一流企业,成就格力百年品牌”的企业愿景稳步前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26,866,704,028.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086,199,251.37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228,453,262.8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929,994.98元,扣除2024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3,142,225,877.48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85,006,200,670.48元。 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5,585,138,741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16,26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70,277,48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2024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755,416,223.00元,其中(1)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5,585,138,741元(含税);(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0,277,48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0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修订稿)》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张军督先生、张秋生先生、程明先生、李红旗先生、翁国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0)。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完整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50012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军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2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2.上述提案1至提案11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提案6至提案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6.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9:00一11:00,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异地股东可通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或传真方式登记。如选择传真登记,请在发送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股东可选择通过以下网址登录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格力电器股东大会报名系统:https://mobileapi.gree.com/RSFOS/#/ ■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冰娜 潘善文 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519070 5.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1;投票简称:格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列提案表决如下: ■ 附注: 1.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1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段秀峰先生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通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0)。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军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在2024年度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 2.投资种类:公司套期保值投资品种主要涉及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材料。 3.投资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流动性保障等值人民币12亿元。 4.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5年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由于公司铜、铝等原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因大宗材料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大宗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品种为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材料,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美元。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6.交易对手: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银行。 7.流动性保障安排:等值人民币12亿元。 8.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9.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现汇,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5年拟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审核流程、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风险报告、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大宗材料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材料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材料套期保值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证监会旗下的保证金监管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损失。 四、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外汇衍生产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期权、低风险收益锁定型存贷款和汇率产品组合、外汇掉期。 2.投资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操作,相关风险可控。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外汇远期、外汇期权; (2)低风险收益锁定型存贷款和汇率产品组合(包含互换交易); (3)外汇掉期。 3.合约期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均不超过3年。 4.交易对手: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 5.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8亿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6.授权期限: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7.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稳健、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双向波动明显,外汇衍生品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当天实际汇率有差异的可能性,合约有可能产生亏损,公司以贸易合同预估签订外汇衍生品合约,以“风险中性”思想套期保值,不存在市场风险。 2.违约风险:公司基于贸易合同预估签订上述外汇衍生品合约,不存在履约风险;公司的外汇衍生品合约选择资信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不需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将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相关外汇资金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流动性。 公司依据《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资金管理部依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业务需求,提出合理评估和具体实施方案。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资金管理部外汇业务主管、资金管理部负责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该解释规定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以上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17号》、《解释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了《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保证类产品质保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3年,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票据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票据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存单等。 2.业务开展企业 票据池业务开展企业为公司及成员单位。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限于五大行及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总数不超过8家。 4.授权期限及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3年内,授权额度为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各银行票据池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成员单位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商业汇票使用效率 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商业汇票利用率并实现票据信息化管理。 三、审议程序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4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3年,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系为了保证公司及成员单位正常运营的结算需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票据池业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质押的商业汇票等到期日与提供额度的实际业务到期日错配会导致商业汇票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关联票据池业务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将通过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一压力。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担保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公司将夯实票据池管控,及时了解到期资产情况,安排新收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入池。 五、开展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商业汇票、存单等金融资产质押入票据池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升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经审计)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2018年6月25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至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2020年8月13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2018年3月26日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邱以武、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超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拟参考2024年度审计费用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39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差旅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4年财务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4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25年财务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5财年”)以及2026年冷年年度(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以下简称“2026冷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2024财年,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盛世”)实际发生的销售类交易总金额为53.77亿元。 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盛世在2025财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在2026冷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80亿元。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军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5财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 注:截至披露日,2025财年已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2.2026冷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 注:2026冷年指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2025冷年发生额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4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 ■ 注:2024财年指2024财务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督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1年5月26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芳三区30幢一楼B座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盛世的总资产为334,906.91万元,净资产为70,043.07万元;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7,081.21万元,实现净利润3,517.52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浙江盛世成立时间较长,拥有稳定的供货与销货渠道以及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支付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江盛世签订《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2025财年、2026冷年专营格力产品的区域经销合作事宜,2025财年公司向浙江盛世销售额预计为80亿元,2026冷年公司向浙江盛世销售额预计为80亿元。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公司综合考虑消费者的接受能力、渠道的商业利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公司自身的利润等四方面因素,制定全国统一价格。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上述定价原则,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保持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盛世与公司其他区域销售公司一样,执行公司统一的销售政策,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的利益。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浙江盛世。公司与前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统一的、一贯的销售政策,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5-02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中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投资金额 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亿元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 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亿元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理财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90亿元。 3.投资品种: (1)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4.额度授权期限: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业务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亿元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人员配备、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报告程序、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方面予以规定。 2.公司资金管理部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理财业务基本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每笔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资金管理部理财业务主管、资金管理部负责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财务部对理财投资业务单独建账会计记录、核算,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业务情况。 四、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日常资金管理 公司购买或持有各类定期存款为日常资金管理活动。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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